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法轮功学员17年遭迫害综述(三)

更新: 2017年11月09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二日】(接上文

监狱、劳教所本应是关押搅乱社会治安、危害民众生命、财产安全、违法乱纪的坏人。但是,在江氏流氓邪恶政权下,监狱、劳教所却非法关押着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修炼真、善、忍的一群善良民众。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据不完全统计,仅吉林省至少就有951人次被冤判入狱;8795人次非法劳教,并遭受着惨无人道的迫害。

如果一个国家的政府把好人关在牢笼里,那这个国家怎么能长治久安、繁荣昌盛?百姓又怎么可能安居乐业、幸福平安?这样善恶不明、好坏不分、正邪不辨的政权还能让它永远存在下去吗?贵州“藏字石”——“中国共产党亡”就是上天对人的警示。人不治天治!这是任何政权、任何人也改变不了的。

(二)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

1999~2017年吉林省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人次按地区分布
图4:1999~2017年吉林省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人次按地区分布

1.遭恶警枪击的公主岭市法轮功学员冯奎被邪党法院判无期徒刑

二零一一年六月五日,冯奎(即冯奎文)、宋秀伟夫妇和其他两位法轮功学员在公主岭市双城堡镇集市上向人们赠送二零一一年神韵演出光盘。因为恶人的举报,几十名警察和便衣开始非法抓捕他们。其间,冯奎被公主岭市双城堡镇派出所副所长张正鹏与一协警追赶,被逼进一死胡同后,张正鹏向冯奎头部开枪。冯奎被击中后昏死过去,右腮有大拇指甲大小的血洞,耳朵、脸和颈部都是血。此后,冯奎被单独关押于公主岭市看守所,其妻宋秀伟也被单独劫持,另两位法轮功学员也被劫持到其它地方关押。当局还对冯奎的家属采取控制、跟踪和恐吓等手段。明慧对此事已作相应报导。

令人发指的是,非法庭审时,中共对冯奎的指控竟然是“故意杀人罪”。这是何等的荒唐!冯奎等人只是在散发神韵演出光盘,向乡亲们介绍中國的传统文化,和杀人根本沾不上边。在众多恶警围攻的情况下,既没有杀人的可能,更没有杀人的事实。相反,冯奎才是恶警枪击的受害者。犯有故意杀人罪的不是冯奎,而是开枪的恶警。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四平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冯奎无期徒刑,宋秀伟被非法判刑五年,另两位法轮功学员分别被枉判五年和三年。

2、十五名长春“305电视插播”法轮功学员被判重刑,最高刑期二十年二人

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长春市有线电视网络八个频道罕见地播出了《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电视片,播放时间长达四、五十分钟。此电视片使很多民众知道了法轮功被诬陷和迫害的真相,在中国大陆及海外引起巨大震动。一手发动对法轮功的血腥迫害的大陆独裁者江泽民对此极度恐慌,并歇斯底里地下达“杀无赦”密令。

经过近半年的惨无人道的一次次刑讯逼供,酷刑折磨,长春市中级法院于九月十八日对十五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非法判刑。判刑期限分别为:周润君二十年、刘伟明二十年、刘成军十九年、梁振兴十九年、张闻十八年、雷明十七年、孙长军十七年、李德海十七年、赵健十五年、云庆彬十四年、刘东十四年、魏修山 十二年、庄显坤十一年、陈艳梅十一年、李晓杰四年 。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所谓开庭审判,长春市中级法院法庭把十五名法轮功学员拉到法院的单独房间,进行疯狂毒打、电棍电击,其中陈艳梅、以及曾被警察开枪打伤腿的刘成军被毒打很长时间。

判刑之后,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分别送往吉林监狱、吉林省女子监狱等地继续迫害。

3、长春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判重刑,最高刑期十五年二人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六日,南关区法院非法审判了十三名法轮功学员,最高刑期十五年,最低刑期十年。

他们分别是:杨光十五年、刘喆十五年、张春雨十四年、王君成十四年、王洪革十三年、杨丰十三年、张玉凤十二年、郑炜东十二年、吕岩十二年、白野十二年、刘双十二年、孙长德十一年、张淑芹十年。

