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非法判刑 昆明市女教师赵晨宇再被关押

更新: 2018年10月13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省昆明市第三十中学女教师赵晨宇,于二零一八年八月初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探望年迈的母亲,八月二十七日刚返回到昆明家中,就被跟踪而来的西双版纳景洪市国保大队警察非法抓捕、抄家。现被关押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看守所。赵晨宇曾于二零零六年二月被非法判刑三年。

赵晨宇,今年五十五岁,原是昆明市第三十中学一级教师,中文系研究生,是一位学生爱戴的好老师,学校公认的好教师。

赵晨宇于一九九八年走入法轮大法修炼,同时她将法轮大法洪扬给自己的亲人和学生,洪扬给家乡的父老乡亲。

原先她所教的那个班的学生都是差生,纪律不好,任课老师们都害怕来上这个班的课。在她的引导下,学生们修炼了法轮功,在“真、善、忍”法理的感召下,全班的纪律变好了,精神面貌有了显著变化,同学们友善互助,道德品质、学习成绩明显提高了,得到了同事和学校领导的肯定。

然而,不幸的是,随着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打压迫害后,那些刚刚在法轮大法中获益的孩子们,都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而他们所爱戴的老师赵晨宇,不仅被非法拘留、强迫洗脑放弃信仰,还遭遇了被非法判刑、开除工职等不公的对待和迫害。以下是赵晨宇十九年来所遭受到的被迫害事实。

一、只因说了声“炼”被取消晋级高职、扣发工资和奖金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开始打压迫害法轮功后,九月开学的第一天赵晨宇到学校上班,学校邪党书记姚某就把她叫到办公室,直接问她还炼不炼法轮功,她说:“炼!这么好的功法为什么不炼?我修炼真、善、忍,对学生、对工作所做的一切你们都是看的见的。”

几天后,赵晨宇就被昆明市北门街派出所传讯,警察问她还炼不炼法轮功,她依然坚定地回答:炼!随后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五华区教委都找过赵晨宇,对她说:上边有文件,教师不允许炼法轮功,如果坚持炼就要扣工资、扣奖金,取消晋级高级职称。由于赵晨宇始终坚持自己的信仰,结果被学校依照邪党文件,不给评高职,扣发了工资和奖金。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的一天,五华公安分局一个姓张的科长带着几个警察到赵晨宇家里,明目张胆地抢走了家里悬挂的李洪志师父法像、法轮图、《论语》挂图及所有的大法资料、炼功磁带等,没留下任何凭据。

一九九九年底,由于赵晨宇坚持自己的信仰,不但自己受到不给评高职、扣发工资和奖金的迫害,同时学校也受到牵连,优秀学校的牌匾被摘,全校每个教职工一年的奖金都被扣了50元,中共以此煽动学校员工对赵晨宇的不满,妄图迫使她放弃修炼。

二、北京上访途中遭劫持、关押

二零零零年二月五日大年初一那天,赵晨宇与孙云集、李君萍、王树兰等法轮功学员坐上去北京的火车,打算到北京上访,向政府和平表达自己修炼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讨还大法师父以及法轮功学员的清白。

深夜,当火车行驶到贵阳时,一个乘警看到赵晨宇他们正在看《转法轮》,于是叫来了三个乘警,没出示任何证件,就强行非法搜查赵晨宇他们的行李包,抢走了《转法轮》和身份证。

火车到达贵州凯里车站时,乘警就强迫他们下车,刚下车赵晨宇他们就被早就等候的几个便衣警察劫持,将她们非法关押在凯里车站的一间堆杂物的黑房子里。

第二天,二月六日中午,昆明市五华区国保大队的张科长(带人抄家的那个张科长)领着一个国保人员、赵晨宇学校的书记姚某和一个姓杨的老师,还有其他几个法轮功学员的单位的人员和所辖区国保警察等共计二十多人,将他们劫持回昆明。并且向他们勒索了所用的车票费用。

二月八日到昆明火车站后,几个法轮功学员就被国保警察分别带走。赵晨宇被带到五华国保大队,审讯后就被关进了五华区看守所。赵晨宇刚进到监所,随身带的衣服和东西就被其他羁押人员给抢光了,每天还被迫从早到晚的做奴工:拣辣椒、咖啡豆、花生。这次赵晨宇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月。

三、威逼家人配合迫害

赵晨宇的大哥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管委会的副主任,昆明市五华区国保大队就把她大哥从西双版纳叫到昆明看守所来逼赵晨宇“转化”,让她放弃信仰,还威胁说如果不转化,就让她在西双版纳的父母到五华看守所门前长跪不起,赵晨宇什么时候转化就让他们什么时候起来。赵晨宇也不为所动。

三月八日赵晨宇从看守所刚释放出来,随即又被五华区国保大队的廖进斌和另两个国保人员劫持到昆明市海埂的“鑫安宾馆”,安排了一个女保安陪她同吃同住,所需一两千元费用都是从赵晨宇工资里扣除,住了一个多星期。

