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二零一七年一至八月,中国大陆至少61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由于中共严密封锁信息,这只是根据明慧网通讯员突破网络封锁报道出的案例统计。
十八年来,中共没有对法轮功学员讲过法律。然而,随着法轮功真相渐入人心,中共再想以“法律”的幌子迷惑世人、掩盖自己的恶行,也很难办到。在法庭上,律师依法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是中共惧怕的。
道德水准决定着人的行为。有的公检法人员还在盲目追随着中共江泽民集团的迫害机制,把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入狱。有的执法人员已看明了趋势,正在做明智选择。据明慧网报道:一至七月份,有58名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八月份新增加10名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一至八月共有68名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
以下为今年八月份大陆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的具体情况:
2017年1~8月大陆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判刑累计人数统计 |
八月份,律师为25名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2人因控告江泽民被判刑。法庭非法罚金17万6千多元。非法审判分布于18个省市、直辖市。
判刑最严重的地区:辽宁13人、黑龙江11人、四川8人
判刑最严重的城市:绥化7人、南充5人、深圳5人。
二零一七年八月,中共法院对59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60场。另有35名法轮功学员在四至七月份被非法庭审,非法开庭39场。八月之后才得以报道出来。这94名法轮功学员中,律师为40名法轮功学员做了41场无罪辩护。1名律师被非法驱逐法庭。至少有2名法轮功学员在法庭上为自己做无罪辩护。
非法庭审最多的省份:吉林15人、山东12人、辽宁10人。
非法庭审最多的城市:松原 8人、吉林市6人、清远6人、兰州6人。
(注:信息采集时间: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9月5日)
区域 | 判刑人数 | 邪恶排名 | 区域 | 判刑人数 | 邪恶排名 |
辽宁 | 13 | 1 | 重庆 | 3 | 6 |
黑龙江 | 11 | 2 | 河南 | 2 | 7 |
四川 | 8 | 3 | 江苏 | 2 | 7 |
广东 | 5 | 4 | 陕西 | 2 | 7 |
吉林 | 4 | 5 | 湖北 | 1 | 8 |
北京 | 4 | 5 | 甘肃 | 1 | 8 |
天津 | 4 | 5 | 安徽 | 1 | 8 |
河北 | 4 | 5 | 内蒙古 | 1 | 8 |
山东 | 4 | 5 | |||
其中,2017年8月份判刑37人;1-7月份判刑33人。 |
城市 | 判刑人数 | 城市 | 判刑人数 | 城市 | 判刑人数 | 城市 | 判刑人数 |
绥化 | 7 | 朝阳 | 2 | 保定 | 1 | 南京 | 1 |
南充 | 5 | 七台河 | 2 | 临沂 | 1 | 南通 | 1 |
深圳 | 5 | 成都 | 2 | 青岛 | 1 | 安康 | 1 |
大连 | 3 | 沈阳 | 1 | 潍坊 | 1 | 西安 | 1 |
丹东 | 3 | 鞍山 | 1 | 淄博 | 1 | 武汉 | 1 |
本溪 | 3 | 佳木斯 | 1 | 自贡 | 1 | 张掖 | 1 |
石家庄 | 3 | 鹤岗 | 1 | 新乡 | 1 | 陇南 | 1 |
吉林 | 3 | 长春 | 1 | 许昌 | 1 | 赤峰 | 1 |
区域 | 庭审人数 | 邪恶排名 | 区域 | 庭审人数 | 邪恶排名 |
吉林 | 15 | 1 | 陕西 | 5 | 6 |
山东 | 12 | 2 | 北京 | 3 | 7 |
辽宁 | 10 | 3 | 天津 | 2 | 8 |
广东 | 8 | 4 | 湖北 | 2 | 8 |
四川 | 7 | 5 | 河南 | 1 | 9 |
天津 | 7 | 5 | 湖南 | 1 | 9 |
黑龙江 | 7 | 5 | 浙江 | 1 | 9 |
湖北 | 7 |
城市 | 庭审人数 | 城市 | 庭审人数 | 城市 | 庭审人数 | 城市 | 庭审人数 |
