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关押、勒索、开除 佳木斯女教师控告元凶

更新: 2017年04月15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五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单玉芹因坚持“真善忍”信仰,遭到中共当局迫害,多次遭绑架、抄家、关押、勒索,并遭开除公职。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六十七岁的单玉芹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 以下是单玉芹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江泽民在职期间利用手中的权力,操控“六一零办公室”、公安机关的警察,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发动了对法轮功群体的残酷迫害,其迫害的理由仅仅因为我们信仰“真、善、忍”做好人。以下是对我个人人身及经济的迫害事实:

我叫单玉芹,原佳木斯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师。修炼前身患低血压、低血糖、贫血、神经衰弱、妇科病、腰椎骨质增生等十多种病。中医、西医、巫医都看过均无明显好转。我四十一岁时做了妇科手术,从此,身体每况愈下,不能正常上课,成了单位的“老病号”、医院的常客。一九九六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功,所有疾病不翼而飞,走路一身轻。在大法中修炼,道德的升华,心性的提高,身体的健康,人生观的转变,无比幸福、喜悦的心情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公然违背宪法,违背民意,发动了对法轮功史无前例的铺天盖地的灭绝性的迫害。十六年来,我多次被非法抄家,绑架关押,流离失所,骚扰、威胁、恐吓,开除公职,拒发身份证,人身安全和正常家庭生活、工作得不到保障,我与家人亲友身心受到极大伤害摧残。

1、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不断的听到媒体诬陷法轮功的不实报道,禁止学法炼功,并收缴法轮功书籍,音像等。我百思不得其解:深受广大民众喜爱的祛病健身有奇效的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这么好的法轮大法却遭到镇压、取缔;江泽民利用国家机器无理智的发动对真善忍的迫害,摧毁人类的道德良知,善念。我们觉得应该利用宪法赋予我的信仰自由权利去北京上访,用我自己亲身受益事实,去证实法轮大法是正法、我师父是清白的、伟大的、取缔法轮功是错误的。我和佳市很多同修乘火车去北京。可是列车行驶到哈尔滨站,停车几小时后,佳市公安局警察驱车赶往哈站将我们截下车,逐一登记劫回。一个人的座位我们坐四、五个人。我呕吐不止,昏昏沉沉。直到第二天凌晨两点多,我们被拉到原永红分局,被软禁到下午三点多钟,没有食水,逐一审讯笔录,强行看污蔑栽赃陷害法轮功的电视,禁止以后学法炼功,并勒索每人八十元后放回。

2、回家后,学法炼功的环境没有了,我整天忧心忡忡,不思茶饭。在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五日我和邻居齐秀珍姐姐(已迫害离世)决定还去北京上访,反映实际身心受益情况。当列车行驶到山海关,乘警以验票名义检查乘客包裹(有选择性的)。在齐秀珍的包里查出一本《转法轮》书。于是,我俩被带到餐车软禁,到北京后,被北京站派出所关到大铁笼子里,铁笼子和厕所连通,那里已关押了十多人,后被佳市驻京办事处拉到他们那里。佳市驻京办已陆续关押了十多名大法弟子,有崔胜云、郭玉珠、姜国胜、石锐与她女儿等男女老幼十六人,被关在一间屋子里。屋子里有两张单人床,孩子老人睡床上,其他人睡地板,吃饭我们拿钱,看管人员给买,在这种恶劣的条件下,每人每天交120元宿费。

