广东省惠州市检察长张思忠迫害法轮功遭恶报

更新: 2018年10月06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月六日】〖广东来稿〗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广东省惠州市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思忠被立案审查。当局称张思忠除了受贿,还涉淫乱、搞钱色交易,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党籍,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张思忠长期在广东省市级检察院任职: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落马前,前后任河源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揭阳市检院检察长、惠州市检院检察长。张思忠在其任期内,尤其是在揭阳市检察院和惠州市检察院任职期间,多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起诉,并遭非法判刑。

一、揭阳市检察院下辖榕城区院、揭东区院、普宁市院、揭西县院和惠来县院共五个县(市、区)检察院。以下是张思忠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任揭阳市检察院检察长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非法起诉、诬判的部份案例:

二零一五年一月三日,揭阳市普宁市检察院勾结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江汉泉,后对他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揭阳市揭西县检察院勾结揭西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李美虹、刘少鹏、吴淑琴分别非法判刑七年、四年、三年。

二零一六年七、八月期间,揭阳市普宁市检察院勾结普宁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杨凤桃非法判刑八年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九月,揭阳市(榕城区)检察院勾结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林炎德非法判刑八年半。

二零一六年九月,揭阳市揭东区检察院勾结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徐瑞萍、杨壮楷分别非法判刑十年、五年。

二、惠州市检察院管辖三县三区共六个检察院,分别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以下是张思忠二零一六年九月至落马前任惠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非法起诉、诬判的部份案例:

二零一八年一月,惠州市惠东县检察院勾结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周育琴、石雪梅、刘庆强分别非法判刑十年、九年、四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二零一八年三月份下旬,惠州市惠东县检察院勾结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何镜如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惠州市博罗县检察院勾结法院对老年法轮功学员黄群芳诬判一年零九个月。

以上案例只是沧海一粟、冰山一角,在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下,中华大地上演着现实版的窦娥冤,遍地冤案,生灵涂炭,而中共的公检法司充当着助纣为虐的可耻角色。纵观中共历史,替它卖命迫害好人都不会有好下场。张思忠追随中共迫害修炼佛法的修炼者,最终遭到恶报。

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大法,是教人修心向善,使人通晓古今智慧,诠释圣贤思想,塑造完整人格的高德大法,在任何一个国家、对任何人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合法的,而中共暴力推翻合法政府,建立恐怖政权,它才是非法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