十名男大法弟子于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八日被送往吉林省第二监狱(在吉林市区),在监期间,先强制洗脑两个月。在这两个月内,监狱不允许亲人接见,不让送衣物,也不让存钱,对外封锁消息。三名女大法弟子被送往长春女子监狱。

另外,吉林省长春市在非法审判十三名大法弟子之前两天给律师界开会:不允许为法轮功作无罪辩护,如有为法轮功作无罪辩护者,赶出律师界。开庭那天,每名律师都敷衍几句完事。这十三名大法弟子当庭为自己无罪辩护,当他们喊出“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还我师父清白!”正义之声使邪恶之徒胆战心惊。

恶警们气急败坏当庭殴打十三名大法弟子,大法弟子们决不消极承受,也不配合邪恶,不断高喊口号,恶警们更加疯狂地殴打他们,大法弟子吕岩的右腿当场被打断。杨丰之妻(非修炼者)、杨光之妻(大法弟子)质问恶警们为什么这样对待大法弟子时,被恶警们拉出去殴打了一顿,并被非法拘留。

4、吉林省榆树市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最高刑期十一年一人

二零零二年九月初,十五名法轮功学员被辽源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结果如下:杨桂琴十四年、杨桂俊十三年、关艳玲十三年、孙立强十三年、郑刚十二年、刘丽华十二年、张维喜十二年、韩景辉十一年、刘佩军十年、杨旭十年、何元慧十年、丁晓霞七年、冯功才六年、张德利四年、李桂琴四年。

同年十月,这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分别被戴背铐押往吉林省女子监狱(长春黑嘴子)和吉林省监狱(吉林市冯家屯)。

5、吉林省农安县八名法轮功学员判重刑,最高刑期十二年一人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五日,吉林市船营区和桦甸市法院又悍然召开非法公判会,对二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决。

其中:刘文涛被判刑十三年、刘桂霞十二年、王力波十二年、邵玲十二年、徐贵军十二年、班慧娟十二年、王秀云十二年、余国庆八年、王景海八年、朱秀芝八年、田海波八年、王小虎七、宋慧丹七年、郭玉花七年、于文彦七年、史成斌六年、陈广宏六年、杨会霞四年、崔文辉四年、裴贞玉四年、于翠范三年、陈丛雨三年

6、吉林市船营区和桦甸市法院非法判刑二十二名法轮功学员,最高刑期十三年一人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五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图们市六一零又一次大规模地绑架大法弟子。其中八位大法弟子于七月二日被非法判十一年至三年。知道姓名的大法弟子有张静文十一年,李宏明七年,徐树清七年,刘淑云十年,赵理堂三年等。

7、吉林磐石市二零零八年被非法抓捕的二十四名大法弟子遭非法判刑,最高刑期十二年

二零零八年六月份以后,吉林省磐石市610办公室和国保大队相互勾结,没有任何理由的抓捕了二十四名大法弟子。他们是刘庆田、于晓建、丁景文、裴秀兰、彭坤艳、张栋、周凤艳、刘霞、孙凤兰、李艳荣、宋玉珠、姜凤云、李平、刘丽梅、金永立、辛明、屈贵、王彦春、周凤霞、刘敏、王立军、钱喜爱、程秀霞、张玉贤,一直非法关押。

他们分别于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五日、五月二十一日、五月二十二日、七月十日被非法开庭审理。当地“610”凌驾于法律之上在背后操控公、检、法迫害同修,法院法官更是执法犯法,除了周凤霞和金永立判三缓五外。其余人都被强行判了三年到十二年不等,被分别送到公主岭监狱和长春女子劳教所继续被迫害。大法弟子金永立被迫害得精神有些不正常。这个所谓“判决”当然是非法诬判。

8、四平市铁西区法院非法判刑九名大法弟子,最高刑期十年一人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二日,四平市铁西区法院非法审判九名大法弟子:王小光(松原市)、张克江、敖永杰、“二姐”、张永胜、胡玉贤、窦丽娜、安淑云、李凤琴。

