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女儿的病在出生两个月时让我束手无策,啼哭不止,作为母亲的我心急如焚,四处求医未果,最后还是一位法轮功的大姐叫念“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最终痊愈,大法的神奇让我震惊,从此走上了修炼大法的路。
生活在人中,对我来说,最大的牵扯也就是利的问题。在我的眼里,也就是能不能放下对钱的执着。
结婚多年,丈夫人心眼很好,却从不在我身上花一分钱,二零零三年的时候,因为借了他家哥姐的钱买了旧房,过年时我把单位收的门面租钱五千元钱还给哥嫂,谁知到了六月份的时候单位通知回去上班,要把租钱还清才能上班,而我身上没有余钱,公婆有工作,丈夫有工作,我也有工作,实在不好意思向别人借钱。找丈夫借钱一分没有,公婆也黑了脸,只答应借我一千,叮嘱我要早还,当时的我心里感慨万千,房子写的是丈夫的名字,我辛辛苦苦的还钱竟然落得如此下场,好人真是不好当啊,最后找朋友借了几千元钱,上午把单位的租钱还了,下午把公婆的钱还了。
丈夫是家里的老小,也许是因为没有受过生活的魔难,对生活没有概念,喜欢的东西一买就是一堆,一丢起来也是一堆。而我从小生活环境差,精打细算,对他很看不来。修炼大法以后,我明白了生活中的境遇是前世的因果,每个人先天的根基不同,带的福份不同,不能因为我吃了苦,就必须丈夫得和我吃一样的苦。也许我有很多的客观理由需要他的帮助,但我的福份决定了这事有没有人帮我,谁来帮我,和他其实是没有关系的,只是因为我们是夫妻关系,我觉的他得对我负责,而在神的眼里看来,我的提高也是最主要的,看我能不能用更高的理来要求自己,让自己的心一次次扩大容量。当我意识到这一点后,我基本上能做到不生气,偶尔也会有控制不住自己的时候,从人的理来讲,我是没错的,但我知道自己又失去了一次让自己提高的机会,我也会懊恼。
在“利”方面有两次的事情让我刻骨铭心。第一次是在超市上班的那段时间,天热,我和同事偶尔的你请吃冰淇淋、我请吃冰淇淋。有次,我去批冰淇淋的时候,四元钱批了十个小布丁,吃到最后发现多了一个,我就把它吃掉了,心想明天反正还要买的,少拿一个就行了。到了下午收银台结帐的时候,抽屉里少了四十元,可店里来的顾客数也数得清,不至于啊,没办法,错了就还吧。急着下班,关门的人在外面催着,卷帘门关好后才发现竟然把收银台的钥匙放在裤袋里了,算了拿了就拿了吧,明天记得带过来就是吧。回家上厕所,就在一转身的时候,钥匙竟然从裤袋里滑落出来,掉進了下水道中,因为是顶楼,下水管道特别长,我套着塑料袋子往里掏钥匙,怎么掏也掏不到底,更别说钥匙了,没办法,只好明天找人开锁了,正当我想把手从下水管道中拿出来的时候,发现整个人被卡在了下水道中动弹不了。我急坏了,这怎么办啊,总不成叫人把厕所挖了吧,手机也不在身边,家里也没人,怎么找人帮忙啊。
没法了,只好念着“法轮大法好”心里求着师父帮忙,总算把手扯出来了,手臂上划了一块紫色的瘀血。我知道自己肯定出问题了,修炼人没有偶然的事,一切都是和自己的心性有关的,回想这几天来,没什么事啊,当我想到冰淇淋时,恍然大悟问题就是出在这里,明天一早一定先把钱还上。作为修炼人来说,错了就必须立刻改正,抱着侥幸心理只会给自己不断的找理由。第二天清早,我拿了四毛钱还给冰淇淋店老板,说昨天多拿了一个,老板什么话也没有说,也许觉的我这人很奇怪吧,也许是四毛钱他根本不在意吧。
第二次那是回单位上班后的事了。中级法院的一位客户订了橱柜,橱柜上的台面有很多种颜色,她当时选了一种白色的台面。因为标价过低,市面上的人还价太厉害,店长决定台面加价500元/米。客户来的时候,我给她介绍产品已涨价,她得到了很大的优惠,当时她也非常高兴,可她在再次选台面的时候,她选了鹅黄色的台面,她的单成交价很低,出于对公司利润率的考虑,我说的是这款台面价格比白色的贵200元每米(其实是一个价),她也同意了,这单公司纯属多赚1003元。当时我脑中念头一闪,这件事对不对呀,转念又一想,没事吧,这钱又不是我得了。
下午姐姐请客吃饭,饭厅处有一池塘,我家小孩淘气老想看看外面的池塘,看就看吧,我把小孩抱起来,跟她讲窗外的风景,在我张口说话的时候,小孩猛劲一跳,我的上下牙齿磕着舌头,当时眼泪就下来了,感觉要断了,吃饭后回家一看,舌头磕出了一条血泡,第二天,血泡处溃疡了,第三天,创面越来越大了,第四天,说话舌头疼得直打卷,可我是做销售的,不说话不行啊!
第五天,我疼得无法入睡,实在受不了了,开始找自己错在哪了,可我没说伤人的话,也没做坏事啊,我站在那炼功,疼得直打卷,心里一遍一遍的问师父,师父我错了,可我不知道自己错在哪呀,求求师父帮帮我吧,我疼得受不了了!一件件事情在我脑中出现。当我想到中级法院客户的时候,脑子里念头一闪,这件事做错了,舌头上的疼痛立刻消了一些,我马上抓住这一念,师父我错了,我改我一定改。这念一出,舌头的疼痛在我的承受范围之内了,我真的是愧疚万分,这件事做错了,竟然一直意识不到,拿不是自己得利来欺骗自己,修炼人以“真、善、忍”为原则,尽管我口口声声为公司着想,可毕竟是欺骗了客户,做了修炼人最不应该做的事呀,为了公司的利益也要取之有道,不能打着为了公司的牌子做见不得人的勾当,神目如电啊。
上班后,我从自己卡中取出1000元,约客户来店,把1003元装在信封里,请客户查收,向客户真心实意的说了对不起。有同事见了,说你真给呀,怎么不给我呀,我笑着说,可以啊,但是你要帮我承受痛苦的哟。她也见了这几天我舌头疼的惨相,虽不太信也不敢接口了,而我可以一口又一口的吃着瓜子啦,这在她们不就是奇迹吗?舌头上的创面还那么大竟然就敢吃瓜子了。
一脸的痛苦瞬间远离了我,那一刻我感到做大法弟子真好,原来做好人这么好。店长来后,同事把我给钱的事告诉店长,店长严厉的问我怎么可以这么做,我一脸轻松的告诉她,我是用自己的钱还给她,她瞬间无语。是啊,大法弟子的高标准有几人可以理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