松原 | 8 | 七台河 | 3 | 日照 | 2 | 鹤岗 | 1 |
吉林 | 6 | 湛江 | 2 | 白城 | 1 | 牡丹江 | 1 |
清远 | 6 | 成都 | 2 | 青岛 | 1 | 承德 | 1 |
兰州 | 6 | 内江 | 2 | 潍坊 | 1 | 银川 | 1 |
亳州 | 4 | 哈尔滨 | 2 | 淄博 | 1 | 新乡 | 1 |
济南 | 4 | 石嘴山 | 2 | 烟台 | 1 | 驻马店 | 1 |
锦州 | 4 | 石家庄 | 2 | 抚顺 | 1 | 西安 | 1 |
武汉 | 4 | 沧州 | 2 | 葫芦岛 | 1 | 宝鸡 | 1 |
麻城 | 3 | 沈阳 | 2 | 本溪 | 1 | ||
资阳 | 3 | 聊城 | 2 | 朝阳 | 1 |
姓名 | 省份 | 市 | 法庭罚金 |
张庆贵 | 辽宁 | 丹东 | 5000 |
张胜琴 | 辽宁 | 丹东 | 5000 |
刘德服 | 辽宁 | 沈阳 | 20000 |
黄立诚 | 黑龙江 | 绥化 | 5000 |
学员一 | 黑龙江 | 绥化 | 1000 |
学员二 | 黑龙江 | 绥化 | 1000 |
学员三 | 黑龙江 | 绥化 | 1000 |
学员四 | 黑龙江 | 绥化 | 1000 |
学员五 | 黑龙江 | 绥化 | 1000 |
学员六 | 黑龙江 | 绥化 | 1000 |
张兰君 | 黑龙江 | 七台河 | 5000 |
李国云 | 黑龙江 | 鹤岗 | 以罚款的名誉勒索数万元(以20000计算) |
杨树月 | 广东 | 深圳 | 10000 |
王喜武 | 吉林 | 吉林 | 5000 |
邰丽娟 | 吉林 | 吉林 | 3000 |
王玉珍 | 吉林 | 吉林 | 40000 |
李立新 | 天津 | 8000 | |
律淑英 | 天津 | 10000 | |
田恺山 | 河北 | 保定 | 1000 |
王凤英等五人 | 四川 | 南充 | 3000 |
伏玉荣 | 江苏 | 南京 | 30000 |
合计 | 8月份,法庭罚金17万6千元 |
一、中共就是要把好人送入监狱
修炼、信仰法轮功的学员都是按照真、善、忍修心做好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目的就是要把好人抓起来送入监狱。首先,中共的公检法司人员制造假证据,栽赃陷害,然后非法抓人,非法判刑。
1、荒唐的审判——法庭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法轮功学员有罪 张君被重判五年
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重庆市巴南区法院非法判张君有期徒刑五年。张君已提起上诉。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重庆市巴南区法院第一次对张君非法开庭,庭审时由于无法出示证据,只有一些所谓证据的照片,律师提出不合法律程序,法院因此中止了庭审。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重庆市巴南区法院第二次对张君非法开庭。重庆律师为张君作了无罪辩护。面对律师有力的质询和辩护,公诉人承认:我们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法轮功是“×教”,也找不到任何法律法规说法轮功是“×教”,就是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说法轮功是“×教”。
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
公诉人的这段话清楚记录在当天的庭审记录上,而且公诉人在庭审记录上签字予以确认。但法院未当庭宣判。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重庆市巴南区法院非法判张君有期徒刑五年。张君已提起上诉。
张君至今还非法关押在巴南区看守所。
四川籍法轮功学员张君,刚开始修炼一年,在重庆市工作。张君于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在重庆市巴南区跳石镇给村民讲真相,被跳石镇派出所绑架。
2、律师:付胜强为自己的信仰书写标语不违反法律规定
二零一七年八月一日,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法轮功学员付胜强被枉判一年九个月。
付胜强于二零一六年十月六日在外办事时,途经公路边的一个电线杆,在电线杆上写了“法轮大法好”,被人恶告,当晚被黄陂区分局绑架到黄陂区八里看守所。