审判结果:王小光(松原市)十年、张克江八年、敖永杰、“二姐”、张永胜、胡玉贤、窦丽娜、安淑云、李凤琴(刑期不详)。

9、通化市十三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最高刑期十三年一人

二零零二年四月,通化资料点被通化国保大队破坏,十三名通化市法轮功学员陆续被绑架。他们都被通化市临江市法院非法判刑。李占武十三年、侯庆华十二年、孙立龙十年、叶松长九、张瑞霞八年、王贵明五年、张健被判三缓五、何淑荣、陈华、张丽新、王丽、何华、王文杰(刑期不详)。

10、一次判刑,二次改判,吉林省农安县法轮功学员魏成被诬判十八年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日,农安县法院非法审判魏成、李瑞、傅成、王守山等法轮功学员,其中魏成被非法判刑五年,李瑞六年、傅成四年、王守山三年。

之后在二零零八年三月、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农安县法院对魏成进行二次改判,分别为八年及十八年。

魏成被绑架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他被非法判刑后,被劫持到公主岭监狱。他在狱中遭严重迫害。现魏成已被迫害致胃出血,被送到监狱以外的医院抢救,监狱派出大量警力把守他的病房。

11、辽源市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秘密开庭审判,最高刑期十一年一人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六日,辽源市公检法、政法委及龙山区法院对辽源市看守所非法关押的9名大法弟子项丽杰、刘端胜、刘全兴、赵岩、刘香卓、栾爱军、张顺龙、吕春云、王香仁非法秘密开庭审判。

辽源市公检法、政法委及龙山区法院不敢公开开庭审判,而是以看守所二楼的会议厅为“法庭”进行荒唐的非法审判。而且开庭也没有通知他们的家属。

判刑结果:项丽杰十一年、刘端胜九年、刘全兴八年、赵岩七年、刘香卓五年、栾爱军四年、张顺龙四年、吕春云三年、王香仁三年。

12、吉林省辽源市九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审判,最高刑期九年二人

二零零八年十月八日上午,吉林省辽源市公安610、法院在看守所秘密非法开庭,对郁冬辉、张立智、赵丽娟、栾凤、段立峰、徐红伟、马冬艳、张金峰、郑春玲等九名大法弟子非法审判。每位大法弟子被戴上手铐,由三名全副武装的警察带到临时法庭。只允许两名家属出庭,其余全部被撵出法庭,并严格检查身份证,登记。

在看守所门外有警察,便衣对来看守所的家属进行盘查,国保特务徐辉,上午七点以后拿着录像机从看守所门口一直到室内对来者全程录像。大法弟子盛淑云去发正念,被当场绑架,并抄家,现关押何处不详。辽源市邪党公安对大法弟子不允许辩护,不讲人权。

审判结果:郁冬辉九年、张立智九年、赵丽娟八年、段立峰八年、张金峰八年、徐红伟四年、马冬艳三年、栾凤三年、郑春玲三年。

13、辽源市西安区法院非法判刑十二名大法弟子,最高刑期十一年一人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吉林辽源市西安区法院对刘井君、王国祥(长春法轮功学员)等十二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所谓的法庭就设在辽源市看守所内,法轮功学员在北京请了两名正义律师,法庭没让進去。上午非法开庭只让一个家属进去,下午让两个家属进去,更谈不上旁听,满庭都是警察,如临大敌,每位旁听家属都要走安检门,警察说这要给录了音我们就完了。刘井君为自己信仰无罪辩护被打断不让讲话。

审判结果:刘井君十一年、曹维波九年、王国祥(长春市)五年、孙立平五年、张平五年、康丽敏缓刑、四名学员(姓名不详)、王玉香(长春市)、刘姓学员(长春市)(刑期不详)。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已上诉。

14、吉林省松原市十三名大法弟子遭非法判刑,最高刑期十二年一人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至二十四日,被绑架的大法弟子现已由松原市宁江区法院非法判刑,他们是:高凤芹十二年、姜淑芳十年、王伟九年、邹春香九年、耿瑞芬七年六个月、任淑艳七年六个月、于兰香七年六个月、刘殿军四年、程广灿四年、朱德芳四年、王玲贤三年、霍凤兰三年、郑淑芹被非法判刑三缓四

