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即墨法官全体回避 构陷法轮功学员的案件被移送他地

更新: 2017年05月05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即墨市法院因法官全体回避,对法轮功学员构陷的案件被青岛市中院指定移交到山东省平度市。

二零一六年六月,山东省青岛市即墨通济派出所警察及即墨“610”、国保相继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李红蕾、张鹏伟、邱青华、王忠宇、黄茹莹以及邱青华的女婿徐建训,并以莫须有的罪名进行构陷。

案件转到即墨检察院后,曾多次被即墨检察院退回公安。徐建训的所谓“毁灭、伪造证据罪”案在被检察院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卷后,又被公安改为“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后与李红蕾等人的案件一起被检察院诉至即墨法院,即墨市“610”、国保人员执意迫害民众、肆意玩弄法律、“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本意彰显无遗。

在此期间律师和家属多次找到各相关部门人员讲明打压法轮功没有法律依据,法轮功学员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情况,当前全国各地越来越多的公检法部门人员明真相后不再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律师和家属并适时提交相关法律意见书及法律文件。

二零一七年四月,家属得知因即墨法院法官对此案全体回避,该案已经被青岛市中院指定移交到平度市,现构陷案卷已转到平度检察院。

平度检察院,公诉科:0532-83012762 检察长公开电话:0532-83012787
政法委:0532-87362622 纪委:0532-87362549
公诉科:马晓东 0532-83012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