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明,男,五十二岁,他曾任职宁河区副区长。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份,他担任了宁河区政法委书记,接替了原宁河区政法委张付川的职务。
张付川在职期间,积极追随江泽民及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操控公、检、法绑架、非法关押、冤判,用残暴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遭了恶报。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份,因涉嫌违规、违纪、贪腐等问题,张付川被停职接受审查,于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晚,在家上吊身亡。
张金明在任政法委书记期间,没有被他前任的恶报惊醒引以为戒,而仍积极追随江泽民及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政策,冤判、绑架、骚扰法轮功学员,并且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份,在宁河区方舟公园及乡镇集市大搞诬蔑法轮功的宣传展板、橱窗、传单来欺骗不明真相的世人,蛊惑人心,造成极坏的影响。
另外,在江氏一伙迫害法轮功初期,原宁河县(现在是区)政法委书记杨金华,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在晨练的路上,被人捅死,遭到报应。
在宁河区已有三任政法委书记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死亡,因为他们都犯有谤佛法、迫害大法弟子这天理不容的大罪。
恶报,不是法轮功学员想看到的,法轮功学员十几年来,一如既往的讲真相,就是在解救被中共谎言欺骗的众生,其中包括公检法人员,就是不想看到悲剧发生。
天理昭彰,善恶有报,奉劝那些仍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官员,不要幻想着通过迫害法轮功升官发财,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失去了生命的永远,不要拿自己和家人的性命当儿戏。赶快悬崖勒马,停止迫害,诚心忏悔,将功补过,这是仅有的一条出路。不然报应一旦降临,后悔就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