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

更新: 2017年03月15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

  • 安徽安庆法轮功学员彭志江、方浩奇遭诬判后上诉

  • 重庆六位老年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

  • 河北省广宗县法轮功学员路刚、蔡蕴面临二审

  • 河南省信阳市法轮功学员丁长敏面临非法庭审

  • 黑龙江省哈尔滨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刑拘

  • 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法轮功学员任绪兰被绑架

  • 上海法轮功学员吴桂芬被绑架

  • 天津法轮功学员李明君被绑架

  • 四川南充长乐镇法轮功学员龙中秀被绑架逾一年

  • 仍被非法关押的山东省蒙阴县法轮功学员

  • 上海法轮功学员朱平波在火车站遭骚扰

  • 浙江省杭州市一外地法轮功学员被骚扰

  • 河北省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聂素君遭骚扰

  • 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 安徽安庆法轮功学员彭志江、方浩奇遭诬判后上诉

    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法院12月26日下午对法轮功学员彭志江非法判刑四年,罚金一万元,彭志江提出上诉。现上诉材料已从太湖法院移交到安庆中级法院,中级法院负责此案的法官叫黄锋。

    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法院刑庭1月23日上午对法轮功学员方浩奇非法判刑三年零八个月,勒索罚款一万元。方浩奇表示将上诉安庆市中级法院。
    (相关电话见参与迫害责任单位信息)


    重庆六位老年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

    重庆市合川区法院欲于2017年2月15日在第六审判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龚廷昭男(76岁)、唐明碧(70岁)、兰太莲(70岁)、唐元碧(73岁)、万德玉(76岁)、冯昌玉(80岁)。审判员杨刚这些老年法轮功学员是2016年4月6日在唐元碧家学法时被绑架。


    河北省广宗县法轮功学员路刚、蔡蕴面临二审

    2016年12月16日,河北省广宗县法院第四次非法开庭审判法轮功学员路刚和蔡蕴。元旦期间,家人接到非法判决通知书,路刚被非法判刑期五年,蔡蕴被非法判刑期三年。路刚和蔡蕴的家人上诉到邢台中院。2017年2月4日路刚律师李静林、蔡蕴律师董前勇和家属来到邢台市中级法院,进行庭前会议。中级法院决定于2月15日在广宗县法院从新开庭审理此案。

    邢台中院主审法官是刑二庭的田建兴0319-2236266、17703390566
    (更多相关电话见参与迫害责任单位信息)


    河南省信阳市法轮功学员丁长敏面临非法庭审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法院欲于近期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丁长敏。

    浉河区检察院,
    公诉人穆百川18737681818
    浉河区法院:
    刑一庭庭长王春珍13603769786
    主管法官王倩倩0376-6362157
    主管副院长别立明13503768771


    黑龙江省哈尔滨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刑拘

    1月18日被绑架的多名哈尔滨法轮功学员现被非法关押在第二看守所(鸭子圈),2月3日被转为刑拘,其中9位女法轮功学员在211房间,每月第一个星期二可送衣服。


    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法轮功学员任绪兰被绑架

    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法轮功学员任绪兰,2日5日夜晚八点多,因发小册子救人,被警察绑架,现在在北城派出所关押,国保大队警察已介入。


    上海法轮功学员吴桂芬被绑架

    2017年1月23日过年前夕,家住上海嘉定区江桥鹤霞路555弄44号404室的女法轮功学员吴桂芬去看望住在普陀区光新路成功大厦的老母亲和自家附近的老年法轮功学员沈阿婆。疑似被恶人跟踪,回家时间不长后,一帮警察敲门即冲进,没有任何理由和说法,也没有出具任何凭证将吴桂芬强性绑架带走,警察还欺骗家里人说很快就会回来。

    1月24日晚上吴桂芬的母亲家和沈阿婆家也被非法抄家并抢走了一些个人物品和财物。半月来吴桂芬八旬的老母亲及家人到处打听没消息,时隔半月之久才刚接到身份不明的来者电话说送衣服去嘉定看守所。望知情者提供更多详情。

    吴桂芬曾于2015年7月被非法抄家,同年9月被绑架至看守所。


    天津法轮功学员李明君被绑架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法轮功学员李明君被绑架,现被关押在西青看守所。


    四川南充长乐镇法轮功学员龙中秀被绑架逾一年

    四川南充高坪区长乐镇女·法轮功学员龙中秀于2015年11月18日向世人送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绑架,直到现在都被非法关押在拉萨看守所,她丈夫去看守所也无法见她人,而每月还要给她交生活费。请当地同修关注。


    仍被非法关押的山东省蒙阴县法轮功学员

    目前仍被非法关押遭山东省监狱的蒙阴县法轮功学员有:王相英、伊淑玲、张继梅、张立保(男)、张贵凤。

    现正在被囚禁在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看守所的蒙阴县法轮功学员有:赵传文、周光明(二人已被非法判刑)、刘凤厚(已被超期关押半年)以及已被非法批捕的孟祥兰、孟祥玲、阚红霞、安连玉、高凤兰。


    上海法轮功学员朱平波在火车站遭骚扰

    上海浦东新区法轮功学员朱平波初二和女儿女婿到滁州琅琊亲家处,初四回家,由于回程票难买,就买了从滁州到南京再转车到上海,在回程进滁州火车站时,在预检处车票刚插进检票口(内部应有报警系统),那里的人员马上如临大敌,立即招手叫来了三名警察,扣押了车票和身份证,把家人的所有的行李都检查了,并问了些问题,见没发现什么,就将其放了。18分钟后车抵达南京,才跨出车厢门,就有2名警察跟上了,她想怎么那么准就被瞄上了?当时回头看了一下,她的座位在第一节车厢,车厢2头的门边都有警察站着,第二节车厢门边也有警察。他们扣了身份证和车票,随即检查随身小包,把钱包里的东西翻来翻去,把人民币一张一张的翻来覆去的检查,见翻不到什么,删除了她手机里的有关音乐,才放她回家。


