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解体监狱不准会见的迫害

更新: 2018年01月28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八日】监狱常常以各种理由,阻挠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与家属正常会见。尤其在监狱暴力转化法轮功学员的非常时期,为了掩盖罪恶,法轮功学员的合法会见权利更是经常被剥夺。我们与被关押同修内外隔绝,信息不通,不能曝光邪恶,容易使监狱对同修的迫害加重,增加狱警被救度的难度。

怎样解体这种迫害?我地一位年轻的L同修,不仅为自己被非法关押的父亲争取了会见权利,还在众多同修正念加持下,帮助A、B两位狱中同修争取到了会见权利(A同修被监狱方四次阻挠会见,B同修因为抵制奴役劳动而绝食,在狱中遭受殴打、体罚),震慑了邪恶,也为狱中同修增添了正念。在此,我把他的几次经历做了一下归纳总结,给同修们做一个参考。

L同修的路子一般是这样,准备一份简单的控告材料,或控告监狱方非法剥夺家属会见权利,或控告监狱方对家人同修的暴力迫害等,并列上法律条文(如监狱法第十四条、刑法中的虐待被监管人罪等),打印出十几份带在身上备用。到监狱后,如果会见要求受阻,就把控告书拿给狱警看,跟对方讲:你帮着看看,看我写得对不对,这些法律条文适用吗?如果你们今天再阻挠会见,我就会拿着这份控告材料去驻检、监狱管理局、检察院去投诉或控告你们。

一般监狱方惯用的借口是:第一:他不转化,不让家属会见。第二,家属也是修炼法轮功,不准会见。第三,现在是“教育”(强制转化)期间,不准会见。

面对这几种借口,L同修的思路是:指出监狱方这是非法剥夺家属会见权利,并跟他们要书面文件。L回答:“这规定是谁定的?是法律规定?还是你们自己规定的?你们在墙上贴的“十不准”(监狱里不准在押人员与家属会见的十种情况)里面怎么没写呢?你这规定为什么不贴在墙上让大家看到呢?这规定是违法的。你有文件吗?有,你就拿出来,让我看一下。我拿着这文件去告你们。”监狱方肯定是拿不出来的,会说这是我们监狱内部的口头规定,那么L同修就说:“你们监狱内部的规定也得符合宪法、监狱法,不符合的话,你们就是在以言代法,是违法。”

一次,一个狱警队长在电话里对L说:“你爱上哪告上哪告去!”

L说:“就是因为××不转化,你就不允许会见是吗?”

“是!”

“你叫什么名字?在这里是什么职位?你能为刚才你说的话负责吗?我已经把你的电话录音了,我会拿着这个录音去告你的。”队长急忙挂断电话。后来再给他打电话,态度就缓和下来了,说是要请示领导。

监狱方对家属惯用的恐吓或敷衍手段大概有以下几种。

一,“你们再不走,我们就报警,叫派出所来解决了。”

家属正当的会见要求受阻之后,往往需要长时间与监狱方交涉。监狱方以妨碍公务为借口,以此来恐吓家属。L同修的应对是:“我没有违法。我来这里是要求合法会见,你叫派出所来干什么呢?”

二,“你是不是也炼法轮功?”

因为中共对法轮功学员是以身份定罪的,根本不讲法律。所以监狱方就利用这一点来恐吓,言外之意就是你也炼法轮功,我们也可以找人把你抓起来。

上面这两种手段很相似。其实都是虚张声势,想把家属吓唬走。如果没有怕心,坚定反迫害,不为所动,最终监狱方也是不了了之。

三,“你不是直系亲属,我不跟你谈。”

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会见是有歧视规定的。有的监狱要求必须是直系亲属,有的还要用户口本来证明。

L同修跟着A同修家属一起向监狱方要求会见的时候,就面临这种刁难,狱警说:“你不是直系亲属,你离开这里。我只跟直系亲属谈。” L同修回答说:“如果我姨妈(指A同修家属)不是四次被你们阻挠会见,我不会来这里的。每次我姨妈大老远来,你们几句话就把她打发走了。我可以不跟你谈,但是我不能离开这里,因为我姨妈年纪大了,有些话说不清楚,我在这里可以帮助她表达,同时我也要监督你有没有违法言行。”想撵走L同修的狱警无言以对。

四,要求家属出示身份证。

狱警要求家属出示身份证,也是一种恐吓手段。L同修予以抵制。他回答道:“你没有权力看我的身份证。如果你同意会见,我马上拿着身份证去登记。可是现在没有必要给你看。”

五,“你有什么事情找我们领导吧。”

其实这是一种推托和敷衍。说这种话的,往往认为你不敢真的去找。这时候不要退缩,一定要去找。或者找上级领导,或者找驻检。

但是现在这些部门往往门禁森严,L同修就等着有工作人员刷卡进去的时候,跟着进去。这工作人员往往都会阻止,问你进去找谁,有什么事?L同修就说,在某监区会见受阻,找驻检或领导。工作人员说,你不能进去。L同修说,既然设了这个部门,为什么不让我进去反映问题?