刚开始黄陂区公安机关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分,黄陂区检察院在付胜强被行政拘留期间,在无任何新的证据的情况下,又对付胜强进行批捕、起诉。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武汉市黄陂区法院非法开庭,在法庭上,付胜强坚称信仰无罪,修炼法轮功无罪。
为付胜强作辩护的律师为他做了精彩的无罪辩护:付胜强信仰法轮功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付胜强为自己的信仰书写标语不违反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付胜强进行了行政处罚的同时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付胜强车内的书刊资料不构成犯罪……
律师义正词严的辩护让法官和检察官哑口无言,法庭内气氛庄严凝重,前来旁听的公检法司工作人员也都在低头思考。
当天黄陂区法庭没有宣判,二零一七年八月一日,付胜强被枉判一年九个月。
接到判决书后,付胜强认为黄陂区法院是枉法判决,于是向武汉市中级法院上诉,要求无罪释放。同时起诉枉判付胜强的黄陂区法院审判长王治武、陪审员刘火苟、陪审员许庆发三人的违法行为。
3、“你辩你的,我判我的” 法官受中共610操控昧着良心诬判好人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一日,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南开看守所两年半之久的法轮功学员杨宏、蒋雅晖夫妇,已分别被非法判刑六年。当事人和律师并未接到法院的判决书。蒋雅晖的母亲王女士主动电话询问法官后方才得知,两位法轮功学员经律师电话询问责任法官,上述消息得到确认。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蒋雅晖在天津的家中突然断电,她的丈夫杨宏手拿电卡开门想看看自家电表的情况,这时,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华苑新城派出所的警察,还有国保大队,共有二、三十人闯入屋内。警察非法抄走了笔记本电脑、光盘刻录塔、多台打印机等价值几万元的私人物品。
二零一六年一月八日,天津南开法院第三法庭非法庭审杨宏、蒋雅晖夫妇,杨宏和蒋雅辉被戴手铐进入法庭。杨宏和蒋雅晖依法申诉无罪,三位律师当庭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律师们有理有据的依法正义辩词,让当庭公检法人员佩服。但令人遗憾的是,在中共610的操纵下,责任公检法人员仍然跳不出“你辩你的,我判我的”怪圈,做出了违背良心和枉法冤判。
在历时两年多的被非法关押期间,当事人的家人多次向各级相关公检法人员寄信,全面讲述了在中国修炼法轮功完全合法的法律真相。但在幕后黑手610的操纵下,法院仍对无辜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冤判。
蒋雅晖毕业于人民大学经贸专业。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为人单纯善良,淡雅中透着真挚,对家人朋友关爱体贴,对同事友好谦让礼遇有加。二零零六年四月五日,蒋雅晖和母亲被从家中劫持到女子劳教所迫害二年,期间蒋亚晖因为坚持不放弃修炼,遭受警察和在押人员的酷刑和非人虐待。
4、好人鲁守禄被非法庭审
二零一七年八月八日上午九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鲁守禄非法开庭。鲁守禄的家人经过交涉只争取到两个旁听的名额,村里去了一人,镇上去了两人,其余座位全被公检法的人坐满,约三十多人参加了旁听。
庭上,两位律师为鲁守禄做了无罪辩护。法庭上,律师的话没有被打断,他们都在静静的听。庭审进行了约两个多小时。
庭审后,律师跟法官说:“老鲁的老母亲九十四岁了,老盼着儿子回去,老鲁又没犯法,你就让他回去吧。”法官说:“我们去他村调查了,村里人都说他是好人。红白喜事他都参加,谁家有困难主动帮,都说他人很好。”律师说:“大法弟子都是好人!”据知情人讲,村里红白喜事人们最不愿干的事就是洗盘子,每次老鲁都是主动去洗盘子。
七月中旬开始,鲁守禄的家人先后给公检法部门用EMS邮寄了控告绣惠派出所所长李忠军等人违法办案的控告信。庭审过后,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人把鲁守禄的家人带到公安局询问控告信的事,追问还给谁邮寄了?并以拘留他儿子进行恐吓。家人怒斥警察说:“我们没有越级,有冤情就得跟这些部门反映,你们就吓唬老百姓行!你们也不看看下头老百姓有几个说江泽民好的?都在骂江泽民!”
