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地检察院撤案释放法轮功学员案例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据明慧网报道,二零一六年以来,全国各地数十起构陷法轮功学员的案子被检察院撤案、二审被判退回重审、甚至法院直接作出无罪释放决定。

十七年来,被中共江泽民集团当作工具的公检法人员,敢于做出自己公正的判决,说明他们心中已经积累了足够的正义力量,最起码在自己这个环节上,记录下了一个正确的决断。

中国百姓希望公安警官、检察官、法官等执法官员,都能遵照宪法和法律依法办事,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做自己的主人,找回公检法司人员应有的尊严。

1.河北法轮功学员酒长迎被无罪释放

河北衡水冀州市法轮功学员酒长迎,在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挂“天灭中共”条幅,遭人恶告,被绑架、抄家,之后被非法关押在冀州市看守所。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冀州区法院对酒长迎非法庭审。庭审中北京律师黎雄兵、董前勇都为酒长迎做了无罪辩护。

二月四日,家属去法院,看到庭审报告已出来,主审法官说律师和家属意见不采纳,家属说酒长迎所做一切都受宪法保护,律师作的无罪辩护意见足以证明这一点。律师告诉主审法官刘丽爽:今天所做的这一切迫害,都会成为今后的罪证。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冀州区检察院撤诉,酒长迎被无罪释放回到家中。

2.辽宁法轮功学员林永艳、李士棉获释

辽宁铁岭县催镇堡镇小屯村两位善良女士李士棉、林有燕(林永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去白旗镇鸡冠山向村民送发免费新年台历,遭绑架,被铁岭县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被铁岭县检察院非法批准逮捕,并向铁岭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方面曾表示很快开庭。

在法庭上,林有燕、李士棉家属为她们聘请的山东律师孙典军和天津律师马卫,对办案人员耐心的从道德良知,宪法、法律、法规,详细的解说以及林有燕、李士棉的家属到法院讲述亲人修炼法轮大法受益、法轮大法教人向善的情况,任何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终身负责。法官认真倾听,态度和蔼,表示一定司法公正,对法律负责,对自己负责,也对当事人的家庭负责,并建议让家属马上写“申诉书”。

铁岭县法院经研究,依法将构陷她们的所谓“案子”退回铁岭县检察院,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3.辽宁法轮功学员任平、纪丽君被无条件释放

辽宁丹东法轮功学员任平、纪丽君,于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下午,在丹东市内步行街金元宝商店附近给金山派出所警察刘景玉讲法轮功的真相,被金山派出所三个便衣警察绑架,金山派出所警察将构陷两位法轮功学员的案例经元宝分局批准,交到丹东元宝区检察院,检察院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以证据不足,办理取保。家人交了五千元保释金后,纪丽君才得以回家。

二零一七年二月四日,检察院又对任平以证据不足,免于刑事处罚,撤销案件。元宝分局对任平以刑事处罚改为行政处罚,这样任平在被非法关押四个月零三天后,被无条件释放。

同时,金山派出所也通知纪丽君到派出所办理领取当时交的五千元保释金,对纪丽君取消保释。

4.安徽合肥法轮功学员伍静青案件撤诉

伍静青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被绑架。大约六月二日被转刑事拘留。在庐阳区国保大队张宏的指挥下,安庆路派出所在伍静青家中无人的情况下抄了家,抄家时警察在伍静青家放了100多个真相光盘和许多空白光盘妄图构陷伍静青,然后对她非法刑拘。两个月后被合肥庐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随后检察院收到了公安构陷的卷宗,在后来的三个月内检察院因证据不足多次退卷,但每次他们又送上去了,妄图使构陷得逞。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伍静青拿到了案件撤诉的正式文本。伍静青已回家。

