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苏青玲和曹桂兰被劫持入狱

更新: 2017年08月12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宁夏报道)近日,宁夏银川市永宁县两名女性法轮功学员苏青玲(五十岁左右)和曹桂兰(六十五岁左右)被劫持到宁夏女子监狱关押迫害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苏青玲、曹桂兰被非法庭审。苏青玲说:炼法轮功祛病健身,我炼法轮功多种疾病没有了,修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曹桂兰说:法轮大法好!教人向善。我们师父说修大法做好人,不参与政治,我们也没有参与政治。我炼法轮功祛病、身体健康,做好人一心一意为他人着想,有什么错?我没有犯法。

苏青玲被非法判刑两年,曹桂兰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姜涛被非法判刑两年。上诉后,二零一七年六月被银川市检察院、银川市中级法院加刑迫害:姜涛加刑一年为三年并处罚金三千,苏青玲加刑两年为四年,曹桂兰加刑一年为两年半。

二零一六年六月,宁夏公安厅“反邪教处”(中共是最大的邪教)骆建途经宁夏滨河大道永宁段时,看到道路两侧有悬挂的法轮功真相条幅,便强力逼迫永宁县公安、国保人员查找条幅的出处。随后的两个多月里,永宁县公安、国保人员和银川市公安人员大肆绑架迫害当地的法轮功学员,致使十几个人遭到抓捕、抄家、强行拍照、抽血、拘禁、逼迫签字、采指纹等方式的迫害。后来,苏青玲、曹桂兰、姜涛三名法轮功学员相继遭非法批捕。

苏青玲,毕业于宁夏农业学校,原永宁县杨和乡林业站的干部。自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大法以来,曾经患有的癫痫病好了,身心都获得健康,处处事事努力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她先后被非法关押于拘留所、看守所、劳教所、监狱、洗脑班,曾先后被劳动教养三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苏青玲的哥哥、妹妹都移居于加拿大,想接她到加拿大,几次为她办理护照都办不下来。

因多次遭迫害,丈夫离婚。多年来,苏青玲为了维持生活,曾先后打扫过卫生、超市里当过理货员、洗碗工等。当她去找原单位领导周孝忠(原永宁县公安局副局长)去要工作时,周晓忠不但躲避,而且还告诉时任永宁县610的杨静:只要不让她回单位上班,哪怕给610钱都行!当找到县委书记夏夕云(现因受贿已被判刑十五年)去要工作时,不但没有给安排工作还遭到了羞辱。

二零一六年悬挂“法轮大法好”横幅、真相展板等,苏青玲又被永宁县法院非法判刑二年,上诉至银川市中级法院加刑两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又一次被中共非法投入监狱。家中还有待她照顾的两位老人——均八十岁左右了,她的父亲和她的哑巴舅舅。

曹桂兰二零零零年因去北京证实大法而被劳教迫害二年;二零零五年因散发真相资料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六年又因悬挂“法轮大法好”横幅被永宁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上诉至银川市中级法院被非法判刑三年。

在中院对她的非法庭审中,曹桂兰慈善地向法官讲到:我出于对政府的信任,告诉你们我内心的真实感受——“法轮大法好”。可是就是为了说句心里话却给我一个老太太定了这么大的罪,我不认为我有罪,做好人有什么罪呀!?而她的家中只剩下七十岁的丈夫自己照顾自己。

目前,宁夏女子监狱里仍在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着强迫转化。请全世界的人们都来关注这两位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为所有的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结束冤狱早日与亲人团聚而努力!

姜涛、苏青玲、曹桂兰三人此次遭迫害情况、一审情况请参阅明慧网《宁夏警察炮制“大案” 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宁夏检察院、法院对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加刑》等报道。


相关人员信息:
宁夏女子监狱部份现职人员名单: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彰武巷,丽景街与治平路交界处
邮编:750004 区号:0951
陆 春:监狱长
杨树文:副监狱长
杜兴华:党委副书记、新海岸公司经理
张兴礼:政委
张 婧:政治处主任
马凤莲;调研员
任德良:纪检书记
辛惠芳:三监区分监区长13629577202
王 琴:五监区长13895631056
邱爱霞;三监区副监区长
方 梅;四监区监区长
贾惠珍;监狱卫生所副主任医师
哈 楠:监狱特勤队团支部书记
黄海军;政治处
楚 楠;政治处
狱政科;马科长
狱警:杨晓梅、马学莲、宋薇、王晋霞、徐文兵、朱娟、罗云琳、哈玉霞、刘正林、王霞、张萍、叶宇娟、董莹、徐文兵、樊永军、陈建新、雷化民、李伟、余学珍
2、宁夏监狱管理局部份现职人员名单:
地址:宁夏银川市民族北街298号邮编:750004
曹 艺:宁夏司法厅副厅长、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局长13995001279
安立平;宁夏监狱局副书记、政委、副巡视员
杨晓龙:监狱局副书记、宁朔集团公司总经理13895388266
杨凝宁:监狱局副局长、13909578789
马 兴:监狱局副局长15226213001
齐学东;监狱局纪委书记
郝善海:监狱局政治部主任
尹自能:教育处处长(原处长李伟,均积极参与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