二、中共法庭怕恶行曝光千方百计阻止律师无罪辩护
1、律师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被法官当场休庭
二零一七年八月四日,星期五下午三点半,山东省莒南县法院在没有通知家人情况下,在莒南县看守所对曹国贞非法开庭。主审法官闫汝华,陪审法官:朱明伟、王言海。公诉人:张晓娟。十余名法警与曹国贞家人、朋友参加旁听。
公诉人张晓娟以“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构陷曹国贞,曹国贞申明自己无罪:1、两高的司法解释违反中国宪法,两高没有立法权,全国人大才有立法权,×教之说是栽赃陷害;2、警察非法入侵非法搜查住宅没有出示任何证件,警察所抢劫的物品清单没有当事人或家人签字,所以我不承认是我的物品;3、自己是一位普通公民不是执法者,没有执法权,不存在破坏法律实施。
当非法开庭十分钟左右时,法官闫汝华询问律师意见,律师声明为曹国贞做无罪辩护,闫汝华问律师:你认为曹国贞无罪?律师强调:无罪。法官闫汝华却突然宣布休庭,其荒诞的理由是:如果律师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必须先向法院申请。不知何时又出炉了此条法规?
作为一名法官,闫汝华无视中国宪法与法律,违反《法官法》,滥用职权,对一群好人肆无忌惮的打压,破坏法律实施,破坏依法治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天理的惩罚!在此呼吁:立即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曹国贞,停止迫害,明辨是非、善恶,成为结束迫害的一份子!
2、荒唐庭审:律师被逐出法庭 善良女士被冤判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日,成都市高新区法院刑三庭上演了一出荒唐的庭审闹剧,旁听的家属和律师均遭到主审法官谢纲的无理刁难,整个庭审走过场式的摆摆样子。律师被逐出法庭,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敬慧玲女士被非法冤判。
开庭前,其中一位律师的助手被谢纲以是律师身份为由不允许他做记录,只能旁听。
庭审中,谢纲明显偏袒公诉人刁难敬慧玲和律师。质证时,该律师要求公诉人逐一出示证据时,被谢纲蛮横的拒绝,并找借口将该律师逐出法庭。公诉人李国栋引用已经废止的高院的司法解释作为所谓的量刑依据,被律师当场指出后依然坚持使用该司法解释。在敬慧玲做最后的陈述和另一位律师发表辩护意见时,一再被谢纲打断,致使敬慧玲无法完整的表达自己的意愿,律师甚至没办法读完自己的辩护词。
最后该法庭草草的走完程序,休庭合议十分钟后,冤判敬慧玲一年零六个月。
敬慧玲当场提出要上诉,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明慧网八月份报道:10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
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十八年,法轮功学员在法庭上坚持“信仰无罪,迫害有罪”的坚定正信,向参与迫害的公检法司人员讲明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真相,告诉他们善恶有报的道理,唤醒他们的良知善念,不要做中共迫害的帮凶,停止迫害,为自己和亲人选择美好的未来。
律师不畏中共打压为法轮功学员做了上千场的无罪辩护。律师们的“信仰无罪,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的正义辩护震撼法庭,令许多在场的公检法、610政法委人员、社区人员及法轮功学员们的亲属明白了真相,从而不再参与迫害。
据明慧网报道:一至七月份,有58名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八月份新增加10名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一至八月共有68名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
1、辽宁建平县法院准许检察院对王化学撤诉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二日报道,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法轮功学员王化学,二零一六年七月五日被非法抓捕后,遭县检察院起诉,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一审非法开庭,之后一直未宣判。家人和律师不懈努力营救,近日,“取保候审”回家的王化学已收到建平县法院下达的刑事裁定书原件,准许建平县检察院撤诉裁定。