5.安徽合肥法轮功学员黄玉晴案件已撤诉

黄玉晴,女,五十五岁,安徽省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管护师。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下班后,在柳林苑小区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小区保安举报,被合肥市琥珀派出所便衣非法扣押,后被送往合肥市一拘留所治安拘留,七月二十八日,拘留时间到期后,黄玉晴并未被释放,反而被琥珀派出所警察带走,强迫其家人在拘留书上签字,将治安拘留改为刑事拘留。二十多天以后,被蜀山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黄玉晴女儿去派出所、公安局法制办、检察院批捕科去要人,派出所所长俞奇一开始态度很差,很凶狠地说:不接待。并且让另一警察推她下楼。公安局法制办回复是他们是办案单位,只管执行上级命令,检察院下达批捕,他们就下达逮捕通知书;到了蜀山区检察院批捕科,科长又说批捕不是他一个人决定的。

这期间黄玉晴的女儿一直跟他们说,黄玉晴是好人,公民有信仰自由。对这些义正词严的说法,执法人员表示沉默。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黄玉晴的女儿去派出所为母亲办的取保候审申请书。

检察院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撤诉,黄玉晴已回到家中。

6. 检察院撤诉 武安市白晶杰获释回家

二零一七年一月八日,河北邯郸武安市检察院撤销对武安市法轮功学员白晶杰的起诉。在经历了五个月的冤狱后,白晶杰被无罪释放。这是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二日,武安市检察院和武安市法院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王洪亮后,武安市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的第二个案例。

7.检察院免予起诉,张家口杨建平结束五个月的冤狱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河北张家口法轮功学员杨建平开车外出去向人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万全县膳房堡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并被万全警察刑事拘留。杨建平的车辆也被派出所扣押。警察从车中找到真相资料、视频光盘、条幅等在内共六、七百份。然而,通过家属和当地法轮功学员不断的讲真相,五个多月后,检察院决定对法轮功学员杨建平免予起诉,理由是证据不足,释放回家。

8.“强制措施不当” 廊坊市巢冬梅获释回家

河北廊坊法轮功学员巢冬梅被非法关押近两个月后,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回家。廊坊市看守所释放证明书(廊看释字(2017)67号)说“现因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经廊坊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决定,予以释放。”

9.湖北老河口市检察院免予起诉 法轮功学员毛清云回家

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法轮功学员毛清云于2016年11月9日给民众讲真相时遭人恶告,被老河口市国保大队和北京路派出所警察绑架,遭非法拘留10天后,被劫持到枣阳市看守所异地关押。

2017年3月24日,老河口市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够起诉的条件为由免予起诉。毛清云在被非法关押了4个月零5天后被无罪释放,现已回到家中。

10.江苏省连云港市中院撤案 法轮功学员张桂丽回家

江苏连云港市连云区法轮功学员张桂丽2015年12月在南京女儿家被连云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连云港市看守所。2016年5月被连云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张桂丽上诉。连云港市中院于2017年3月31日撤案,张桂丽现已回到家中。

11. 延庆区检察院在2016年9月29日对下屯村民法轮功学员秦守荣作出不予起诉和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

秦守荣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而被多次拘留、劳教、警察骚扰,从而起诉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因而被大榆树警察从家中绑架,并被移送延庆检察院,企图加重迫害。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12.北京中级法院对延庆区法轮功学员胡小鹿、左会英案件分别作出发回从审决定

胡小鹿:2016年12月12日被延庆法院判二年有期徒刑。

左会英:2016年12月29日被延庆法院判二年有期徒刑。她人都要求上诉,北京中院对二人上诉作出发回重审决定。目前都在待开庭期间。

13.天津南开区检察院撤诉张君获释回家

张君发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天津市南开区万兴派出所警察抄家、绑架,并非法关押在南开看守所。一周后,张君被非法批捕,被检察院起到法院。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下午,南开公安分局办案警察从看守所把张君接出释放回家。

14. 河南辉县检察院退卷 侯贵花被无罪释放

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南寨镇北流村法轮功学员侯贵花被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四个月后,辉县市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免予起诉,将案卷退回辉县市公安局,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辉县市公安局将侯贵花释放回家。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辉县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在检察院两次非法审讯中,侯贵花向检察官们讲述了法轮功的祛病健身效果和法轮功真相,检察官最后决定对侯贵花免予起诉。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晚八时侯贵花回到自己的家中。