15、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图们市八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五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图们市六一零又一次大规模地绑架大法弟子。其中八位大法弟子于七月二日被非法判十一年至三年。知道姓名的大法弟子有张静文十一年,李宏明七年,徐树清七年,刘淑云十年,赵理堂三年等。

16、一次判刑,二次改判,吉林省农安县法轮功学员魏成被诬判十八年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日,农安县法院非法审判魏成、李瑞、傅成、王守山等法轮功学员,其中魏成被非法判刑五年,李瑞六年、傅成四年、王守山三年。

之后在二零零八年三月、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农安县法院对魏成进行二次改判,分别为八年及十八年。

魏成被绑架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他被非法判刑后,被劫持到公主岭监狱。他在狱中遭严重迫害。现魏成已被迫害致胃出血,被送到监狱以外的医院抢救,监狱派出大量警力把守他的病房。

17、长春地区双阳区法轮功学员刘海校、栗怀明被诬判十六年

刘海校: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电信职工;栗怀明:双阳区农电局会计;武子龙:双阳区农业银行职工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二日,栗怀明被双阳区公安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妻子迟淑芬、妻妹迟淑娟、妻哥。随后刘海校、武子龙先后被绑架。

在非典期间,由长春市中级法院在双阳区法院非法开庭,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非法判处刘海校十六年、栗怀明十六年、武子龙十二年,同时将迟淑芬、迟淑娟、刘海校妻子非法劳教一年半。

(三)绑架、非法劳教、遭洗脑班迫害学员

图5:1999~2013年吉林省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人次按地区分布
图5:1999~2013年吉林省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人次按地区分布
注:2013年中共劳教制度解体

1、延吉市法轮功学员朱喜玉遭中共不法人员三十五次绑架、二次精神病院迫害、三次劳教迫害、五次洗脑班迫害、非法判刑四年

九九年七二零后,朱喜玉在金达莱广场炼功、打横幅被绑架三十多次;二次被关进精神病院,强迫灌食及注射不明药物;五次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在洗脑班直接被带到法院,之后检察院来人宣布所谓的判决书,冤判四年。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四日,因为在金达莱广场炼功再次送进黑嘴子劳教所,这一次酷刑迫害非常严重,因为朱喜玉绝食反迫害固定在床上四十五天,有时二只手用手铐铐住后并拢绑在头顶上,把二只脚也并拢绑在脚底下,一宿一宿的很残酷。绑死人床五天左右,不让睡觉,野蛮灌食,多颗牙在灌食的时候用页子板捅折。电棍电击十多次,电的肉都成三角形了,在水泥地托人,屁股磨出血,后背出现血嘎巴,被狱警王珠峰踢掉一颗牙。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日回家。

2、长春法轮功学员王丽杰遭到三十二次绑架,一次非法劳教三年

自九九年七月以后,王丽杰没过上一天太平日子,街道、派出所人员几天来一次,一到所谓敏感日就被绑架、拘留。

二零零零年,王丽杰在发真相材料时,被街道的人举报,长春市宽城区铁北二路派出所将其拘留十五天后,被非法劳教三年。送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劳教所拒收,监外执行。

一次晚上十一点,王丽杰在睡梦中被兴业街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拘留。一次,王丽杰在马路上被兴业街派出所警察强行抓走、非法拘留。一次,警察把王丽杰绑架到长春市宽城区公安分局,关押在一间房子里,铐在铁椅子上逼供……

3、九台市法轮功学员杨红艳被绑架十二次,非法劳教一次,洗脑班迫害二次

杨红艳,女,五十岁,农民。于一九九七年开始炼法轮功,炼功前有很多疾病;腰椎管狭窄、类风湿心脏病、头痛。修炼法轮功后不长时间都好了,身体轻飘飘的干活也不累。在这十六年的迫害,她和家人受到了无尽的伤害和无法计算的经济损失。被绑架六次,非法拘留六次共九十天,勒索二千七百九十二元,强行绑架到洗脑班二次十一天,非法劳教两年一个月,非法抄家二次。绑架劳教时正值秋收,公婆被拘留,丈夫被非法劳教四次共七年,家里剩下十一岁的孩子,养的牛也跑了,地里的庄稼无人收,家里那个惨状无法来表达。