3、十月十七日,佳市警察及单位派人将我们押回佳市。坐卧铺车厢,三、四个人挤在一个下铺,互相依偎着取暖,到佳市车站,各公安分局的人已等候在那了。我们和齐秀珍、崔胜云、姜国胜、郭玉珠、石锐等人被原永红分局石秀文押到分局审问。因我们不放弃修炼,连夜将我们又押送到佳木斯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环境极其恶劣,三十多人挤在一个板炕上,吃、喝、拉、睡都在一个小屋里,没有活动空间,没有放风时间。对狱警的粗暴、蛮横、恶劣态度、对犯人们的污言秽语实在难以承受,吃的饭菜猪狗食一样。家人忧心如焚。非常清楚我炼功后身心健康了,不吃药不打针了,还尽做好事,连麻将都不玩了,怎么能上这地方吃苦受罪?怕承受不住,再象以前那样犯病就糟糕了。就托人花了三千元钱,给陈万友一千元。又被永红分局罚款三千元、单位被罚款五千元,没有任何手续。我被非法关押了四十多天才放回家。在看守所广播里听说,我被开除公职(还有崔胜云、石锐等其他同修)。回家后,听单位同事说,领导在全校职工大会上宣布的市里的决定,听说是当时执政的佳木斯市委书记孙启文亲自下令开除的,我也没看到什么文件,也没办理什么手续。三十一年的教龄,工资等什么都没有了。单位也不敢给生活补贴,社区也不敢给办理低保。我去找工作,听说是炼法轮功的,单位不敢用,个人补习班也不敢用,怕惹麻烦。干别的工作我还不会,一直到现在我没有生活出路。我丈夫在木材厂上班,一直从事政治工作,什么技术也不会,单位破产下岗后,给人家打更,那时每月工资才二百九十五元,生活非常拮据,一年只能吃一桶油(十斤的)。冬天白菜、土豆、萝卜、酸菜。夏天买别人挑剩的处理菜,便宜一些。内衣裤、袜子都是补了又补,没钱买新衣穿。长期以来,警察不断的骚扰、威胁、恐吓,丈夫时刻担心我被绑架关押、身体患病。由于精神压抑,生活艰辛,积劳成疾,于二零一一年五月离世。我断绝了生活来源。我就一个儿子,二零零三年他三十岁才结婚,我们没给儿媳妇一分钱彩礼、没给买一件新衣服、也没给买首饰等,房子还是娘家给买的,至今我都觉得很愧疚。儿子结婚时,丈夫穿儿子的旧衣服,我只花一百元钱买的衣服和鞋。媳妇接到家后,全家人都掉泪了,没钱生活真艰难呀。江泽民对我们修炼人的迫害,给我及我的家人造成的重大伤害,这是任何人,任何权力都无法抹掉的事实。

4、二零零零年二月,被永红分局石秀文勒索五百元。

5、二零零零年五月初,我和同修在我家附近一工厂院里的空场上炼功(空场上还有打拳的、练剑的、放狗的)被佳市松林派出所劫持到派出所审讯,写保证书不炼功就放人。我和门晓华(已去世)被送看守所关押15天,是原永红分局石秀文同意的,经济损失300元。

6、二零零一年九月,我和同修张清姣去佳市铁西小区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小朋友举报,送铁路看守所关押一天,后又被原永红分局石秀文、郭维山把我们送到佳市看守所关押二十多天,我绝食反迫害才放回。

7、二零零一年年末,我和老伴在佳市木材厂农场过年。原永红分局石秀文等二人,先在我亲属家饭店吃过饭后,去农场找我,说让我回家了解一件事情。回来后,陈万友、石秀文等三人,又在我亲属家饭店吃饭,两顿饭花掉五、六百元钱。我家生活非常艰苦,他们不在乎,处处勒索。

8、二零零三年年末,大法弟子吴春龙(已被迫害致死),在佳木斯市纺织厂一居民小区开一小理发店。被新任英俊派出所所长郭维山(此人原在永红分局)、安全志绑架后,非法劳教,被劳教后迫害致死。吴春龙被非法关押后我受其父之托去处理小理发店的事,被在附近蹲坑的警察安全志等人劫持到英俊派出所,家人被勒索一千元钱后才被放回。

9、二零零五年三月,我被出租车撞伤后在家休息,松林派出所四警察突然闯进我家,没出示任何手续,非法抄家,抢走所有大法书籍、师父法像、录音带,我家电话早已被公安非法监听,一人进屋就查电话,并绑架了在我家照顾我的孙庆和。他们刚走,陈万友与这四人中的其中一人又到我家盘问。孙庆和被非法关押了十五天,造成经济损失四、五百元。

10、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晚,我去同修刘孝斌住处(位于铁西区早市附近的某二楼),发觉其楼下停有两辆车,车上坐满了人,其中一辆车的车顶上方,有一圆盘状装置(我不懂这是什么牌子车)。我刚一进门,没说几句话,就传来一阵急促的砸门声,随后一伙人从阳台的窗户爬进来,接着十多人蜂拥而入。他们中,有向阳公安分局的人,很快,陈万友等市公安局的人也紧随其后赶到。我被带到松林派出所。第二天,我不知道是分局的还是市局的人,看样子是有备而来了一伙人。强制我摁手印,抽血。我说:“为什么要抽血?活摘器官呀!”有一人说:“活摘器官也不摘老太太的啊。”我说:“那可不一定,你们还管那些吗?”大伙都乐了。松林派出所的人还去了我家,没抄到他们想要的什么东西。我在松林派出所被非法关押了两天两夜才放回家。

十六年来,在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下,法轮功学员一直在承受着来自精神、经济和肉体方面的迫害。使大法弟子失去正常的修炼环境,家属每天都在提心吊胆的生活。在江泽民集团的谎言宣传下,人们都歧视大法弟子,使大法弟子失去做人的尊严。

鉴于以上原因: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群体长达十六年的残酷迫害,犯下了反人类罪、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江泽民不仅违犯了国际法,也同样违犯了中国政府的法律:《中国宪法》、《中国刑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这场残酷迫害已构成江泽民违法违宪的多项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