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隔阂

更新: 2018年10月28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四日】我今年八十二岁了,一九九八年走進法轮大法修炼。

我与A同修有十多年的隔阂了,处于一种时好时坏的状态。我想正法進程到最后了,我们总不能带着这种隔阂去天国世界吧?我想从根本上消除这种隔阂。

这十多年来,我们貌合神离。说白了,我从心底里瞧不起她,她看我也不顺眼。我对她的言谈举止很是不满,我说她简直不象个炼功人。更不能容忍的是她在敬师敬法方面存在的一些细节问题,指出来她还不改,我态度就越来越不好,她也就越来越不改。

我没有真正明白师父讲的法理,而把她这些小节都记得一清二楚,经常在背地里如数家珍的说她哪里哪里没做好,哪里哪里不行。我没有向内找:为什么总是让我看到这些不如我意的人和事?!

有时我仗着自己岁数比她大,一副盛气凌人的架势,连讽带刺的教训她,把她弄得很尴尬。其实这是邪党文化在我这儿的一种表现:得理不饶人,就我对,倚老卖老。天长日久,都已成习惯,眼睛老盯着她,好象我就是专门帮她来修的,没把自己当修炼人。专修别人,没修自己。结果积怨越来越深,形成了厚厚的隔阂。

师父说:“修炼人 自找过 各种人心去的多 大关小关别想落 对的是他 错的是我 争什么”[1]。我没用师父的法修自己:总觉的是别人的错,是我对。殊不知,同修就是自己的一面镜子,她表现的不足,正反映出自己的不足,就是自己要修的地方。虽然我没有她表现的那些细节,但我有跟她一样的执著心:不让人说的心,还很强势和懒散。

师父说:“我们作为一个真正的炼功人,应该在很高层次上看问题,不能用常人的观点去看问题。”[2]我不仅没做到,还被A同修带动着。

事情是这样的:二零一五年诉江,我们小组想把诉状写规范,就找了一个律师,结果事与愿违,花了冤枉钱,为了律师的安全,一些细节不便告诉A同修。

事后不久,我们到她家学完法后,她突然怒气冲天,指着我和B同修破口大骂,说我们骗了她,还把茶杯水泼到B同修脸上,说我们没有资格学大法,没有资格到她家,要我们出去等等。我们就赌气走下楼去,她还不解恨,跑到阳台把着栏杆骂个不休。

第二天,我碰到她推着儿童车,她笑嘻嘻的要孙女叫我奶奶呢!跟没事人似的。而且到下一次集体学法时她说:“我骂了你们吗?那是我骂的吗?我能那样吗?”这时我才恍然大悟:这不是师父在借她的嘴在点化我吗?这是师父利用她来提高我的心性的。

师父说:“他要不给你制造这样一个环境,你上哪去提高心性呢?你好我也好,一团和气坐那儿就长功,哪有那个事啊?”[2]当明白了师父的良苦用心时,十几年形成的厚厚的物质突然解体了,隔阂不存在了。

思前想后,这个同修修的相当不错,当年几次上京护法,几次被邪恶迫害坐牢,从未向邪恶妥协,都坚定的闯了出来。她是单亲家庭,收入微薄,但只要大法需要,她尽力付出,从不吝惜。而且对师父、对大法一直坚信不疑,真是难能可贵啊!特别在讲真相救人方面,十多年始终如一日,并且正念很强,可以说她做的得心应手,我与她相比自愧不如,就是我们这个小小整体,也没有人能比得上她的。

常人都能做到化干戈为玉帛,我们更应做到。师父说:“你能把心里放不下的东西带進天国吗?”[3]到了正法的最后时期,我要把心里放不下的东西全部放掉。放不下就回不了天国。

我问自己:这点矛盾,难道要僵持到法正人间吗?能叫旧势力抓住大法弟子配合不好的把柄吗?让师父长期为我们担心吗?总不能带着这些东西到师父那儿报到吧?既然是同修,都是缘份化来的,将来我们圆满了,天各一方,想见都难见到了,我跟自己说要珍惜这份善缘。

在这里我向A同修表示深深的歉意:是我法理不清,心性没到位,被旧势力钻了空子,让我们间隔这么久的时间,使大法整体受到了损失。

我们要携起手来,弥补过失,共同精進,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师父回家。

注:
[1]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三》〈谁是谁非〉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3]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真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