4、长春法轮功学员邢桂玲遭数次被绑架、一次劳教、二次洗脑迫害;戢景昌十八次被绑架,含冤离世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邢桂玲与丈夫戢景昌都多次被抓捕、关押。丈夫戢景昌被北京、长春两地十八次绑架。戢景昌被迫害得卧床不起、不能自理。就在这种情况下,邢桂玲又被绑架到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邢桂玲回家后,警察和街道办事处还三番五次到家骚扰,逼迫放弃信仰,多次将家里门砸坏,警察甚至用枪威胁孩子,邢桂玲被迫流离失所。警察们就强行呆在邢桂玲家中企图抓捕她,这样造成了戢景昌身体急剧恶化,于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六日含冤离开人世。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邢桂玲数次被绑架(只记得其中八次),经历过刑讯逼供、劳教、野蛮灌食、老虎凳、毒打、注射不明药物等酷刑折磨迫害,

一次次,邢桂玲九死一生,逃过了一劫又一劫,每一次回家后,生命垂危的她都是凭着对法轮大法的坚信,炼功,身体得以恢复。但是每一次回家后,又不断的遭警察上门骚扰,无奈又被迫流离失所,无法照顾孩子,居无定所。失去了父亲的孩子,又无法得到母亲的照顾,孩子和邢桂玲都承受着身心上的煎熬。

5、农安县法轮功学员吕晓微九次被绑架、一次洗脑班迫害

自一九九九年初冬,吕晓微被中共不法人员九次绑架,一次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吕晓微在家中被农安县国保和烧锅镇派出所合谋绑架。在她浑身抽搐的情况下,国保大队吕明选把她背到车上,直接劫持到长春奋进洗脑班。直到九月十七日洗脑班解体。在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又被劫持到农安县五公里拘留所非法关押。

6、德惠市法轮功学员王兴香八次被绑架、一次非法判刑九年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日,王兴香与同修谭中秀上北京打横幅被北京市昌平看守所绑架。之后又遭中共不法人员七次绑架。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德惠市公安局、六一零,伙同法院非法判处王兴香有期徒刑九年,非法关押在长春市女子监狱迫害,王兴香遭遇了八年多的非人折磨,饱受牢狱之苦。

7、吉林省永吉县法轮功学员王臣七次遭不法人员绑架,一次劳教,一次洗脑班迫害

九九年七二零后,王臣遭中共不法人员七次绑架,一次劳教迫害,一次洗脑班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五日,王臣进京上访,被北京警察绑架。之后被永吉县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一年,王臣在北京打工时,被北京大兴区警察强行绑架二次,并逼迫王臣一家离开北京市。

二零零五年底,王臣一家只好回老家吉林省永吉县岔路河镇南窑堡村二社。永吉县公安局和岔路河公安分局、“六一零”人员经常去王臣家骚扰。王臣先后被他们非法拘留三次,关洗脑班一次,非法劳教一次。

8、通化地区柳河县法轮功学员陈虹玉六次被绑架,二次被非法劳教,三次被关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零年一月,陈虹玉进京上访被吉林省驻京办非法扣押,非法刑事拘留。之后又遭中共不法人员五次绑架,二次非法劳教三年六个月,三次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七日,柳河县公安局政保科警察若干人对陈虹玉家进行了非法搜查,强行绑架、关押,之后被通化市公安局非法劳教一年半。

二零一一年六、七月,在通化市六一零办公室操控下,柳河县六一零办公室两次指使陈虹玉所在单位领导将陈虹玉强制送往通化市何家小宾馆非法关押十二天,强制转化。

9、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李文军遭中共不法人员六次绑架、四次劳教、一次洗脑班迫害

