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聘请律师一事交流

更新: 2017年05月15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近来得知一事:一名同修,在营救被绑架同修时,请了律师协助,在配合过程中,律师未能按照同修的要求按时操作,最终二审维持判决。该同修于是心生一念,想了解这位律师究竟为何没有按照要求操作,于是走访了该律师的家乡和律师所在的北京律师事务所,了解该律师曾经经手过的案子。

最终,了解到:该律师是很正义的,但接手了很多我们学员委托的案子,非常忙碌,如不紧盯着其按时完成某事,则律师很难配合完成。

之后还了解到:另外一位律师,接受了很多学员的委托,之后提升了收费价格,非常昂贵,同修了解到,此律师曾对审判人员表达这样的意思:我辩我的,你们判你们的。这个律师的辩护词,写的非常正义,受到了很多学员的推荐,实际这个辩护词是学员参与写的。这个律师,非常有名,经手过不少法轮功学员的案子,然而,北京同修表示,此律师目前状态不是很好。

在这个同修反馈这个事情之前,也听到参与营救的同修反馈:有同修被绑架后,都倾向于聘请曾经为学员做过无罪辩护的律师,于是同修之间互相推荐,导致一些律师非常忙碌,经常在全国各地飞来飞去,往来于各地同修们委托的案子,根本没有时间将案子做细致,也无法满足我们所提出的一些把案件做好、做彻底的要求。比如:有个律师,在一个上午要完成多个案件的会见,虽在一个城市,但在不同的看守所,最终也没做完;还有的律师在向法庭提交辩护意见时,直接将其它案件的辩护意见拿来用,并加以修改,但修改不彻底,出现了起诉书中没有的所谓证据等等。

师父在讲法中讲过“相由心生”[1]的理,“你能够正念足,你就能够在你的范围中高大,在你的范围中把那些不好的东西压下去。”[1]有同修认为请了律师,就像上了“保险”一样,觉的案子一定会赢,被非法关押的同修一定能被救出来,对律师产生了很强的依赖心。因此,案子的发展往往没有按照我们的想法進行,即使律师尽力了。律师被名利所累,甚至可能出现倒钩。这样的事情出现,绝非偶然,是针对我们学员的心来的。

一九九九年“四二五”之后,我们对某个总理寄托很大希望,认为有他在,法轮功就不会被打压,结果邪恶让这个总理无法发挥作用。对于律师,也是如此。

营救被非法关押同修的过程,是相关同修否定旧势力迫害以及修炼提高的过程,是里面和外面的同修向公检法人员讲真相的过程,是被关押在看守所里的常人被救度的过程,这个过程我们会借助很多方法,其中使用法律手段是其一,是利用常人社会的手段進行反迫害。但过于依赖这个手段,过于依赖律师,都会被邪恶拿来钻空子。

就此事和同修交流,希望能引起重视,避免因为我们的执着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收费过高的律师,想想其究竟是为了钱,还是为了正义?其辩护,真的能起到协助救人的作用吗?既花费了昂贵的律师费,又没有起到救人的作用,使珍贵的大法资源以这种方式被浪费,这种变相的经济迫害,我们是否要承受?

律师,是经过很多同修不断的讲真相,才使常人普通的律师逐步走向正义律师,在找律师的过程,也是在向律师讲真相。有正义感的律师一旦明白了“法轮功无罪”,内心就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放弃中共宣传的说法。如果有更多的律师站出来,让正义律师不那么“凤毛麟角”,让更多律师都敢于接手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案子,那么,是不是又有更多张嘴向世人讲述真相?

已有的正义律师,是原来同修们讲真相走出来的路;路,要我们自己走出来,不能总是踩在同修们已经开拓出来的路上。莫要因为我们的执着,让原本可以“正义”的律师,走向了“名利”;莫要因为我们的执着,将正义律师推向了反面;莫要因为我们的执着,让原本可以发挥更大作用的正义律师“有心无力”。

向更多的律师讲述真相,让更多律师成为正义律师;让更多的律师再和我们一道向公检法人员讲述大法真相。律师也是众生的一员,这是在救度律师这个群体的过程;律师这个特殊的职业,在这个特殊的正法时期,也承担了特殊的历史使命。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十》〈在大纪元会议上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