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日,在汪家拐派出所一办公室内,一穿便衣的中年男子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对廖圣拳打脚踢;三月三日,在汪家拐派出所食堂内,另一穿便衣的中年男子在未出示任何证件情况下,对廖圣拳打脚踢。
三月三日,刘海英和廖圣被强行带往成都市看守所刑事拘留。
三月三十一日,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对廖圣采取“撤案释放”。目前,廖圣已平安回到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