15. 广东揭东县法院无罪释放黄燕芝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晚,广东省揭东县法院以证据不足,无罪释放被非法关押八月余的揭阳法轮功学员黄燕芝。现黄燕芝已回家。发庭审邀请函 黄燕芝、吴悦吟被绑架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九日,揭东县法院计划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徐瑞萍和杨壮楷,邪党法院称公开庭审。法轮功学员黄燕芝和吴悦吟,为了更多百姓了解开庭信息,有机会参加旁听,七月十三日上午,在揭东县发邀请函,请民众到法院旁听时,遭便衣绑架。吴悦吟被非法关押两个月左右,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份回家。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揭东区法院对揭阳市的黄燕芝非法开庭。法庭上,黄燕芝的律师做了无罪辩护,法庭相关法官以证据不足,无罪释放黄燕芝。

16.新疆李和平被冤判 中院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新疆阜康市水电局退休女干部、法轮功学员李和平女士,被非法关押一年零四个多月,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被阜康市法院冤判三年。上诉后,二零一七年三月中旬,昌吉州中级法院裁定,发回重审。

李和平女士,今年六十三岁,原阜康市电业局优秀职工,一九九七年十月,因患有多种疾病,特别是心脏病、肾盂肾炎、膀胱炎、占位性肝脏包块(被专家怀疑是恶性),一年要住三、四次医院。修炼法轮大法后,所有的病都好了,十八年来,身体健康,没有吃过一粒药。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李和平女士散发法轮大法真相资料,被受中共谎言毒害的人恶意举报,在回家之时,被蹲坑的国保警察绑架。

李和平被非法关押在阜康市看守所,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一六年一月,构陷她的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退回公安补充侦查,二零一六年二月下旬,公安再次把构陷材料移交到检察院。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李和平遭非法庭审,她家人为她请了北京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律师将阜康市检察院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全部驳回,公诉人要出示警察提供的视频录像,可是在法庭上,一张都放不出补充侦查。

第二次非法开庭。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阜康市法院向李和平送达了判决书,冤判李和平三年有期徒刑。

六十多岁的李和平女士被非法关押已经一年零四个多月,遭各种诬陷、折磨、逼供,加上关押条件的恶劣,回家时她的身体出现诸多不适,心脏、肝区时有明显疼痛,体重由关押前的五十六公斤减少到四十六。炼法轮功祛病健身,被关押后身心受损,谁好谁坏、谁正谁邪一目了然。

纵观人类历史,古今中外,迫害正信的强权暴政从来没有一个成功过的,所有残害良善的元凶、爪牙没有一个善终的。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佛法,其又如何能够例外?

十八年来,随着法轮功学员持之以恒地大面积向民众讲清真相,国内各个阶层的民众正在觉醒,理解和支持法轮功的人越来越多。许多中共体制内的人通过与法轮功学员的接触中知道,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的抓捕、转化、劳教、判刑是对好人的迫害,是非法的。尤其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在全国范围进行大规模的活摘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牟取暴利,更是犯下了人类地球史上从未有过的罪恶。

那位检察院批捕科科长说“批捕不是他一个人决定的”,确实还有在背后做恶的“610”。“610”是江泽民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纠集的非法组织,类似纳粹的盖世太保。迫害初期,江泽民集团十分嚣张,几乎所有的公检法司人员都不敢违抗其迫害指令。

追随江泽民直接迫害法轮功的官员周永康、李东生、薄熙来等等纷纷落马遭恶报,法轮功学员无私无畏的和平反迫害,讲真相,使很多执法人员渐渐明白了真相,也陆续勇敢的站出来,为法轮功主持公道。检察官最终能够自己做主,摆脱“610”的操纵,还法轮功学员公道。这真是他们生命中最值得庆幸的抉择。

目前公检法开始实施重大错案终身追责制,许多体制内人士出于自保,开始与江泽民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功做出彻底切割,这是他们顺应天时,真正的在为自己的生命和未来考虑。这些人用人的本性和良知来衡量自己的行为,使自己脱离罪恶的绝境,只有这样才能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正确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