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紫金县教师曾流明被冤判 家属要求释放

更新: 2017年05月03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五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法轮功学员曾流明被秘密冤判两年半,法院没有通知家属和辩护律师,也没有把判决书送给家属。目前,家属正在上诉,呼吁立即无罪释放曾流明。

曾流明家中有八十岁的老母亲和一个八岁的孩子。

在华南农业大学读书期间,曾流明因身患顽疾无法医治而走上修炼法轮大法之路,身心获得健康,毕业后安排在紫金县成人中专学校任教。在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他多次遭受严重迫害,先后被非法抄家、绑架、刑拘、开除公职、以及非法劳教三年四个月,甚至被酷刑折磨的面目皆非、生命垂危。

出劳教所后,曾流明仍然遭受跟踪、监视、骚扰,一直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晚,曾流明在租住屋遭紫金县“610”及国保警察许少松、陈铁燕以及蓝塘镇派出所所长彭富豪等人强行绑架,并遭非法抄家,被非法关押在紫金县看守所七个多月。家属每次去探望曾流明时,都遭到警察的万般刁难和欺赶。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紫金县法院对曾流明进行非法庭审,法院周围戒备森严,除了警车几十辆,前前后后都围满了警察。法院以座位不够为由只准两个家属进去旁听。曾流明的家属表示:“没有座位我们也要进去,我们可以站着旁听。”警察强行驱赶其余家属,不准他们进去旁听,他们无奈之下只好站在外面。

非法庭审时,曾流明抗议道,现在我家属来了那么多人,你们不让他们进来,你们既然(自称)是公正的,不是希望更多的人来听吗?为什么怕别人听到呢?

在法庭上,辩护律师葛文秀质问道,曾流明修炼法轮功做好人,触犯了哪一部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款?他伤害过谁?有什么证据证明他有犯罪行为?葛文秀并指出,起诉书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被告人曾流明无罪。

律师劝告在场的执法人员,司法实践证明,我国大量冤假错案的产生,均源于程序的不公。本案最大的违法之处就是无视司法程序的正当性,由此直接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的主要任务是“惩罚犯罪”和“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二者不可偏废。

整个庭审时间两个半小时左右。警察、法官不断地有意干扰,打断曾流明和葛文秀律师的讲话。因证据不足,在事实和法律面前,法院只好宣布休庭,但是拒不放人,继续关押曾流明。

家属每次去看守所探望曾流明时,都遭到紫金县警察的拒绝、威胁、恐吓,甚至凶恶地说:你再闹,就把你也抓起来。家属说:“你们是执法犯法、知法犯法,为什么你们要偷偷摸摸地暗箱操作,秘密冤判曾流明,你们为什么不按照法律程序去操作,在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时候,你们为什么要冤判他,为什么判决书也不交给曾流明的家属?警察嚣张地回答家属说:“为什么我们要把判决书交给你们家属呢!交给曾流明本人就可以了,他自己知道就可以了。”

紫金县公检法相关人员根本不讲法律,采取流氓手段欺压迫害善良人。家属在追问警察是谁冤判的,他们都互相推脱说:“不知道,你去找检察院吧!”家属去找检察院,问检察院,检察院法官又说:“不知道,你们去找法院吧!”家属又跑去问法院,法官又互相推脱责任说:“不知道”。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为什么要把一个按照“真善忍”标准做人的好人抓起来关押、起诉、审判?究竟是谁在违法犯罪?曾流明家属表示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参与非法庭审的人员:
审判员:张兆连
审诉员:宫越思
陪审员:张金海
书记员:罗春晓
主持人:傅卓军
法院人员:许锦霞

紫金县法院:地址:紫金县紫城镇香江中路34号 联系电话:(0762)7818165 7839025
紫金县检察院:地址:紫金县紫城镇香江中路35号 联系电话:(0762)7822337
紫金县看守所电话:(0762)7822069、7830494

参与迫害的相关部门及责任人:
紫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地址:紫金县紫城镇香江中路30号
办公室电话:(0762)7810611
许少松:宅电(0762)7830748 7982283 手机13902633029
陈铁燕:宅电(0762)7824119 手机13502314119
黄伟强:宅电(0762)7813382 手机13536753338 13829339382
贺子华:宅电(0762)7820131 手机13827870131
贺秋奇:宅电(0762)7815074 手机13536751133
钟文辉:宅电(0762)7825705 手机13923691705
张茂崇:宅电(0762)7817083 手机13829339222
胡国光:宅电(0762)7820999 手机13536752788
杨杜光:宅电(0762)7822199 手机13827875666
李晓芬:宅电(0762)7811676 手机13829338876
紫金县公安局蓝塘派出所:
办公室电话:(0762)7930386、7934843
彭富豪:宅电(0762)7866631 手机13829337808
紫金县政法委:
陈法庆:宅电(0762)7826563 手机13923691985
温素珍:宅电(0762)7820131(与国保大队的贺子华是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