三月十七日五华区国保警察通知赵晨宇大哥来做担保,所谓的“取保候审”:逼迫赵晨宇的大哥保证“如果被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参与法轮功活动,担保人就要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罚款一万元。”最后才让赵晨宇和她大哥一起回到西双版纳老家。

四、遭洗脑迫害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昆明市五华区国保大队的张科长打电话强行通知赵晨宇回昆明,赵晨宇坐飞机回到昆明,才出机场就被五华区国保大队张鸣、廖进斌及另两个警察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届法轮功学员教育转化班”。

转化班设在昆明市虹山东路的羊仙坡,这个转化班是由云南省委宣传部主办的,主要负责人是时任省委副书记、宣传部长王天玺及宣传部的一个干事,同时还有昆明市国保大队高昂以及昆明市各个区的国保人员。

当时这个转化班有来自全省各地的八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其中很多都是从看守所、劳教所送来的。在转化班上安排了蔡朝东这个学术痞子散布歪理邪说,播放“天安门自焚”伪案的片子。还花费巨资请来“马三家”的一些邪悟人员散毒,传播邪悟论调。

在邪恶的威逼利诱下,赵晨宇最后也违心的写了所谓的“悔过书”和“保证书”。但在法轮大法的感召下,不久赵晨宇又从新走回大法修炼。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的过错,挽回所造成的影响。

五、遭非法抓捕、判刑、开除公职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二日,赵晨宇与朋友相约到西藏旅游,二十九日途经西藏波密县时,同车一位法轮功学员送给加油站的工作人员一枚“护身符”,被旁边不明真相的武警举报到波密县公安局,之后赵晨宇一行十人被西藏波密县公安局非法抓捕,先关押在波密县看守所,五天后又转押到西藏自治区八一看守所,四天后转押到云南省迪庆州看守所,三天之后被昆明市公安局绑架到昆明后被分别关押,赵晨宇被关押在五华区看守所。

在关押期间,赵晨宇被五华国保警察多次非法审讯。八月二十六日中午后,三个警察把赵晨宇强行带到家里非法抄家,因为赵晨宇拒绝配合,警察就叫来开锁的人强行撬开了门,还逼赵晨宇付了四十九元的撬锁费。最后抢走了手抄的《转法轮》和《论语》及七、八张光盘。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九日,昆明市检察院〔2005〕昆检刑诉字第1187号起诉书诬陷赵晨宇,非法起诉,公诉人是朱立。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对赵晨宇及其他八位法轮功学员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非法秘密开庭。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四日昆明市中级法院(2006)昆刑一初字第31号刑事判决书对赵晨宇非法判刑三年。审判长:后锋;审判员:朱正渝;代理审判员:徐建斌;书记员:段云萍。

在五华看守所期间,赵晨宇每天被强迫做大量的奴工,主要做中小学教材的刮页、小广告的刮页。每天要干十四、五个小时,有时还加班到深夜。

六、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到的虐待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赵晨宇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关押,一进监狱就被关押到第九监区(集训监区),每天被“包夹”(专门看守法轮功学员的服刑人员)看守着,从早上6点半到晚上11点半,整整17个小时强制的端坐在小板凳上,稍有移动就要被“包夹”谩骂,动辄便被殴打;限定每天一瓶水,上三次卫生间,连吃饭都不准起来,由“包夹”负责打饭;每月只允许购买50元的生活用品,不得购买其它食品。

而且专管迫害法轮功的警察丁莹(集训监区的队长)、杨欢(集训监区的副队长),还有另外的狱警师晓燕、谢玲、孙凌爽、郑萍、景绒等轮番用各种方法来逼迫赵晨宇放弃修炼法轮大法,专管赵晨宇的警察每天都要把“包夹”叫去汇报赵晨宇一天的活动及思想动态,使赵晨宇饱受身体和精神的双重迫害。

赵晨宇被判刑送到云南省女二监半年后,赵晨宇学校书记王中南、校长赵庆平、人事干部以及五华区教委、五华区“610”共六、七个人到监狱,校长赵庆平当场宣布解除与赵晨宇的劳动合同,开除赵晨宇的公职。

赵晨宇在监狱期间,她的父亲和公公在惊恐忧思中相继去世。年幼的儿子因为无人照管,沦为社会上的小混混。一个美满的家庭被拆散。赵晨宇经受了来自精神、肉体等多重打击。现今又被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国保大队警察非法抓捕关押。

在此我们呼吁善良的人们关注一下只因信仰真、善、忍就被遭受无端打压的赵晨宇老师的遭遇,关注一下众多的与赵晨宇老师同样的遭遇的法轮功修炼者的遭遇。尽你们的所能给予他们一些支持和帮助。尽快停止这场人类历史上最邪恶的对信仰真善忍修炼者的迫害。同时也是在善与恶中选择自己的未来。

在此我们也要善劝那些还在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助纣为虐者,“人在做,天在看”,你们可要看清形势,天灭中共在即,你们可不要做中共江泽民的殉葬品。你们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你们的家人想一想,“善恶报应”可是天理,自己所做的一切,最终都得自己去承担。

行恶单位及人员:
景洪市国保大队:队长吴云13988149329 18908819329
参与绑架负责人电话:18088966466
警察童伟青电话:13988149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