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营救文章的语言表述上的思考

更新: 2017年07月05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之前在与一位多次为大法弟子辩护、经验丰富的律师交流时,听到了一些律师反馈的、关于有些通讯员同修在向明慧网发文章、整理被抓大法学员信息时,语言表述不恰当之处。听到之后,觉的应该与大家交流一下,综合律师的建议,结合自己层次所悟,希望可以给经常参与营救、向明慧网发稿的同修们一些参考,让相关的语言表述更为严谨,更好的营救同修、救度众生。

一、注意对于同修“个人物品”的相关描述

往往身边有同修被非法抓捕、非法抄家时,一般当地知情的同修在了解清楚相关经过后,都会第一时间发明慧,曝光邪恶、让全世界关注到,及时有效的让参与营救的各方力量动员起来,这很好。但是有些通讯员在描述具体“个人物品”、同修在救众生中做了“具体项目”时,描述太为详尽了,这恐怕有些不妥。

例如,某某同修被抄家,在家中搜出大法书籍多少本,真相资料多少本,真相光盘多少张,真相币多少张等等,精确到具体份数。其实凡此种种,都是大法弟子的私人物品。无论是书籍、电脑、打印机,还是光盘、真相资料、真相币,都属于个人财物,属公民合法的个人财产,并不是所谓恶人构陷大法弟子的证据。真相币就是人民币,属于个人财物,可以说“警察还搜走了部份私人物品和××元现金”。

因为我们都知道,这个网站不止是大法弟子看,那些参与迫害的人,同样天天盯着明慧网,看自己有没有上榜,自己做得坏事有没有被公开;执迷不悔的邪恶狂徒,也在其中搜罗着他们想要的所谓“证据”。如果我们说的十分详细,那么就可能令同修、令律师、甚至某些不想参与迫害的警察陷于一种尴尬的境地。一方面,通讯员了解的信息也并不一定是最精准的,如果本没有的事情写進去,反而给同修和律师添麻烦;另一方面,那些身不由己、不想参与迫害的警察,他们非常的可怜。虽然想低调处理,在上报材料时说没搜到东西,或者搜到的东西只有几份。但如果我们的同修写文章时,把详尽的信息都写出来了,别有用心的邪恶上级又想大做文章,那这些下面的警察该怎么办呢?想守住良知不做坏事,却又想保住饭碗,迫于上级压力,他们就会变的很为难。所以为了同修、为了那些可怜的众生不对大法犯错,希望大家在类似的语言表述上要多斟酌,什么该写什么不写,要多考虑下。

二、写文章注意对律师的保护,辞藻不需华丽但要力求真实

律师也给我们讲了些她自己遇到的、因通讯员的文章发表到明慧后,610和相关司法局来找麻烦的事情。其中有两点我觉的应该引起重视。首先是注意律师的信息保护,在营救纪实的报道中,如涉及律师的部份,应该提前和律师沟通,充分尊重律师意见,哪些可以说哪些不要说应与律师商量。如果因为我们的一些不严谨和信息泄露,让律师处境艰难,反而给营救增加了阻力。因为大陆情况特殊,大家出于为他人考虑的角度,也要保护好律师。

第二点,文章要力求真实。大法弟子本来就是修“真、善、忍”的,那么我们做什么事都要符合这个宇宙特性。在写相关营救纪实的文章中,“真”就是力求还原事实经过,不要过度渲染和运用华美的辞藻去修饰。即便在营救的过程中出现神奇的事情,但作为大法弟子,我们还是应该端正心态、不为所动,在表述上真实严谨就好。切勿夸大事实的渲染律师的正义言行,也切勿凭着自己的感情色彩,在语言上特别浓墨重彩的写相关职能部门如何百般刁难。有时候,这些人处于公检法司的位置也很为难,他们有些人也不愿参与迫害,有时也会各个部门扯皮、互相推诿,不想管大法学员的案子。他们也只是依照程序办事,并非有意为难律师和相关家属。所以,一旦我们自己不慈悲了,把那种对立的情绪溶入到文章中去,就影响了我们救度众生的效果。事后律师看到这样的报道也蛮尴尬,觉的大法弟子表述的有点过;另一边公检法司办案人员、管控律师的职能部门看到后也会愤愤不平,也会以这些文章中报道的事情为由头,刁难律师和相关家属。党文化喜欢故意夸大其词、文不符实,我们大法弟子千万要注意。

层次有限,不足之处,希望同修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