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州市三任市长遭恶报被逮捕起诉

更新: 2017年07月13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二零一七年一月,广东省潮州市长、中共市委副书记卢淳杰被“双开”,并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逮捕。卢是这两年落马的第三个潮州市长。二零一五年潮州市长汤锡坤被“双开”并移交司法处理。此前,中共潮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清落马,目前已被起诉。


卢淳杰

汤锡坤

李清

卢淳杰,男,四十九岁,一九六八年二月生,广东揭阳普宁市人, 二零零五年十月至二零零七年二月,任汕头市委副秘书长;二零零七年二月至二零零八年九月,任汕头市南澳县委书记;二零零八年九月后,任潮州市中共副市长、组织部部长、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等。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七日,卢(正厅级)涉严重违纪被调查;二零一六年十月,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对卢以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广东省检察院依法以受贿罪对卢逮捕;二零一七年一月,广东省纪委对卢进行立案审查。经查,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调整或升迁方面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占用市政府周转房归个人使用;在工程项目、征地补偿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

汤锡坤,男,六十二岁,一九五四年十月生,广东饶平县人,一九九九年五月至二零零三年四月,任中共潮州市委副书记;二零零三年四月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任潮州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潮州副市长、代理市长;二零零五年六月,任潮州市委副书记、潮州市长、党组书记;二零一二年一月至案发,任潮州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年满六十一岁的汤锡坤因严重违纪被调查。经查,汤锡坤严重违纪,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李清,六十一岁,一九五五年九月生,广东电白人,一九九八年零四月至二零零三年零四月,广东省潮州市委副书记、潮州市长;二零零九年零九月至案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厅长。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刚年满六十岁的李清,正值退休的关键节点,被广东省纪委通报调查;二零一六年一月被免职;二零一六年四月六日,广东省东莞市检察院依法对李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经查:二零零四年至二零一二年期间,李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超二千万元、港币五十二万、美元九万元,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三百万元。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深圳市检察院针对李清案,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卢淳杰、汤锡坤、李清三任潮州市长落马,是手上沾有迫害法轮功的血债而遭的恶报。法轮功是佛法修炼,迫害“真善忍”信仰,就是最大的犯罪,天理不容。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卢、汤、李三任潮州市长在任期间,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潮州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至少有二人;遭非法判刑的至少有二十人;遭非法劳教的至少有三十一人;遭收容所非法关押的至少有十一人;遭非法拘留、送洗脑班迫害的至少有二十一人。其中,汤锡坤在任期间,潮州市法轮功学员遭绑架人次最多。

一、汤锡坤在刚任潮州市委副书记,与时任潮州市长的李清沆瀣一气,炮制多名潮州青年精英遭受非法判刑、非法劳教,酷刑折磨,甚至被迫害致死。

严重案例一:时年三十岁的法轮功学员洪浩远被迫害致死。

广东潮州法轮功学员洪浩远
广东潮州法轮功学员洪浩远

洪浩远,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原潮州市邮电局移动通讯技术骨干,成绩突出,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好评,在家庭和亲邻更是公认的好青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功后,洪浩远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被非法拘留。在潮州红山拘役所非法关押一个月,期间,遭狱警和犯人拳打脚踢毒打。后转潮州市铁铺收容所,早狱警木棍毒打,冬天扒光衣服,用用手铐锁在树上淋雨一个晚上到天亮,第二天继续干化工重体力劳动。

二零零零年五月,洪浩远被非法劫持到广东三水劳教所,因坚持合法信仰,每天被三根几万伏电压的电棍同时电击十小时以上、用长条板凳殴打,板凳都被打折了,洪浩远身体内脏严重受伤。后被关禁闭(就是在封闭小屋酷刑折磨),期间被扒光衣服,电棍长时间专门电击腋下、乳头,甚至肛门,被酷刑折磨至生命垂危才于二零零二年四月释放回家,回家后仍遭公安部门、当地“610”监视,因被迫害伤势过重,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五日凌晨含冤离世。

