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社区附近的暴力绑架(图)

更新: 2017年03月14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九点多钟,在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东山一路,距离李村街道大崂路社区约一百多米的地方,有人当众暴力绑架一名修炼法轮功的女学员。

绘画:发生在青岛市社区门前的暴力迫害
绘画:发生在青岛市社区门前的暴力绑架

据目击者说:看到一个五十多岁,体胖肤黑的男人,身高一米七多点,好像是个便衣,也可能是社区的工作人员。此人非常凶狠地将一名修炼法轮功的女学员,双膝跪地按在地上。这位女士四十多岁,身高一米六五左右,短直头发。她的双手被那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紧紧地别在背后。施暴的那个女人也是四十多岁,一米六左右。施暴的男人和女人的另一只手使劲往下按这位女士的肩膀,导致女士的脸紧贴在地面上。旁边的地上散放着几份法轮功的真相资料。

还有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一米六左右,烫着短发,身穿治安巡逻背心,像是李村街道大崂路社区的工作人员。她一边拍照,一边说着讽刺挖苦的话。最后,法轮功女学员被那一男一女架进了李村街道大崂路社区。

据说这位修炼法轮功的女学员已被李沧分局李村派出所非法送普东看守所关押迫害

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在李沧区李村街道大崂路社区门前,做出这种严重侵犯人权的违法事情。这说明施暴者和围观者中,很多人还不知道法轮功是教人修心向善、普度众生的高德大法;也不知道与之有关的法律、法规;不知道修炼、传播法轮功完全是合法。

了解法轮功的人都知道:如今法轮功已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深受世界人们的欢迎。所有修炼和信仰法轮功的人,都验证过法轮功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的身心健康与福报。由于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功对人类身心健康做出的杰出贡献,荣获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信函三千多项。

时至今日,即使在中共制定的法律中,也没有一条法律规定修炼、传播法轮功违法。因此,修炼、信仰、传播法轮功都是合法的。

而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完全是违法的。他们不仅违反了中国法律,也违反了国际法律,犯下了反人类、酷刑、群体灭绝等罪行。所以才有自二零零二年以来的,全球三十个国家的三十五位律师组成的全球公审江泽民律师团,并在十六个国家和地区提出的针对江泽民的十八个诉讼案。还有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司法新政“有案必立,有诉必理”颁布后,二十多万中国民众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实名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以及亚洲近二百万民众针对江泽民的联署刑事举报。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之后,李沧分局和李村派出所曾经参与迫害过许多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也许这些参与迫害者不会想到,他们的所作所为都已经被记载了,所有参与迫害者,包括恶意举报者、毁坏法轮功资料者,都是要为其迫害行为负责任的。

还记得青岛市李沧区公安局局长冯越欣吧,被判死缓了。当年他在位的时候,是怎样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的?不了解情况的人可以去了解一下。现在中共官员中被抓的大小老虎,都是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一个都没有抓错。有心人可以去调查。那些昔日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的人,很多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恶报。有些行恶者的家人也受其牵连遭遇了不幸。有道是:三尺头上有神灵。赶快悬崖勒马,挽回损失吧!不然恶报临头时,后悔就来不及了。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公安部又新修订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该规定明确指出,公安执法人员造成重大错案将被终身追责。目前在公检法已经开始实施这一规定,这预示着迫害者终将被清算。所有违法犯罪者都必将被严惩,这是大势所趋。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八日上午,国务院在北京中南海首次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这一里程碑式的动作:表明国家人员不再“忠于党”;表明现任国家领导人依法治国的决心。

看过《九评共产党》吗?知道退党、团、队保平安吗?听说过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已有超过二亿六千万各界人士认清了中共的邪恶本质,声明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吗?

请好好看看法轮功的真相材料,那是法轮功学员们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钱财制作成的,是为了你们能够闯过劫难,拥有美好未来而无私奉献给你们的。真心希望你们都能早日明白真相,为自己和家人做出明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