法轮功学员李文军二次进京上访,六次被中国不法人员绑架,四次非法劳教八年三个月,一次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八日,李文军和一同修要去外地,在汽车上被吉林市国保绑架,后送到昌邑区维昌派出所。遭恶警酷刑迫害:塑料袋套头,使李文军窒息;上背铐,手弯处肉被勒出了深深的伤口,鼻子被打出血。

由于李文军长期被非法关押,劳教,酷刑折磨等,父亲李占新在担心、焦虑的巨大压力下承受不住,于二零一一年二月含冤离世。

10、四平市法轮功学员孟祥岐,十六岁时被非法劳教一年、一次洗脑班迫害,二十一岁时又被非法判刑六年

四平市十六岁法轮功学员孟祥岐三次进京上访,非法劳教一年,期满后直接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六年九月八日,孟祥岐被当地公安机关绑架、非法抄家。十月十二日,在家属未得到通知,审判过程家属均未在场的情况下,被梨树法院秘密开庭审判,非法判刑六年。

11、长春市法轮功学员董明遭中共不法人员六次绑架、三次劳教、三次洗脑班迫害

一九九九年、二零零零年,法轮功学员董明二次进京正法,遭北京警察殴打、绑架;遭北京燕山看守所酷刑折磨。

二零零一年三月,董明在广西宜州参加交流会被绑架,关押到宜州看守所,在看守所绝食遭到野蛮迫害。

之后,又遭中共不法人员三次绑架,三次非法劳教,三次洗脑班迫害。

12、蛟河市法轮功学员吴春华遭中共不法人员六次绑架、六次洗脑班迫害、一次非法判刑四年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轮功学员吴春华二次进京上访,遭北京铁路警察绑架。之后遭松江镇政府人员和派出所警察及蛟河市公安局四次绑架,六次洗脑班迫害,一次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七日吴春华和同修在松江镇沙松岭开法会时,被蛟河公安局警察和松江镇政府人员绑架,劫持到蛟河公安局对吴春华刑讯逼供。

二零零三年八月四日蛟河法院对吴春华非法开庭,非法判吴春华四年刑,并在八月十五日就将吴春华非法送到吉林女子监狱关押迫害。

13、吉林省农安县法轮功学员王启波被中共不法人员六次绑架、一次劳教、判刑七年、迫害致死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农安县法轮功学员王启波遭中共不法人员六次绑架,一次非法劳教一年,冤判七年。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三日,杨树林派出所新所长王平领着前郭县公安局吴局长和两个持枪的恶警将王启波强行绑架到前郭县拘留所非法关押迫害,年底,将王启波秘密非法判刑七年,送往吉林监狱继续迫害。

因为王启波不放弃修炼,在吉林监狱受尽了凌辱,遭受各种折磨。每天二十四小时有人看守,坐板十四小时左右,强迫“转化”。犯人把床铺板抽出来,叫王启波的臀部卡在两边的铺板,两腿伸直,在往上压重物、木板等,有时把木板立起来坐,坐不住就遭拳打脚踢。恶警指使蛟河的犯人雁某某用扁担抽打王启波的胳膊和腰部,还被送入教育科严管队迫害两个多月,在严管期间,王启波遭受了坐板、抻床(一种酷刑)、拳脚相加等多种酷刑迫害。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八凌晨,家属突然接到监狱六监区队长刘振玉打来的电话,说王启波突发脑病,在吉林市第二中心医院急救。家属五点多钟赶到时,见王启波瞳孔放大,口腔牙齿,鼻孔都有血,内衣有血点,舌头短硬,已奄奄一息了。二十八日上午九点五十分左右王启波离世,年仅四十七岁。

五、结语

法轮大法(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具有超常的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世人只要诚心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即使是医院诊断绝症、准备后事的病人,在短时间内身体都能奇迹般的迅速康复。

佛法是慈悲的,然而佛法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威严同在。

人在做,天在看 。人无论做了好事、坏事,神都在一笔一笔的记着。善恶必报是天理!希望还在参与迫害的各类人员,好自为之。

附:十七年吉林省各地区法轮功学员遭受各种迫害统计表:下载(763.5KB)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