    浙江省杭州市一外地法轮功学员被骚扰

    2017年1月18日上午九点多,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一姓冯的警察带领七、八个人,对余杭区东西大道复地上城的一外地来这里住孩子家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多次敲打房门让开门,喊其法轮功学员的名字并用不知何来的钥匙私自开主人家的房门,该法轮功学员将门从内反锁给他们讲真相。接连他们又去该法轮功学员的孩子单位进行骚扰,以诱骗、强迫形式强逼孩子给母亲打电话让开门,企图绑架未遂。过程中该物业经理一直参与提供房子,让警察进行非法活动,并对该法轮功学员一直监视、跟踪。


    河北省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聂素君遭骚扰

    2017年2月6日下午4点多,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陈英利带领边防哨所警察3人到法轮功学员聂素君家,就冯素兰一案进行骚扰。陈英利拿出“冯素兰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的询问书,让聂素君签字。聂素君未签。之后,陈英利还让聂素君2月7日14点到抚宁区留守营派出所,说是询问冯素兰一案。据了解,冯素兰一案已被抚宁区检察院退回抚宁区公安分局。陈英利此行的目的,可能是想再次罗织证据,想再次构陷冯素兰。

    冯素兰一案相关责任人:
    任大鹏 留守营派出所所长 6046031 13503233759

    抚宁区国保大队:0335-6012230
    陈英利 中队长(主要责任人)13513097897
    住址:河北抚宁县迎宾小区7栋1单元302
    宋泽民 国保大队长 7826161 15003350198

    抚宁区防范办(原610) 0335-6021044
    郑晓军 主任 13315696796
    吕静 副主任 13933953808
    张英 办主任 13703353372


    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诬判黑龙江苏坤、王翠娥、革振华责任人信息补充:
    现一审卷案在尚志市,年后送往哈尔滨市法院二审
    一审前所涉及到的最直接责任人:
    尚志市王某13836091878
    尚志市检察院批捕科刘胜彬13945115123
    尚志市法院董文宽15146466818

    ▼迫害安徽安庆彭志江、方浩奇责任单位信息:
    安庆市中级法院:(区号0556)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振风大道109号,邮编:246000
    值班电话:5706615 传真:5365794
    王雁山 院长 5706001
    汪晓波 副院长 5706002 13956510111
    刘 怀 纪检组长 5706009 13605566957
    徐芳水 副院长 5706003 13905564322
    方向华 副院长 5706006 13855698225
    秋 实 副院长 5706010 13805564181
    路昌其 政治部主任 5706011 13855689206
    马瑜山 办公室主任 5706019 13805566818
    刘 风 刑庭庭长 13905566215
    钱丹青 刑庭副庭长 13956536195
    黄 锋 5706169 13905562998
    安徽安庆“610”办公室:
    值班电话 0556-5701012
    吴自恒 主任 5701011 13955607800

    ▼迫害河北省广宗县路刚、蔡蕴责任单位信息: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法院部份人员名单及电话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791号
    邮编:054000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区号0319) 手机
    白峰 书记、院长 0319-2236001
    陈保利 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2236008 17703390008
    刘孟印 副书记、副院长 2236006 17703390006 13931923297
    田浩 小组成员、副院长 2236003 13383198668 18803198668
    齐志海 小组成员、纪检组长 2236366 17703390007 13503193810
    南国江 小组成员、副院长 2236002 13393193999 15130999099
    田国英 小组成员、副院长 2238758 17703398008 13930978808
    马维东 小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2236125 17703398006 13932985220
    吴章彬 小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2236120 17703390005 18831990900
    李清辰 小组成员、调研员 2238759 17703390369 18832960369
    刘虎 小组成员、调研员 2238709 17703398009 13833949666
    石运红 专职审委会委员 2236591 17703397009 13903195258
    董凤林 专职审委会委员 2236218 17703390003 18832960218
    刑事审判第一庭
    马军峰 庭长 2236352 17703390996
    胡东杰 副庭长 2236370 17703390370
    陈雁琴 副庭长 2236361 17703390361
    张恩平 2236031 17703390031
    任延福 2236181 17703390181
    李连盛 2236186 17703390186
    陈耀民 2236208 17703390208
    刘红旗 2236209 17703390209
    张军考 2238301 17703390301
    李鹏 2236356 17703390622
    朱宏 2236372 17703390372
    王仲 2236190 17703398856
    刑事审判第二庭
    侯春平 庭长 2236182 17703390182
    王佳培 副庭长 2236201 13303396868
    王伟韬 副庭长 2236060 17703390060
    穆桂素 2236032 17703390032
    张江 2236267 17703390267
    马瑞平 2236158 17703390158
    赵国凯 2236511 17703390511
    胡文超 2236185 17703390185
    邵春江 2236202 17703390202
    田建兴 2236266 17703390566
    朱光福 2236187 17703390187
    陈勤耕 2236350 17703390350
    李虹 2236018 17703390018
    赵力 2236335 17703390335
    赵志勇 2236275 17703390275
    李少艳 2236537 17703390907
    审判监督庭
    刘绍彬 庭长 2236220 17703390123
    常成 副庭长 2236371 17703390371
    张新戈 副庭长 2236252 17703390506
    陈春元 2236212 17703390609
    王立宽 2236064 18031976588
    姜月英 2236215 17703390681
    王剑 2238705 17703390705
    史新 2236217 17703390771
    张怀喜 2236086 17703390086
    李怀勇 2236277 17703390989
    武群英 2236057 17703390057
    孙瑞刚 2236207 1770339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