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梁宝范 |
二零一七年七月中旬,梁宝范74岁的岳母又一次同家人乘车七个小时到吉林省公主岭监狱,想会见梁宝范,由于长时间坐车,一路颠簸,老人家下车时,腿都不会走路了,可监狱还是不让家人会见,说梁宝范没“转化”(所谓“转化”即放弃信仰法轮功),坚决不让见,还说:“我们有规定,上头有文件”。家属要求看文件,说:看是谁写的,我们好找他。监狱方没人回答。
家属去找监狱长反映情况,来个男的,五十多岁,中等身材,自称是法制科的人,当知道梁宝范是炼法轮功的便说:“不能见,今天你要不是炼法轮功,就是杀人犯、刑事犯、吸毒犯都能让你们见。”听听,这是当今中共司法人员说的话。
梁宝范的家人说:“你们也有父母,看看这七十多岁的老母亲,这么远的路赶到这里,换位思考,假如有一天,你们也发生了这事,是什么心情。”法制科的人不吱声了。
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过了一会,自称是负责梁宝范的狱警、教导员、中队长的三个人来见家属,带来一个整个外形就一寸半见方的东西,将里面的视频给家属看,以此来证明梁宝范在监狱里挺好的。
整个视频迷糊不清,就能看出一个影,七十岁的老母亲就更看不清了,老人家看了好长时间也没有看清什么。他们还叫家属做梁宝范“工作”,叫他放弃修炼法轮功,还说什么:不是监狱不让见,是梁宝范自己不见。
接着,他们又翻版了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家属来监狱会见时的荒谬之词,梁宝范的家人都有两年多了没见到自己的亲人了,一直牵挂、担心,多次来监狱都不让见面,这次在家属的坚持下,监狱方却给个火柴盒大小的视频,而且只能看见个不清楚的影。所以,家人更是担心梁宝范身体的真实情况,是否被打坏了?不能走路了?还是其它情况?家属不敢再想下去,非常担忧。
梁宝范家属离开监狱后,又去了省监狱管理局,接待的人让家属找信访局,到信访局,家属说明情况后,问:你们监狱现在接见变成这样形式的了呀(指视频)?就这么大点呀(家属用手势描绘视频大小)? 信访局的人说:核实一下情况。
事件回放
法轮功学员梁宝范因依照中共司法新政“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之规定,于二零一五年五月下旬将控告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邮寄到最高检察院,要求对江泽民立案调查,追究其刑事责任,将其绳之以法,还法轮大法清白。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梁宝范被吉林市昌邑区延安路派出所伙同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梁宝范被非法批捕。吉林国保构陷他的材料到昌邑区检察院后,经审查,证据不足,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检察院将构陷案件退回昌邑公安分局。家属聘请了维权律师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梁宝范被秘密庭审,法院既没通知家属,也没通知律师,梁宝范在法庭上就说了一句,“我的律师没到庭,拒绝非法开庭。”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家属得知梁宝范被非法判刑四年。梁宝范不承认犯罪,上诉到吉林市中级法院,被非法维持原判。
在律师被剥夺了辩护权后,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被告人在押期间,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梁宝范的妻子刘俊梅,依据法律到吉林市中级法院申请并递交了为丈夫梁宝范辩护委托书及二审辩护意见书,以及证明夫妻关系的身份证、结婚证书等文件。
随后,吉林市中级法院人员到吉林市看守所见梁宝范,询问妻子为他做辩护人是否同意,梁宝范回答:“同意。”可当梁宝范的妻子刘俊梅到吉林市中级法院,找到负责梁宝范案的所谓法官关波时(电话谈话),要求阅卷和会见当事人梁宝范时,关波说:你不递交了辩护词了吗,你的辩护词是不是从网上下载的?并恼怒地说不能见当事人,然后挂断电话,吉林市中级法院法官关波公然拒绝家属履行法律程序,执法犯法,这一系列行为表明公检法人员在执法犯罪,枉判无辜。
公主岭监狱称:“不转化,不让见人”
二零一七年新年来临之际,家属得知,梁宝范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被秘密劫持到吉林省公主岭监狱继续迫害,并说一个月后才能允许接见。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家人带着深深的思念,去公主岭监狱探望已分别一年半的亲人梁宝范,却遭到监狱方面拒绝。监狱的人说:“没转化,不让见人。”一开始狱警说:要有“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证明信,家属得是不炼法轮功的人才能会见,家属去监狱门卫找领导,他们说上面规定的,不转化不让见人,就是有“610”的证明信也不让见。家属无奈给梁宝范存了点钱,带着沉痛的心情回来了。
在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梁宝范的妻子、女儿和七十五岁的母亲乘车七个小时来到监狱,渴望能见到自己的亲人,可是狱警却相互推诿,谁都不负责,来回踢皮球。最后在老人家再三要求下,才找到一个负责的姓刘的狱警,可他却和家人说:“梁宝范不写‘五书’(悔过书、决心书、决裂书、转化书、揭批书),我们让他在写‘五书’和见家人之间选择,写了就可以见家人,不写就不能见,他不写,说明他不想见你们,这是他自己的选择。”
什么叫悔过?什么叫转化?往哪转哪?法轮功学员都是按照 真、善、忍标准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准,修心向善、做好人,做世界上最好的人,往哪转呀?难道要转化成“假、恶、斗”做坏人,才能与亲人相见吗?真是邪恶丑态百出,荒唐至极呀。起诉江泽民,是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是天意民愿,何罪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