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法中营救同修力量才大

更新: 2017年04月02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当前在大陆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仍在继续,有些地方表现的迫害还很严重,尤其是对被迫害的大法弟子刑拘后,往往要经过检察院的逮捕、起诉、法院审判等阶段。时间较长、情况也变得复杂。越来越多的同修不断的参与到营救同修的项目中来。

在这里结合自身总结的经验说说自己的认识。

我认为要想做好对同修的营救,首先要在法中认清迫害,才能做好反迫害。师父在法中讲到:“大家看到了,这场迫害,它对法轮功怎么样?无能为力。这场迫害只能助长修炼人的威德,其它它什么都不是,什么作用都不起,只能在迫害中毁灭它们自己。”[1]在师父的这次正法过程中,大法弟子的圆满和迫害者的毁灭是必然的结果。也就是说迫害者一定是在疯狂的作恶中而走向灭亡,而成就的则是大法弟子的果位与威德。这场迫害最大的损失则是众生。所以师父才让我们利用一切机会多救人。

我们不承认迫害,可迫害毕竟发生了,那我们就将计就计主动的反迫害,并在其中讲真相救度众生,这也成了我们修炼中的路。

无论被迫害同修有什么不足,我们都不承认对同修的迫害,因为迫害是对大法而来的,所以在反迫害中,我们一定要牢牢的把基点定在证实大法救度众生上,而不是在为某个人辩护,虽然我们在营救中是针对具体的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在做,但这只是表面形式,本质是在利用这种形式在证实大法。所以在我们给公检法等所有司法部门的申诉资料中,除了法律和证据方面的辩护外,大法的真相与合法性是一定要讲清的。追根溯源,大法的真相是所有案件的核心,大法的真相讲明白了,案件也就不攻自破。在营救同修中有不少懂法律的同修在做,或是请律师或是写申诉状或是写控告信或是要求司法部门信息公开,这都没有错,但无论做什么,我们都要把基点放在证实大法上,只有这样旧势力才不会也不敢钻我们的空子。基点站正了后面的路才会越走越宽。

我认为我们在营救同修中要把法律方面与大法的真相很好的结合起来讲,以法律的形式在讲大法的内容,这样也是最大限度的符合常人状态,也容易被常人接受。我们在营救同修中起步于法律,但我们不要局限在法律的框框中,更不要执著于法律当中,心里要明白我们是在利用法律的形式来讲清大法的真相,怎么样更能讲清真相就怎样来使用法律。

比如在我市大法弟子杨建平的案件中,我们就是心中清楚的把基点定在了证实大法好、证实大法是正法的基点上,无论本人有什么样的不足,我们都不承认以此为借口对大法的迫害,每去一次公检法部门,就是一次讲真相的过程。并且我们递交的相关法律材料都是以法律格式写的,以法律的形式引出了大法的真相,看似在讲法律,实则也在谈大法的真相,这样也容易被公检法等部门的人接受。并且这样写出的东西,我们无论到什么部门什么科室都可以放一份,给人感觉就象是常人中的法律文书,实则是在讲大法的真相。我认为当我们真正的用心站在法中做事时,就会象师父所讲:“修在自己,功在师父”[2],师父就会帮我们把背后实质的因素解决掉。

最终杨建平的案子在同修们一次次不厌其烦的讲真相中把迫害解体掉了。我认为是我们的心性达到了相应的标准,师父才能帮我们解决问题。

虽然案子由检方两次退回公安,看似公安掌握很多的所谓证据,但最终的免予起诉的结果让公安与看守所的人都没有想到。本案的律师得知这个结果后感叹到:常人的案件免予起诉的都是非常的少,更别说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免予起诉就等同于当事人完全无罪,就象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当事人任何的污点都没有留下。我想这样的结果和我们当初站在证实大法的基点上是分不开的。

我市另一位同修的案子,也是在不断的通过各种形式讲真相过程中及递交相关的法律文书,最终把迫害降低到了九个月。

我们的出发点就是要在反迫害中来救度众生,这也是不承认迫害的最好办法。利用反迫害的机会去找公检法的人传播大法的真相,救度世人。这是大法赋予我们的智慧。

又比如当前山西忻州关押的张家口及忻州的十余名大法弟子,所谓案子都已经進入到法院阶段,律师去法院阅卷,法官就是不让看证据卷,并明确告知要六一零与政法委同意后方可看。此时同修们都在希望律师能够做些什么事,或是如何才能看到案卷。其实我们此时往后退一步站在法中看问题,我们就以本案缺少基本事实与基本证据,或没有犯罪事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官以政法委和六一零为借口不让阅卷为申诉理由,写好法律文书并在其中讲清大法真相的来龙去脉。去向各个部门反映我们的问题,讲大法真相,每到一处都留下一份我们反映问题的材料,这就真正起到了在反迫害中广传真相的作用。把不让阅卷当成了我们去找各个部门讲真相的好机会。真正起到了利用迫害来救度众生、证实大法。我悟到这就是从最根本上来反迫害,否定迫害。

正如师父讲到的:“修炼中要多看自己。无论出现什么问题,首先想想自己,想想做事时的群体,可能就会找到问题的根源。”[1] 师父还告诉我们:“修炼人嘛,向内找这是一个法宝。”[1]

我通过向内找,对法官的不让阅卷在法中有了新的认识。我们不能陷在法律中变为被动,一味的要求律师如何才能阅卷;也不能让法律牵着我们的鼻子走而忽略了大法弟子的根本目地——救众生,证实法。今天常人社会中出现的任何事情包括我们与公检法打交道时碰到的情况,都是在为救众生、证实法做铺垫。一切事情也是围绕着这个中心发生。所以大法弟子不能让表面现象把我们牵制住,一定要站在法中才能看到问题的本质所在。我们可以一边符合常人状态让律师去交涉,同时我们抓住一切时机去各个部门讲真相,哪有问题就去哪找,也许所到之处就有很多众生在那里等着听真相呢!!

迫害者本身的目地就是要在迫害中毁灭众生,那我们就恰恰在反迫害中将计就计去救度更多的生命,我想这就是在否定迫害。这也就要求我们在反迫害中锲而不舍的去讲清真相。

讲真相是当下宇宙中最正的事,旧势力也不敢反对。当我们三件事做好时,师父与正神就会帮我们打开后面的路。

所以在营救同修的过程中一定要归正做事时的基点——就是要证实大法,救度众生。不只是嘴上说说,而是从内心深处真正的认识到,我想这才是伟大的佛法在人间的再现。

以上是自己近年来在营救同修反迫害中向内找所悟到的,不正之处请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九》〈二零零九年华盛顿DC国际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