洪浩远临终前五个月,写下了以上被迫害的经历。洪浩远含冤离世后,潮州市公安局还施压封口,说不能把洪浩远的死亡情况披露出来。

严重案例二:时年三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林凯被迫害致死。

林凯
林凯

林凯,毕业于广东中山大学地环学院大气科学系信息处理与计算机软件专业。修炼法轮功之前,由于胃穿孔,做了胃局部切除手术,从此人躺在病床上,饱受病痛折磨,脸色发黑。修炼法轮功后,重获健康,戒烟戒酒,气色红润,在工作单位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本职工作,受到同事一致好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功后,林凯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受迫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林凯与朋友在广东中山市一饭店吃饭,被潮州警察非法劫持回饶平拘留所,被饶平公安林俊明用两指对着肝部用力点穴位并毒打,之后,在无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与朋友吃个饭就被非法判刑劳教三年,送往广东广东三水劳教所遭受迫害,期间,遭关禁闭(就是在封闭小屋酷刑折磨)、电棍电击、被狱警用手指强按肝部、被捆起来吊在篮球架上作“包粽子”酷刑等。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在劳教所恶劣的环境下,在邪恶的强制和高压下,林凯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才被释放回家。回家后,家里电话时刻遭监听、当地派出所、居委时常上门骚扰,被迫害得失去工作,还没调养的身心再次崩溃到极点,于二零零七年五月九日含冤离世,年仅三十一岁,留下年迈的父母、年轻的妻子和三岁的女儿。

其他严重案例如:饶平法轮功学员吴友平,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三日被绑架,在找不到任何合法依据的情况下,被诬判五年刑期,劫持到梅州监狱继续迫害;杨楚强二零零二年被饶平县公安局“610”非法抓捕,被非法劫持到广东省三水劳教所遭受迫害;卢友明二零零二年绑架到三水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

二、汤锡坤任潮州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副书记期间,更是协同下设机构“610”办公室主任,炮制了“二零零三年大抓捕”案。

许瑞芬,女,潮州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三年五月初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四年;
陈俊貂,女,潮州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三年五月初绑架,被非法判刑八年;
杨君辉,潮安县庵埠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三年五月初绑架,被非法判七年;
陈冬莲,女,二零零三年五月被抓捕、非法关押在潮州市第一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五年。
佘俊清,女,二零零三年五月被潮州市公安局“610”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在潮州市第一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四年;
谢祥卿,女,二零零三年五月初被非法判刑三年。
陈如珍,女,二零零三年五月被潮州市公安局“610”抓捕、非法关押在潮州市第一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三年;
吴小宏,男,二零零三年五月被潮州市公安局“610”抓捕、非法关押在潮州市第一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三年;
林祥瑞,男,二零零三年五月被饶平县公安局“610”非法抓捕拘留在潮州市看守所。非法判刑四年; 林幼娥,女,二零零三年五月初,被绑架,被潮州市公安局“610”非法劳教。 三、卢淳杰任潮州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期间,潮州市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迫害,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林丽英,女,潮州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七月被绑架,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九日林丽英被劫持到广东三水妇教所,被诬判一年劳教;

钟列娜,荣端,揭阳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八日,在潮州市潮安县彩唐遭绑架,当晚这两位法轮功学员被转至潮州市拘留所非法关押;

杨丽华,潮安县城(庵埠)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三月六日前被绑架;

刘瑞权,潮州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被非法劫持到潮州市看守所非法拘留三十七天;

林爱珍、张醉霞,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遭绑架,各被非法刑拘一个月; 林家存,潮州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遭绑架、抄家,家里私人电脑等被抢劫一空,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潮州市多名法轮功学员因依法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遭当地警察暴力骚扰、威胁恐吓。警察称执行“上级”——市委政法委“610”和区委政法委“610”命令。

善恶终有报

很多官员受中共江泽民邪恶集团谎言毒害,为了眼前利益铤而走险,在迫害法轮功学员时是步步升级,妄想通过迫害手无寸铁的善良法轮功学员,以炮制所谓的大案、要案,成为自己升官发财的筹码,殊不知,这是一条葬送你们自己未来的死路。卢淳杰在落马后的《后悔书》中写到“人世间没有后悔药,我知道自己罪有应得,等待我的将是监狱大门”。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人在做,天在看,暗室亏心,神目如电。即使一时获得升迁,即使临近退休节点,干过的坏事,终究遭报应,如卢淳杰升任潮州市长纯属“偶然获得”,不曾想一年后便落马;李清,即使临近退休节点,干过的坏事,仍追查不倦。

以上头目落马,就是对现任还在积极、盲目追随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官员,各级政法委、“610”、以及基层干部敲响最大警钟。

二零一六年六月以后,潮州市610相关人员还在积极迫害法轮功。其中,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陈冬莲,潮安法轮功学员被枉判五年,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谢耕耘、陈娇丽,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法轮功学员被分别枉判四年。以上三例都是潮安区610头目洪楷泉直接参与迫害的罪证。

在此正告潮州市参与迫害的各级官员,尤其正告潮州市潮安区610头目洪楷泉,看清你们的前上级如今遭恶报的下场,立即停止迫害,将功补过,挽回损失。天理昭昭,报应不爽,如一意孤行积极参与迫害的,恶报时,后悔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