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修路八年 忠厚长者又被关押

更新: 2017年11月04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稻池村铁路南的近三百米城郊居民路,由于一位七旬老人的长期义务维护,原本还算平整,经近五个月的风雨侵蚀、车辆的碾压,已经有些坑坑洼洼、尘土飞扬了。

这位好心的修路老人——葫芦岛市龙港区北港镇稻池村法轮功学员高文志,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晚上,在家中遭到派出所警察抓捕,并冠以“涉嫌诬告陷害罪”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至今。


采访视频(素材)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至七月二十四日,葫芦岛市龙港区白静、高文志等十三位法轮功学员先后被非法抓捕,有四人回家(其中三人被非法判缓刑),另外九人被构陷的案卷已经交到龙港区法院,据悉只因这些人向最高检递交了控告江泽民的起诉书。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有向国家机关控告国家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权利,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是非善恶,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也败坏了社会道德,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试想一想:不让做好人、做好人遭受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你愿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吗?

二零一五年五月以来,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发起了控告元凶江泽民的大潮,目前已有数万法轮功修炼者和家人把控告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邮寄给中国最高检察院,要求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对江泽民提出公诉,把这个首恶绳之以法。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高文志今年七十一岁,原是辽宁省葫芦岛锌厂党校优秀教师,曾患有乙肝、鼻炎、中耳炎、腰痛等疾病,一九九五年有幸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半年后,这些疾病不治而愈。

因坚持修炼真、善、忍,在中共对法轮功自一九九九年发起并持续至今的迫害中,高文志老人一九九九年九月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二年在劳教所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五年才释放回家。

后来高文志搬到了城郊菜农区,住在朋友等待动迁废弃的厂房内。有一条三十多户的园田地共用这条路,道路年久失修,坑坑洼洼,雨天路面布满泥浆,雪天路滑人车难行。看到这情况,高文志没有用村民凑一分钱,自己用仅有的生活费买沥青、煤灰渣子等,用人力三轮车拉回,义务修好了这条路。村民见高文志时,不说别的,只喊:“法轮大法好”!都用“法轮大法好”!跟高文志打招呼。

还有一条靠近铁路边的近三百米的路,原来的沥青路面破损严重,他买了二手电动三轮车,四处打听哪里修路开始铺沥青了,就去捡些被丢掉的沥青料和裁减掉的料,有时铺路工人也给他一些剩的料,拣回来先积累起来,然后在高温天把它用在油路上修补,白发老汉上衣象浸水一样粘在身上,高温的炙烤后衣服透着道道汗渍。这种感人的善举,高文志的车停在哪,车上总有路边村民送给他的蔬菜、水果等。为不影响通行,有时只能深夜施工。

他的事,一位交通局长看到了,送他礼物,并要电视台采访报道他。高文志说:“谢谢局长,我不要礼物也不上电视,你也不可能做到。因为我是炼法轮功的大法弟子。你敢在节目中说这是大法弟子在修路吗?”局长很惊讶,然后说:“我们不提法轮功不行吗?”老人说:“那不行!我不想要常人的名誉,再说如果我就是个常人,我也不会做这件事情。” 他告诉这位局长:“我现在已经七十岁了。我曾得过两种癌症,大夫宣布我没救了,活不了一年了。于是我修炼了法轮功。学炼法轮功只两个星期,我就全好了。我现在比年轻时还能干。是大法师父让我做好人,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才这么做的。”他向局长反映一下群众的意见:这村上柏油路都破损到这样了政府也不管,人们都说,这钱都让当官的给贪污了。不久,修路队的工人来了,把村里的柏油路连续压上了两次厚厚的沥青料。

高文志只要发现村里村外的路上,出现坑洼淤水的地方都会填平修整好,保证行人方便,村里人都夸他是好人。高文志的三轮车的后档板写上:高瞻义务修路电话号,车的左侧是“绝症逢生不忘恩,恭行真、善、忍,无私无我爱众民,慈悲筑平安”,右侧是:“‘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得救大天机,不看从前善与恶,诚念即见喜。”

整整八年,老人共修补了四条路,累计三千多米,投入三万多元。

村里人人都知道他是炼法轮功的,驻地派出所的片警也知道了,就通知房东撵他走。村干部得知消息后就把他的事介绍给片警。片警就不再撵了。还向他道歉说:“你在这里给这一方带来了福份,我撵你村民是要抗议的,你就好好在这住吧,你可不能走。”

这样的好人,只因二零一五年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递交了诉江的控告状,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晚上,遭到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港边防派出所所长于智盛等人强行闯入家中绑架,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将高文志刑事拘留,并将属于他的私人物品大法师父法像、书籍、笔记本电脑、修路的三轮车等物品被非法扣押,现被羁押在葫芦岛市看守所。

知道高文志被抓后,一百五十多名村民纷纷签字摁手印,证明高文志是好人,要求无罪释放。


迫害责任人: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港边防派出所所长于智盛 电话:13709895127
教导员:陈守星 电话:13942902468
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孟冰18842950005
葫芦岛市龙港区分局局长张建党13904295005 13904295205
葫芦岛市看守所所长郑绪平13998963869教导员;冯冰 13898984800
副所长;牟宗芳 13704298155
辽宁省葫芦岛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骆忠山13998975391
龙港区法院王丙远庭长13942976666办电0429-2039022
法官谷月0429-2039043
龙港区政法委书记 陈雷,政法委副书记、区维稳办主任 初大明;葫芦岛龙港区检察院检察长 白银燕 0429-2298001 13470613311
公诉科科长 董程 0429-2298022 13904290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