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心理暗示看中共两高践踏法律的骗术

更新: 2017年02月21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大陆两高(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突然出台了所谓的《关于办理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并对所谓的邪教组织进行界定、量刑等。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这是中共两高第四次出台此类案件的所谓司法解释,就此司法解释本身而言,这次中共两高和前几次出台的解释同样都没有明文提及“法轮功”三个字,但却在暗指针对法轮功,如什么“制作、传播多少份传单、图片、标语、报纸,或多少册书籍、光盘、货币载体”等,而这些都是法轮功学员反迫害讲真相常用的办法,两高解释让人很容易被误导。

不难发现,中共两高是在以心理暗示的骗人伎俩,为迫害法轮功制造所谓法律依据,此骗术虽然不高,却导致基层执法者错用法律,迫害善良,制造冤案,从而不自觉的走向犯罪道路。

心理暗示本来是心理学中的一个术语,以此来制定法律或解释法律,就是荒唐可笑的,是骗人的把戏,是在玩弄、践踏法律。因为法律上的罪行法定原则是:法无明文不为罪。法律应该是实在的、明确的、具体的,不是抽象的、含糊的,更不是随意凭空捏造的,犯罪四要素也都是明明白白的。

但两高在解释中没有提及法轮功,在重复了前几次司法解释内容后,它还特别列出了什么“制作、传播多少份传单、图片、标语、报纸,或多少册书籍、光盘、货币载体等”判多少刑云云,而且在解释出台不久,中共在网上立即刊登了一名法轮功学员因挂真相条幅被非法判刑的消息,以此在误导执法者们,两高的解释法律就是针对迫害法轮功的,这就是法律依据,就继续按照这个解释办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这样两高的暗示目的就达到了。但具有立法权的全国人大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及公安部和中国两办(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宣布的十四种邪教中都没有法轮功,两高竟然以心理暗示的手段越权解释法律,炮制依据迫害法轮功,必然导致基层执法者错用法律,制造冤案。

两高这种心理暗示之所以能叫人上当受骗,除了两高直接施以暗示误导外,还有至少三个误导来源,很容易使人们联想到法轮功。一个就是中共在全面迫害前,在公安内部将法轮功先诬定为×教,层层传达到公检法司,再寻找所谓证据,因为实在找不到证据,就只好捏造假案例证据,陷害法轮功,虽然不是法律,却给基层执法者造成错误判断;一个是元凶江泽民在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时信口胡说法轮功是×教,许多媒体也予以报导转载,这当然不是法律,却给人在心理上造成误解;还有一个是中共喉舌长期对法轮功的仇恨宣传毒害效应,造成了中国人的头脑负面思维。

中共两高为什么非得要用心理暗示进行司法解释迫害法轮功?是因为它根本就拿不出所谓的事实依据。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一九九二年始传于大陆,注重心性的修炼提高,修炼者必须以“真善忍”为心性原则,也就是必须做好人,才能修炼好病得功,这在古代社会被称为正道或正法,现代人则称之为正法信仰,正法正道会产生慈悲的道德力量,必然福益个人家庭,提升大众道德,无论对任何国家民族都能促进精神升华,所以任何正常的国家民族都很敬仰法轮大法。迫害发生前,法轮功已经在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传播(现在已经传播到五大洲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国内外褒奖上千份,国内不少媒体做过真实报导,中共部份退休干部对法轮功调研后的结论是“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而且法轮功的传播方式是人传人,心传心,来去自由,没有花名册,没有庙宇,所以既不是组织,也不是宗教,只是叫人做好人,只能有益社会。

再者,在社会生活中,信仰者宣传自己的信仰也好,学生崇拜自己的老师也好,佛教徒崇拜法师也好,都只不过是一种正常思想或内心反应,这与什么“神化”、“鼓吹”行为有什么关联呢?所以即使按照两高第一条款规定的“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邪教组织’”具体内容看,也与法轮功沾不上边。但两高毕竟是中共在司法界的最高政治打手工具,在迫害法轮功的灭绝运动中它必须得有表现,当嫁祸与造谣的伎俩被中共喉舌给用完了,两高只好以心理暗示的手段,越权解释法律,张冠李戴,给基层执法者提供所谓的法律依据。

