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法院冤判五位七旬法轮功学员

更新: 2017年07月08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山西报道)太原市法院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一七年冤判五位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冀德莲、刘拉拉、李桂璞、杨素贤与李锡福。

1、冀德莲,现年七十四岁,家住太原市万柏林区西铭村。冀德莲老人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日被万柏林区不法警察绑架,被万柏林区法院冤判三年,看守所以冀德莲身体不合格拒收。冀德莲虽然自由了,但要抹去扣在身上的莫须有罪名,故而上诉至太原市中级法院。太原市中级法院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非法二审维持冤判,并要将冀德莲关进看守所。冀德莲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流离失所的七十四岁的冀德莲老人,去西铭派出所补办身份证时被绑架,现被非法关太原疙嶛看守所。详情见【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媳妇含冤离世 婆婆再陷冤狱》

冤判冀德莲的太原市中级法院二审法官(均为刑一庭):
审判长 胡伯韬
审判员朱万君
审判员杨天山

2、刘拉拉,现年七十六岁,家住太原市万柏林区。刘拉拉老人在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被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城派出所绑架,汇丰责任刑警队搜家,尖草坪区法院冤判三年。刘拉拉上诉,太原市中级法院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二审维持冤判。

冤判刘拉拉的太原市中级法院二审法官(均为刑一庭):
审判长 胡伯韬
审判员朱万君
审判员杨天山

3、李桂璞,七十多岁,太原市自来水公司退休职工。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在太原市尖草坪区兴华街山姆士超市门口向三个男孩讲真相被这三人恶告、遭绑架。尖草坪区汇丰责任区刑警队绑架搜家。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被非法一审冤判三年,罚款五千元。

一审公诉人:尖草坪区检察院白继萍;法官:尖草坪区法院刘晓宇。太原市中级法院二审法官未知。

4、杨素贤,现年七十三岁,曾遭十年关押迫害,再入冤狱。杨素贤,在二零一六年六月一天上午,将一份真相发到太原市万柏林区小井峪派出所一便衣警察手里,被该警察绑架。杨素贤第三次蒙冤,目前被劫持在山西省女子监狱。此次参与迫害杨素贤的办案警察、法院、检察院人员未知。

杨素贤因身体有多种疾病于一九九六年走进法轮功修炼。以前多年严重失眠,每夜只睡二小时左右。还患有胆结石、心动过速,还有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经过两个多月修炼,所有疾病都好了,她按照真善忍佛法指导,有了宽容的心,为别人着想。过去因为疾病折磨,她还轻生过;现在,杨素贤说:“是法轮大法给了我重新生活的勇气。”

5、李锡福,现年七十六岁,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被劫持到山西省晋中监狱关押迫害。

李锡福,山西省太原钢铁集团公司退休职工。因修炼法轮功,曾两次受到劳教迫害。他女儿李润芳是残疾人,坚持修炼法轮功,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十六年中,多次遭非法拘捕、劳教、判刑,共有十一年在监牢中度过。

李锡福在二零一五年七月六日向最高检、最高法邮寄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被尖草坪邮局“安检暂扣”。李锡福对邮局提出控告。山西省“610”为报复,将李锡福绑架、构陷:太原尖草坪刑警队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绑架李锡福,太原市晋源区法院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将李锡福冤判三年,李锡福上诉后,太原市中级法院维持冤判,法官是张永明。

一审法官:太原市晋源区法院刘婧(刑庭庭长)
一审公诉人:晋源区检察院 崔丽
二审法官:太原市中级法院(刑一庭) 张永明

迫害责任人:

太原市中级法院
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1号 太原市中级法院
邮编 030002
办公室电话 0351-8386055

太原市中级法院审委会组成人员28名:
侯晓东 院长(2016.01—2016.02,副院长、代院长;2016.02—至今,院长、邪党组书记)(前任:冯少勇已离任)
韩育兵 副院长
郭 旗 副院长
任有会 副院长
段培林 副院长
李晓涛 执行局长 0351-8386218 0351-8386226
张文华 政治部主任 0351-8386095
王利生 邪党组成员
王效林 副调研员
郭更生 办公室主任 0351-8386055 0351-8386179
王润树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0351-8386076
韩利民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0351-8386085
张拖有 副县级审判员 0351-8386081
王改玲 立案一庭庭长 0351-8386038
康翻身 立案二庭庭长 0351-8386033
左发经 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0351-8386087
王文皓 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0351-8386175
高保民 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0351-8386099
郭立新 太原市少年法庭庭长 0351-6593099
徐治国 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0351-8386067
李雄飞 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0351-8386075
赵立平 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0351-8386061
李 辉 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0351-8386083
武文杰 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0351-8386078
张 康 行政审判庭庭长 0351-8386219(曾用)
赵 琍 赔偿办主任 0351-8386080
杨效熙 审判监督庭庭长 0351-8386173
吴云耀 研究室主任 0351-8386301

刑一庭(刑一庭法官均参与冤判法轮功学员)
左发经 0351-8386087
贾 仑 0351-8386086
张永明 0351-8386086
吕 斌 0351-8386086
杨 力 0351-8386187
侯宝柱 0351-8386086
杨天山 0351-8386156
赵 鹏 0351-8386082
朱万君 0351-8386185 手机13015441889
闵 佳 0351-8386089
闫景云 0351-8386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