王化学,今年五十五岁,是一名普通农民,善良、守法、孝敬父母、疼爱孩子,他通过读法轮功书籍、炼功,祛病健身,做好人。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二日,王化学遭非法批捕。王化学家人为他聘请了律师,律师到建平县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得知王化学被非法提审时,警察多次询问“诉江”(即向两高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问题。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王化学被非法庭审,之后,法院一直无动静。
为了营救善良的王化学回家,他的亲属跑遍公、检、法无果后,在本村及邻村征集民众联名请愿书,共354人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王化学。这些征签名单,二月底,分别寄往建平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政法委、看守所、县长、县委书记各部门。
二零一七年三月,王化学的辩护律师向建平县法院法官张杰邮寄“补充辩护意见及取保候审申请”,要求立即对王化学做出无罪判决,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同时,辩护律师向检察院公诉科步玉晗邮寄要求撤诉的律师意见。律师指出,王化学无论传播多少真相资料,都不构成犯罪,应当立即依法对王化学,做出撤诉决定。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王化学办理“取保候审”回家。
近日,王化学和家人收到建平县法院下达刑事裁定书原件,编号2016辽1322刑初292号,准许建平县检察院撤诉裁定。
2、被非法关押近一月 内蒙宋小花、米超获释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法轮功学员宋小花和米超被非法关押二十七天后,二零一七年八月九日,构陷她们的“案卷”被当地检察机关退回公安,两人于当天下午六点钟获得释放回家。
米超,女,三十多岁,是锡林郭勒职业学院的讲师。二零零九年大学毕业后,一直在该学院上班,工作尽职尽责。宋小花,女,五十多岁,曾于二零零一年,因坚持信仰,被劳教迫害两年。
家人去公安局询问无果,请律师介入,要求无罪释放被关押法轮功学员。律师从法律角度否定了法轮功学员持有真相物品违法,讲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于二零一一年三月签发的总署令第五十号文件中,废止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达的《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和一九九九年八月五日下达的《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由此说明任何人拥有法轮功书籍资料完全符合宪法的规定,不存在违法的问题。并告诫司法人员国家出台了“办案终身负责制”的有关法令法规。
3、控告江泽民被报复关押 辽宁武俊贤近期获释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二日报道,辽宁省朝阳县袁台子村法轮功学员武俊贤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获释。
自二零一五年五月起,大批法轮功学员依法向两高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江氏余党对这些法轮功学员实施报复性迫害。
二零一六年下半年辽宁省朝阳县公安局给下属各派出所下了抓人名额,据不完全统计自八月至十月二十七日,朝阳县至少四十名法轮功学员被捕。
武俊贤就是其中的受害者之一。在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二日,武俊贤被柳城镇派出所警察抓捕,随后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朝阳市西大营子看守所。
大概在二零一七年二月底武俊贤被非法秘密开庭,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获释,中间过程具体情况不详。
4、被劫持近两月 内蒙古苗志莲获释回家
检察院不再起诉,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法轮功学员苗志莲获释。二零一七年八月九日深夜,苗志莲被丈夫接回家中。
六月十三日,当地国保人员对苗志莲(身份证名字是苗春莲)非法抄家后,又将她带到看守所,并于七月七日非法批捕。国保人员构陷她的案卷递到检察院侦查科。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苗志莲一直本着慈悲善念向公安、检察院部门的相关人员讲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苗志莲因为不配合邪恶的命令和指使,在看守所挨过打;因为抗拒无理关押,绝食期间被插鼻管野蛮灌食。八月初,苗志莲身体出现病症,被送往医院。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
