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钟俊芳三次被冤判共17年半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钟俊芳女士,在中共及其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十八年中,多次遭当地“六一零”及警察等不法人员的绑架、关押迫害,基本上都是在冤狱中度过的,她曾被非法劳教两年,三次被非法判刑,刑期总共长达十七年半!现在还在监狱,据悉体重只有六十多斤。

一、在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钟俊芳被非法抓捕,遭劳教两年。在劳教所关押期间,遭警、犯体罚,被长期剥夺睡眠,罚站军姿。恶警强制法轮功学员无论做什么都要打报告词 “犯人某某某,要求做什么”,如果不打就将受到惩罚。警察早上走进学习室时,要全体起立,向她们问好。然后一个一个的打报告词才允许坐下。上厕所也必须打报告词,不打就不许上厕所,因此很多法轮功学员们早上就不吃稀饭、不喝水。

有一次,钟俊芳要上厕所,就对警察说:“法轮功学员钟俊芳想上厕所。”结果遭到拒绝,她就起身去厕所,恶警戴某某和蒙娅玲诬说她要逃跑,就把她拖到坝子上逼着她跑步。钟俊芳不跑,狱警就叫犯人逼着她跑,两个人一轮,一个拽着一个推着跑,致使钟俊芳小便失禁,尿到裤子里了,地上也湿了。

那些包夹看见她尿裤子就嘲笑她,然后把她拖回监室关禁闭,不准出门、不准吃菜,只给一两饭,这样持续迫害了钟俊芳十几天,才叫她和大家坐在坝子里,但又逼她背监规。她不背,杀人犯邱光芬就打她一个嘴巴子,因此所有法轮功学员就站起来和邱光芬评理:“我们是好人,你凭什么打人!”

二、在成都女子监狱遭受吊铐、野蛮灌食、侮辱、挨打……

二零零三年二月,钟俊芳又被绑架,后遭法院诬判三年半,被劫持在成都女子监狱关押迫害,二零零六年八月回家。

钟俊芳的电话遭恶人监控,有一天她邀一位朋友出去,恶人以为她又要去北京,再次绑架了她,又非法判三年半,随后非法关押在成都女子监狱二监区。由于她坚持信仰,经常遭到恶人的谩骂和生活上的刁难。她的钱卡也被狱警收走,不允她购买食品,肚子饿了也只有忍着,而且处处限制她的人身自由。

汶川“512”大地震后,监狱搞演习,钟俊芳拒穿囚服,狱警搜走了她所有的衣服,她上身只剩一件文胸,下身一条内裤,钟俊芳仍然坚持不穿囚服,用床单披在身上,一直坚持到十一月份,在这期间狱警为了迫使她穿囚服,就煽动犯人侮辱她。

二零零九年底,有几天寒流下降,天气骤然变冷,凛冽的寒风不断的拍打着玻璃窗,犯人们都冷得钻进了被窝,被子盖得严严实实,到了后半夜,钟俊芳开始在床上打坐炼功,值班警察在监控器里看见了,马上气势汹汹的跑过来,把她拉到了办公室双手吊铐在窗子上冻了一夜,第二天又把钟俊芳吊铐在二楼的护栏边上。

酷刑图:吊铐
酷刑图:吊铐

为了抗议监狱对她这种无人性的迫害,钟俊芳开始绝食,最后狱警叫人把她抬到监狱卫生医院去野蛮灌食。每当她在监室炼功时,“包夹”张忠毅(住绵阳)就对她又吼又骂,还多次把她身上揪的青一块、紫一块的,使她受尽了折磨。钟俊芳不断的给监狱、监区的狱警写真相信。狱警都很害怕,为了阻止她写信,就叫人收走了她所有的纸和笔,也不准其他人借给她。钟俊芳又开始绝食,几次遭灌食,身体受到严重摧残,最后被迫害的住进了警官医院直到冤狱期满。

第三次被非法判刑八年半

钟俊芳因坚持“真、善、忍”信仰,有家不能归,有子女不能相认,否则,儿子就得被单位开除,失去工作。她自己掏钱买的养老保险,却因坚持修炼做好人,到该领养老金时,只给一半。在不能维持最低生活的基础上,为了生存,她只得卖掉了自己仅有的几十平米住房,做点小生意来维持生计。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日晚十时左右,一群警察和若干辆警车包围了钟俊芳女士开的一家服装店,县“610”头子罗尤刚、政法委书记周文华、国保大队教导员王永富等人强行绑架了六名正在学法的法轮功学员余发全等,抢走了钟俊芳私人财产;警察抢走了余发全的电脑、打印机、刻录机等私人财物,后非法关押在犍为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钟俊芳被非法判刑八年半;余发权被非法判刑七年半;陈宝琼(女,七十岁)是钟俊芳请的看店子的工人,被非法判刑四年。不久,钟俊芳与陈宝琼被劫持到成都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

据悉,钟俊芳曾遭犯人万永裕殴打,当场被打昏,后被送医院抢救。一次犯人宋贵芝折磨钟俊芳,拿药放在菜里面给她吃,钟俊芳被折磨得精神恍惚、不能言语了。

江泽民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使中共的官吏越发贪残,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奉劝乐山市所有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立即停止行恶。希望你们珍视生命,善待法轮功学员,不要盲目跟着中共瞎跑。只要大清算一开始,首当其冲的就是你们这些直接执行迫害指令的人。真心希望你们迷途知返,将功赎罪,拥有美好的未来,实在不忍心看到你们与邪党一同遭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