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撤诉 白晶杰被无罪释放

更新: 2017年03月10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一七年一月八日,河北武安市检察院撤消对武安市法轮功学员白晶杰的起诉。在经历了五个月的冤狱后,白晶杰被无罪释放。

这是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二日,武安市检察院和武安市法院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王洪亮后,武安市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的第二个案例。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三日,武安市安庄派出所所长任国渠以白晶杰在武安市魏粟山村小广场喷涂了“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为由,将白晶杰绑架到武安市看守所刑事拘留。随后白晶杰遭武安市检察院非法逮捕。

白晶杰被非法逮捕后,海内外法轮功学员通过真相电话善意规劝参与其中的公检法人员,希望他们不要充当迫害的打手成为中共的替罪羊。将来追究迫害者责任时,终究是个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自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以来,仅在武安市这个八十万人的小县城因参与迫害法轮功而招致天谴的恶报事件就有四十多例。

在良心和道义上,人们都知道法轮功学员是修真、善、忍的好人。“身在公门好修行”,面对上级压力和非法指令时,公检法人员有权力将枪口抬高一厘米,为自己留条退路。

天要变,谁也挡不住。摇摇欲坠的中共即将解体,曾经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凶手一个个成为阶下囚,下场一个比一个惨,谁能逃得过天理的制裁呢?

希望各地公检法人员为自己为家人着想,善待法轮功学员,功德无量。

附1:《河北邯郸地区迫害法轮功责任者信息汇编》
附2:《休张狂,且看作恶者的下场 - 邯郸地区恶报案例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