一次,阻止L同修进门的工作人员把电话打给监区头头。监区头头把接待家属的狱警训得掉了眼泪。还有一次,L同修如愿见到了驻检。一般驻检并不一定诚心帮助家属解决问题,但是职责在此,即使推托,也要摆摆样子。驻检打电话给监区头头。监区头头终于下楼见家属,同意下午会见。

六,“这事我做不了主,我们领导说了算。”

面对家属会见要求,狱警有时会把责任往上边推。L同修说:“我也不难为你,你做不了主,我找大队长谈,大队长做不了主,我再找上级领导谈。 ”

七,监狱方要求家属写保证,保证会见时不谈法轮功。

L同修反驳道:“我不会写的,这是对人格的侮辱!在我之前,有人写过吗?你拿出来给我看看,如果没有人写过,那我凭什么写这个?”

狱警说,不用你写,我写你签字就行。

L同修说:“我绝不会签字! ”

八,拖延

这也是监狱消磨家属意志的套路之一。不说不给解决,但是让你等个没完。有的家属有工作,有的家属要赶火车,所以没有时间等待。L同修长时间等待会见父亲,迟迟没有人安排。L同修看到墙上挂着检举箱,就跟负责接见登记的警察要纸笔。警察问他:你要纸笔干什么?L答道:“投诉你们。我从早上八点就来了,一直等到现在。你们效率太低,给我纸笔,我要投诉你们。”

监狱设立的检举箱虽然是充门面的,但是我们予以正用,仍然能够起到震慑邪恶的作用。

九,交涉过程中,监狱方给家属录像

此时一定要正念抵制。我们是合法要求会见,为什么你要给我录像?这本身就是对人权的侵害。

十,狱警利用人的情面和顾虑,拒绝会见要求

狱警拒绝家属会见时,往往说他在里面状态很好,你们放心吧,不用会见。

这时,如果家属表示不相信,一定要会见。狱警就会说,我说什么你都不信,我能怎么办?企图用情面和人的顾虑心,压制家属的正当诉求。有的家属怕得罪狱警,弄僵了,下次不好办事,即使知道狱警说的是假话,也不好意思当面戳穿。

L同修在争取会见B同修的时候,狱警就是这样说的。L同修毫不客气的说:“我家人被打得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还长时间体罚。我今天来,就是要亲眼看看他现在的身体状况,亲自问问还有没有人虐待他。如果我相信你说的话,我根本就不会来这里要求会见了。”

无论如何,会见亲人是我们的权利,不管身体好不好都应该允许会见。监狱方来软的,来硬的,都不要为其所动。坚持住一点,你非法剥夺我合法会见权利,我就要投诉,我绝不会放弃对我家人合法权益的维护。把这个信息坚定地传递给狱警。狱警的一切伎俩最终会失效,其实是另外空间邪恶被解体了。

L同修谈到,会见成功后,曾经有两个狱警对他说,下次你来会见,提前告诉我,我事先给你安排,免得耽误你时间。邪恶被解体之后,狱警就流露出善良的一面。

总之,抱着一颗助师正法、救度狱警的心,出现怕心、恨心就尽量排斥。表面态度严厉一些,未必就是不慈悲。

另外有一位同修提出,狱警往往不肯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给家属,只把办公室固定电话告诉家属。这是他背后的邪恶因素为了逃避海内外同修的劝善电话。家属应该正念告知:“你执行公务,你的手机号码也应该是公务电话,没有权利保密。你办公室固定电话有时候没人接,我有权在第一时间获得我亲人在狱中的信息。”得到其本人的手机号码,可以使他直接听闻海内外同修讲的真相,为这个生命未来的得救铺路。

L同修争取到了会见父亲的权利之后,堂堂正正当着狱警的面告诉父亲:爸,你在里面不要害怕,谁欺负你、虐待你,歧视你,你把名字记下来告诉我,我在外面控告他!这样会给狱中亲人的反迫害增添很大的正念。

会见,本身就是监狱内外同修互通信息、互相鼓励、形成整体的一个过程。在与狱警交涉过程中,也是一个向他们这些“体制内法盲”讲清“法律真相”的过程。经过一番番正邪较量,狱警迫害大法弟子的暴虐状态会有很大收敛。实际上,在交涉过程中,狱警已经表现出了非常心虚的状态。笔者认为,这也是解体监狱所谓“专项行动”的一个方式。

本文只是从法律一个角度来交流。面对面给狱警讲基本真相,集体发正念解体邪恶、打劝善电话、邮寄真相信,更是非常关键的。只有基本真相才能打开参与迫害者的心结,使他们真正得救。

此文为大陆同修提供一个参考,有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