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师明兰被构陷到法院 律师表示程序异常

更新: 2017年07月13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龙山镇党家乡贾尔村法轮功学员师明兰的家属,在她被绑架的第三天就收到邮寄来的“逮捕证书”,明水二所签名,时间是五月十二日。

近两个月了,师明兰老伴担心她遭遇什么情况,不知抹了多少眼泪。

师明兰的老伴患有脑血栓后遗症,强撑着不便的身体三次乘长途车去济南看守所看望师明兰,均遭看守所拒绝,不让见,让家属在三十七天之内请律师办这事。无奈之下请律师介入,才得知师明兰被非法关进看守所十天多,检察院就已将起诉材料移交到了法院。因证据不足,法院又要求公安机关(明水二所)补充证据,二所人员又去看守所提审了师明兰。

律师表示,在十多天内案卷就到法院,这种时间程序实属异常,太不寻常了,必须得查看卷宗内情。找到章丘法院负责此案件的一名女法官和副院长,讲明自己是为法轮功学员的案子而来的律师,那位副院长见到律师很是惊讶!说此案件已上报中院,再由中院统一安排,要等开完“十九大”会后才开庭。

律师讲明法轮功学员发信仰材料、贴不干胶都不属违法行为,是受宪法对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保护的。现在国家公务员办案是终身责任制,谁办案谁负责。法官听后默不作声。

据悉,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上午,师明兰、刘海俊等三名法轮功学员在明水小义乌外貼真相不干胶,遭打扫卫生人员恶告,被警察绑架至明水二所,送济南市拘留所。

此前一个多月,党家派出所警察曾三次打电话给师明兰要她去一趟,说明水检察院起诉她了,师明兰未去。五月三日下午二点多,党家派出所开警车闯入师明兰家,抢走师父法像和两个小喇叭,并强行架她到警车内。师明兰在大街上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绑架好人犯法!”全村人都站街上看。

一年多前,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济南章丘市党家派出所绑架师明兰,非法拘留十二天,据悉借口是控告江泽民。到了派出所,明水公安局警察和检察院的人已等在那。五月九日下午,村大队书记去师明兰家让她第二天早八点上龙山镇政府。师明兰十日去镇政府后就讲真相,镇政府的人让她回去叫村干部来,要非法批捕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