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江中看到了自己的大问题
二零一五年四月三十日后,同修们得到有关控告江泽民的信息,大家就此事進行交流。有一位同修说,我们在场的有两位应该控告,其中一个是指我。我知道诉江是每个大法弟子的责任,正法走到这一步了,我们必须做好。于是我很快就写好了诉状发往最高检,也很快就收到了最高检的回执。
师父说:“天象变化下面要是没有人去动,还不能给常人社会带来一种状态,也就不称其为天象的变化了。”[1]因为控告江泽民一事,我还和十几年没见面的同修联系上了,同修很激动,认为是师父让我们见面的。她马上找到二十几位同修交流此事,大家都向两高提交了控告状。我和身边的一些同修配合,不断联系周边的一些大法弟子,進行交流,推动诉江。
这一阶段感到自己很精進,跟上了正法進程。可是随后腿上突然出现了红肿的症状,连带着腰部都疼痛难忍。我不为所动,该干什么还干什么,坚持每天学法、炼功、发正念、讲真相。开始没有意识到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些病业假相,自己做的挺好啊,这是怎么啦?
一天,一位老同修来看我,不断的夸奖我。我知道这位老同修是师父传法时一直跟在师父身边的人,在同修中是个相当有名望的人,她怎么亲自来看我呢?我悟到自己一定是求名了,在修炼的路上,我很愿意听赞扬的话,很喜欢别人夸奖,很希望得到同修的关注,很乐意让别人看到我走在了修炼的前面,这不就是为了名吗?当我悟到这些的时候,找到了根子上的问题时,腿部的红肿消失了,腰也不疼了,一切都好了。
救人
来在人世,得法修心,助师正法,扭转乾坤,这是我的誓言、我的使命。日常生活中老人、孩子对我拖累不大,我就把全部身心都用在了修炼救人上。一般每天早晨都炼功和发正念;上午学《转法轮》,下午就去讲真相救人。晚上的时间学习师父的其他讲法,每天如此。哪天要是没去救人,心里总觉的有缺憾。在讲真相中,我去掉了很多人心。过去常人中的那种强势、争斗、显示、欢喜甚至妒嫉等等人心都在不知不觉中去掉了。同修都说我变了。
我讲真相不挑人,不挑环境,不挑场合,随时随地都能如意的讲真相。除了公开炼功,师父说很多弟子到六一零、党、政、司法机关去堂堂正正的讲真相。这里举几个我在特殊场合讲真相的例子。
一次我去拘留所接同修。我也没有那里是迫害场所的概念,有机会就讲真相。等候的时间,看到从里边释放出来四个小伙子。后来知道他们是因为打架斗殴被拘留了十五天。
我走到他们的车跟前说:“孩子们受苦了!家里的父母惦记着你们呐!”其中一个孩子拽着我的胳膊说,“阿姨,你太像我妈妈了!”我告诉他们,别再让自己的父母操心,不要犯这样的错误了。你们有入过团的,入过队的都退了吧。他们中有两个入过团,两个入过少先队,都说退。我给他们分别起了化名。告诉他们:回家千万随时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还有一次,我们正在家集体学法,辖区派出所警察来了,我隔着防盗门的小窗口跟他们说:有什么事就说吧。他们说到屋里看看就走,你不是修炼法轮功的吗?我说,是呀,修真善忍的,这没错呀,你们工作这么忙,去关照别人去吧,我这里一切都好。说完我就跟他们说,既然来了就是缘份,告诉你们: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工作顺利,家庭幸福,遇难呈祥。你们在派出所工作都是党员吧?告诉你们,都退了吧!
听我这么说,他们赶紧下楼了,边走边说,别让上边知道!我记住了其中一个警官,后来只要看到他,我都会跟他打招呼。即使我们救不了他,也要把慈悲留给他。
我遭受司法迫害,被非法“判三缓四”。按照这种判决的要求,我要定时到当地社区司法所去所谓汇报思想。我就利用所谓的汇报讲我的修炼体会,让司法所的人认识大法修炼的好处。过了一段时间,我觉的不能配合邪恶的迫害了,于是我就把怎样从司法方面认识法轮大法和江泽民集团对大法的迫害详细分析给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听,让他们更深入的了解了真相。大法修炼对国家有百利而无一害,是江泽民和中共在严重违法。他们要承担破坏法制和残害好人的后果。可是他们还纠缠,我就从新写了一份说明。我把法轮大法《大圆满法》中的修炼者须知原文抄录给他们。我告诉他们,迫害就是让我放弃法轮大法的这些要求。我要是放弃这些要求就不会被迫害。可是按这些要求做人,那是最正的,最好的,对个人对国家都有好处,我没有理由不这样做。以后他们就不再找我的麻烦了。
正法到了最后,这最后的时间我们要抓紧改变自己人的观念,真正“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2]。在做好三件事中精進向前,达到新宇宙的标准,大法的标准,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叩谢师尊!合十
谢谢同修!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无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