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甘井子区政法委书记张彬的恶行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据悉,甘井子区委常委、甘井子区政法委书记张彬受到邪党处分。表面上看,张彬是因为违规配备使用超标准公务用车,其实更是他迫害法轮功遭到了恶报。

张彬曾经当过甘井子区法院副院长的职务,主要负责迫害法轮功,在此期间,至少十二名法轮功学员遭到诬判和非法起诉。张彬当时任职办公电话:86601290。

据明慧网报道所做不完全不统计,张彬在任职甘井子区法院副院长期间,迫害法轮功学员部份恶行:

1、2006年2月,田耘海被甘井子法院非法秘密开庭审判。
2、2006年7月18日,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法轮功学员薛新凯和他母亲被非法开庭。
3、2006年7月9日,甘井子区法院非法对多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重判情况(括号内为非法判刑时间):

◇刘洪波,10年(2002年,密判);
◇任海飞,7年,
◇李丹,3-7年(2002年2月);
◇田军和吕秀静夫妻,分别为6年和5年(2003年3月);
◇许志斌 14年,陈鑫 13年,
◇姓名不详的女大法弟子 13年,
◇姓名不详的男大法弟子 13年(2003年3月,密判);
◇柳春华 3年(2005年4月11日);
◇孙燕 3年(2005年8月5日);
◇田耘海 10年;
◇臧玉梅 3年(2006年2月15日);
◇于丽,4年
◇宋秀莲,11年
◇杨传军,4年
◇王春彦,2年
◇李宗民,15年
◇李秀梅,受害致死
报道中指出,有的构陷案子并不是甘井子区的,却也由甘井子区法院非法审判。

4、大连法轮功学员丛伟于2007年1月17日被非法开庭,1月24日被甘井子法院第二次(秘密)开庭,甘井子法院曾经做出一审无罪的结论,交由上级部门(二审及610)审定。然而,6月1日,甘井子法院已就丛伟案秘密开庭,丛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无罪却被秘密判刑一年半。

5、2009年8月5日明慧网报道,大连市法轮功学员张义君,被甘井子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后,于2008年4月30日被转到大连市南关岭监狱新入监队,同年7月20日转到本溪溪湖监狱迫害。

6、2009年6月16日,甘井子区法院于非法审判丛日旭,在北京律师韩志广、大连王永航律师的无罪辩护下,法院当庭没有宣判。中共邪党当局绑架了辩护律师王永航,对丛日旭非法判刑三年后,没有通知家人与律师。


大连王永航律师

大连法轮功学员丛日旭

被非法抓捕前,丛日旭在大连文都考研培训学校担任校长助理,他在工作单位中是一名优秀的员工,受到单位领导及周围朋友的称赞,在家庭中也是一个好儿子、好丈夫。丛日旭二零零五年七月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新闻学专业,随后参加支援西部建设志愿者活动一年,于青海省门源县科技文化局担任文秘职务,由于他工作出色,人品又好,因而获得国家颁发的“杰出志愿者”证书。

2009年,丛日旭及妻子田璐遭到大连甘井子检察院起诉及甘井子法院罗织罪名非法判刑三年。2009年6月16日,王永航律师出于人道角度到庭为丛日旭作无罪辩护,此举触怒中共当局。

2009年11月27日,王永航律师一审被非法判刑七年。王永航提出上诉后,2010年2月4日上午,二审法院在大连市中级法院1号庭开庭,开庭仅15分钟,最终结果维持原判七年。

7、2016年大连法轮功学员方彩霞和孔庆春被甘井子区法院非法开庭。

8、2016年11月,大连市法轮功学员迟连珠被大连市甘井子法院冤判3年半。2017年4月25日被劫持到沈阳女子监狱继续遭受迫害。

法轮功是佛法修炼,迫害法轮功及修炼人,罪大无边,人间法律严惩不算完,还将在地狱遭受更严厉的惩罚。上天给每个人的时间真的不多了,奉劝张彬及那些还在参与迫害的恶人恶警,抓紧时间,了解法轮功真相,认清中共的邪恶本质,尽快退出其一切邪恶组织,赎罪悔过,为自己及家人选择光明的未来。

'甘井子区政法委书记张彬'
甘井子区政法委书记张彬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27/大连市甘井子区政法委书记张彬的恶行-3583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