在正常社会里,政党与政府是不去参与民间的思想信仰事务的,什么是正信正教或邪教邪说,政府是没有资格给予界定的,那么,人类到底有没有衡量界定正信正教或邪教邪说的标准呢?当然有,笔者认为,符合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积淀下的“敬天敬地,礼拜神佛”的传统文化的信仰就是正信,符合历史上各种正统的宗教信仰理念就是正教,反之就是邪的。具体说来,儒家的“礼、仪、仁、智、信”,道家的“天人合一”,佛家的“慈悲众生”,基督教的“爱人如己,忍耐到底”等,都能给人类带来道德与人性的升华,所以是正信正教,与当今人类追求的“和睦、容忍、祥和、友善、诚实”的普世价值是吻合的,可是这些的美好价值观,在中共的党文化里一直是受到排斥打击的。

中共建政后,为了建立一党独大的专制霸权,发动了一次次的血腥政治运动,战天斗地,破四旧,毁信仰,残民以惩,致八千万民众死于非命,几乎灭绝了中国传统文化与正统道德,又强力塞进了无神论、唯物论、进化论、斗争论,将中华民族与上天的渊源关系彻底斩断,把中共恶党反天反地反人类的无耻嘴脸完全呈现于世间,由是观之,谁是真正的邪教?中共恶党才是真正的邪教。所以,中共两高多次解释制定的所谓法律,其实是给中共自己被历史清算时量体打造的,只能是给那些反人类罪犯们被法办时打造的法律依据,迫害者触犯的罪名之一应该是“利用中共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

正信一旦遭到强权暴政迫害,不但给受害者造成灾难悲剧,也将迫害者一步步推向犯罪深渊,如中共基层执法者,在中共两高的暗示误导下,错用法律,跳进了两高挖好的陷阱,充当了杀害善良民众的刽子手,一旦良心发现,但中共的株连政策使其难下贼船,只好无奈的继续作恶犯罪,在具体执行迫害任务时,表现出来的都是法盲流氓行径,都是闹剧丑剧,尤其是当律师揭穿他们的非法行径时,他们表现的更加丧心病狂,咆哮法庭、打骂威胁、侮辱嘲弄、刁难驱赶报复律师的恶行时常发生,甚至在去年中共还制造了震惊中外的迫害律师大案,约三百多名人权律师遭到约谈、绑架、拘留和酷刑迫害,多人被非法判刑,还有不少律师仍被非法超期关押。这些所谓执法者作恶得逞,名利享有,但从中共运动的规律看,被卸磨杀驴的归宿通常也是那些作恶者们,而且现在正一步步逼近他们。

目前,在现政权强力反腐打击下,曾经权倾一时的江氏集团贪恶分子如薄熙来、周永康、李东生、郭伯雄、苏荣等纷纷被拿下投狱,使那些隐藏在司法界的江氏余孽感到末日临近,惴惴不安,便拿出中共迫害法轮功这个最大的人权罪恶企图捆绑现政权,进行反扑翻盘,所以才急忙出台了所谓司法解释,欲延续罪恶,又一次把基层执法者推上了风口浪尖上,局势诡异中,执法者们该如何应对?笔者觉得有必要提醒你们几句,法轮功学员们多年来的劝善讲真相对你们都是善意的,目的是阻止你们枉法犯罪,更不愿看到你们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到天惩恶报的下场,中共江氏集团无论给你们什么特权好处诱惑,都是充满恶意阴谋的,连解释法律都是耍心理暗示手段的,最终会使被捆绑者走向不归之路。善与恶的选择中,只要思维正常,不是傻子,都会做出正确选择的,即使你们没有直接站出来阻止迫害的勇力,可你们有“抬高一厘米”的权限和机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