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工资少发给我了,我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去找领导争斗了,因为我想到了师父讲的法理:“是你的东西不丢,不是你的东西你也争不来。”[1]还去掉了撒谎的毛病,即使触及到了自己的切身利益,我也说真话。我的变化,领导同事都看在眼里,都说我炼功后,彻底变了个人。每周一开会的时候领导经常表扬我的变化,并劝那些不好好干工作的职工,也去学法轮功。
“如果她不炼法轮功,能这么好吗?”
九九年七二零后,邪党恶首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全国铺天盖地的充斥着对法轮功污蔑的弥天大谎,我单位也没有逃脱厄运,领导在公安的威逼施压下,不让我干本职工作了,逼我去打扫厕所。我没有为难领导,就去干了,我想到师父讲的话:“这些职工学了你们法轮大法之后,早来晚走,兢兢业业的干活,领导分派什么活儿从来不挑,在利益上也不去争了。”[1]
这座商厦是四层楼,每一层男女两个厕所,共八个。自开业以来没人打扫过,厕所地上、便池内外尿锈都很厚。我没有退缩,单位不给工具,我就从家带,我拿着儿子玩土用的小铁锨,一点一点的铲,手都磨起泡来了,泡磨破了又起来了。小铁锨弯了,直直再干,连领导查不到的死角我都打扫得干干净净,就这样我秉承“真、善、忍”的法理,一直打扫到三楼。
打扫到三楼的时候,同事领导都很受感动,有一个职工说:“你打扫得这么干净,我们都不好上厕所了。咱们的部门经理一直在会上表扬你。并且还说上边为什么不让人家炼法轮功?如果她不炼法轮功,能这么好吗?总经理还说,以后某某需要什么工具,就支给她,她不是打扫厕所的,不会一直让她干,以后咱们职工要轮换打扫厕所,以她打扫的程度为标准。”
即便是这样,在公安610的施压下,我单位只因我炼法轮功,不再是先進单位,取消了资格,领导职工的奖金受到了影响,我被迫辞职。
“我看你特别好”
辞职后,我去了一个饭店打工,我不怕脏,不怕累,在工作闲散时,别的同事站着玩,我就擦抹,主动地打扫卫生。饭店管吃住,有些顾客没吃的油条和没怎么吃的饭菜,我不浪费掉就自己吃了,省下老板的饭菜,老板少花了一人的钱。
我从不偷拿老板的东西,我和同事也和睦相处,同事都爱和我说知心话。老板看在眼里、喜在心里。有一天老板小心翼翼的问我:“听说,炼功会走火入魔……?”我说:“那都是污蔑,我就是炼法轮功的,你看我能那样吗?”他说:“不能,我看你特别好。”
我就借机给他夫妻俩讲了中共和江泽民为了迫害法轮功制造了很多谎言,诬陷栽赃法轮功的真相。夫妻俩都明白了真相,对我更好了。
她碗里再也没有剩菜了
面对大法被污蔑,我上访无门,就去了北京,准备十月一日走上天安门证实大法。离十月一日还有一段时间,我就到一个餐厅找了一份工作,这个餐馆也管吃住,每顿两个菜,老板要求职工吃多少就盛多少,不能浪费,可是每顿菜职工都多盛,吃不了就倒掉了,非常浪费。我和负责人一块吃饭,吃完饭我顺手就把她的碗捎着刷了。可是她的碗里总是有剩饭剩菜。我很心痛,就对她说:“吃不了,就少盛些。”她瞪了我一眼,我也没再说什么。
以后刷碗时,我就把她剩下的饭菜倒進我的碗里藏起来(因为随时有部门检查卫生,发现剩饭要罚老板的钱)到打菜的时候我就不去打了。过了几天,她发现我不去打菜了,就问我怎么不去打菜了?我说:“我够吃的。”当她发现我吃的是她的剩菜时,她再也没剩过菜。
“你不吃老板能上桌的菜,我佩服你”
老板经常买一些新鲜水果给顾客吃,职工也经常偷拿吃。一天,负责人对我说:“李姐,老板刚進的水果,都拿吃,你也去拿吧。”我说:“我不去拿,我是炼法轮功的,俺师父教我们处处为别人着想。”她一听转身跑了,一会儿就提着一串葡萄过来说:“李姐,你吃吧,这是我拿的,不是你拿的,你的师父不会怪你的。”我说:“你拿的我也不吃,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都不能干。”她说:“你吃什么样的?”我说:“老板不用了,不上桌的我可以吃。”
从那时职工都知道我炼法轮功不吃老板能上桌的东西。这事感动了一位我并不熟悉的大厨,一天他端着一条很大的鱼到面点部来找我说:“李姐,听说你不吃老板能上桌的菜,我佩服你,这条鱼是我做的,很好吃,上过桌了,今天来的顾客只是讲排场,根本没吃,来咱们一块吃。”我也很感动。我知道我做了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赢得了大家的尊敬。所以尽管是邪恶迫害最严重的时期,我在集体宿舍都能公开学法炼功。
我去天安门的那天晚上,负责人硬把她结婚时穿的红呢子外套给我穿上。说:“天越来越冷了,你穿上它暖和些。”我看着众生那关心和依依不舍的神情,我的眼睛湿润了。我毅然的走上了天安门广场。
“在当今社会还有这么好的人”
一次我骑摩托车上班,一辆轿车突然从马路沿上倒下来,我来不及刹车,连人带车撞在轿车上,摩托车直接钻到轿车底下,我弹起来从轿车顶上摔到轿车那边。
我躺在地上很长时间不能动,这时已经有很多人围了上来,以为我不行了。我想我是修大法的,没有事,我爬起来,手上的血直往外淌,我扯下白色外衣包住,血浸透衣服往下滴。车上下来两个人,很害怕,怕我讹他们的钱,他们不敢送我回家。我说:“我是炼法轮功的,师父教我们做一个‘真善忍’的好人,我不会赖你们的,再说你们也不是故意的。我的摩托车不能动了,能骑的话,我就自己走了。”他们说不是本地人,就打电话给他的朋友,用面包车拉到我村维修部,给我一百元我不要,强塞在我手里。
修摩托车的是我丈夫的同学,一听就给一百元,当时就火了,说:“撞这么重,给一千也不行。”我说:“我是炼法轮功的,做事要考虑别人。”回家后我浑身疼痛,晚上翻身也得需丈夫帮着。
经过学法炼功,一个月我身体基本恢复正常,我就拿着那一百元,带着一本《九评共产党》,和肇事司机的朋友一起去送给他。肇事司机一看到我,很紧张,以为我是来要钱的,当我把那一百元钱还给他时,他惊呆了。他说:“我压根也不敢相信,在当今社会还有这么好的人。”
以上只是我修炼中的几件平凡的事,透露出我学法炼功后的巨大变化,我希望大家明白: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大法就是好!我希望善良的人们,都能够得到法轮大法的救度,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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