八月九日夜,苗志莲血压不正常。国保队怕担责任,给她丈夫打电话,勒索了五千元保证金,让把人接回家中。检察机关不再起诉。
期间,很多公检法人员通过不同渠道收到了关于法轮功好和被迫害的真相资料与劝善信息,明白了迫害的非法性,做出了良知的选择。
5、被非法拘禁近两年 成都市苏青华终获释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一日上午,成都市新都县法轮功学员苏青华,经过八个月的上诉后,收到成都市高新区法院撤销对他的三年非法刑期的决定,走出成都郫县看守所,获释回家。
苏青华,成都市新都县人,在成都打工,为了让百姓了解法轮大法的真相,破除中共谎言的迷惑,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晚,在外面用记号笔写大法真相时,遭人恶告,被高新区三瓦窑派出所警察抓捕, 九月三日被非法关押在成都市郫县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半,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苏青华。因为是公开审判,苏青华的母亲在几位亲朋的陪同下来到法庭。十点四十,审判长谢钢、公诉人江君、另一个审判员入庭,还未坐好,谢钢向旁听席喊:“怎么这么多人?什么人?都出去!”有回答说是亲戚、朋友,但还是被谢钢赶出了庭。法庭两扇门被反锁,并有警卫把守,只留苏青华母亲旁听。最后,苏青华被冤判了三年。
苏青华和他母亲都不服判决上诉。在经过半年多的上诉期后,成都市高新区法院撤销了原非法判刑三年的结果,释放苏青华回家。
6、吉林舒兰市王喜武、邰丽娟被非法关押近十月
吉林舒兰市法轮功学员王喜武、邰丽娟被非法关押近十个月,五月十九日被构陷开庭,于八月九日回家。非法关押期间,家人、亲友以及王喜武单位校领导、教师都对他们极力做了营救。
王喜武五月十九日被舒兰市法院开庭,被非法判有罪。八月九日释放回家。
邰丽娟五月十九日在舒兰市法院非法开庭,被非法判二缓三、罚金五千。邰丽娟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近十个月。
五月十九日,舒兰市法院对舒兰市王喜武、邰丽娟、王玉珍、王朋颖、奚亚红、陈玉霞非法庭审。一名律师试图做无罪辩护,法官说其“跑题了”,不让其念完辩护词。参与辩护的所有律师都陈述一个观点:法轮功学员也不构成犯罪,不具备犯罪的四要素,他们的行为伤害了谁?所以都要求释放当事人。
王喜武,舒兰市吉舒镇十三中学教师,有三十多年教龄、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化学老师。王老师不争不斗,教学认真,爱岗爱学生,校长、教职工、学生对他都有很高的评价。因修炼法轮功、做好人,王喜武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六日在学校被绑架,非法关押在舒兰市看守所。
7、山东蒙阴法轮功学员高凤兰、刘凤厚被无罪释放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七日报道,据可靠消息,被迫害关押在临沂看守所的高凤兰、刘凤厚近期被无罪释放。
四、觉醒——检察院人员:还在办法轮功案子的都是傻子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大陆来稿〗,我地一位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找到一位认识的检察院的朋友帮忙营救,这位朋友说:“谁还愿意办法轮功案子,现在还在办法轮功案子还在往前冲的都是傻子、精神有问题,从法律上找不到任何能给法轮功定罪的依据,说法轮功有罪是荒唐的,只不过是个信仰问题,根本够不上犯罪,我看现任政府早晚得有个说法。”检察院朋友劝那位学员的家属想开点。
近几年,国家不断出台司法新政,对公检法人员实行办案终身追责。但仍有小部份公检法人员在构陷法轮功学员时依然知法犯法,违反宪法、刑法、刑诉法的有关规定,直接对抗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国策,延续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违法迫害政策,违背公检法三方的立案标准,在完全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关押、起诉、判刑。这些行为直接违反《警察法》、《检察官法》、《法官法》。
希望那些还在执迷不悟的相关人员,不要被眼前一时的利益所蒙蔽,远离邪恶,选择善良,不要再做迫害善良的工具;否则不只是法律要公审你们,天理更不能饶恕你们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犯下的罪恶。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11/10/1663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