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就有很多法轮功学员自发到法院准备参加旁听,在渭滨610(江泽民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纠集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授意干扰下,法院只准五名亲属进庭旁听,其他人都被挡在门外。
一个穿警服的人拿手机对着法轮功学员照了几张照片便回到楼里,大门外也没有以往如临大敌般的警察、便衣。
正式开庭,强孟生,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竟然被戴着手铐、脚镣,由三名法警看押着进入法庭,尽管如此,强孟生没被吓住,不紧不慢走进法庭。
当公诉人杨萍(音)把起诉书念到一半时,审判长王超突然对坐在门口的一名法警说:“你去把那谁叫进来。”不一会儿,渭滨区610的康波和一名姓白的小伙进到法庭,旁听席二十多个座只坐了七个人。
公诉人在宣读起诉书及提问时一直情绪狂躁,强孟生对公诉人的提问一概不予回答。
辩护律师提问时,律师首先向审判长提出,公诉人不应该把诬蔑性的词汇扣在当事人头上,因为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这时审判长和公诉人同时打断律师的阐述,催促赶快提问。
提问中,强孟生提到一件事,之前公诉人见他时,一直不肯告知自己的姓名,并且态度很不好,公诉人矢口否认:“你有什么证据说我没告诉你我的名字。”辩护律师马上指出,2017年2月国家出台新的法规,检察机关在会见案件当事人时,必须有录音、录像,否则便是非法的。
公诉人无话可说,只是一再大声催促律师:“快点提问,不要浪费你的时间。”
律师向法官提出异议时,公诉人突然拿起卷宗,情绪激动,向法官提出说律师和当事人对她进行人身攻击,自己要求退庭,并擅自离开法庭,审判长被迫宣布休庭。
之后律师向审判长提出公诉人回避的请求。
整个非法庭审过程持续半个多小时便草草收场。
下午两点半,同样渭滨区法院又对杨蓉非法开庭,这是继3月7日非法庭审杨蓉后的第二次开庭。
两点半,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在大厅排队等候旁听,渭滨区610的康波站在安检门后,指挥白姓小伙用摄像机拍摄大厅的法轮功学员,只有杨蓉母亲一人被允许进入,其他人都被拒之门外。
一名法轮功学员说是杨蓉远房亲戚,要求旁听时,站在一旁的康波大声质问:“远房亲戚?什么远房亲戚?一直在找你,现在就叫人抓你。”说着就要凑到跟前打电话叫人,被其他法轮功学员拦住。
非法庭审中,康波一直坐在杨蓉母亲旁边。
庭审中,公诉人周丽萍出示了新增的所谓证据-----两张照片,一张拍的是杨荣的手机、平板电脑、两个mp4,一张拍的是几张真相光碟。
北京律师辩护道,手机这些并不能作为证据,而且公诉人根本就没看过这些光碟的内容,怎么能是证据呢。
杨蓉也正念十足的重申了自己无罪。
一个多小时后,审判长王挺(音)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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