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田彩英女士含冤离世(图)

更新: 2017年10月19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中共建政的历史是用鲜血和谎言写就的历史,而那些鲜血背后的故事不但惨绝人寰,而且鲜为人知。

《九评共产党》中真实地阐述着从1949年以后,中国有一半以上的人口受到过中共的迫害,估计有六千万到八千万人非正常死亡,超过人类两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

江泽民在1999年7月20日开始迫害法轮功。到2002年年底的时候,大陆的内部消息即指有超过7000人在各地拘留所、劳教所、监狱和精神病院被折磨致死,平均一天虐杀7个人。

至今,在中国大陆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名有姓的已达四千多例,隐藏中的数据更为巨大。

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邪党集团,视百姓生命如草芥,凌驾于法律之上,绑架了各级公检法司等机构,密令他们对法轮功学员要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促使各级政法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及执法部门仇视法轮功,大开杀戒。岂不知自己被利用后的下场是可悲的。

辽宁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田彩英女士,被诬判七年半。在抚顺看守所里被非法关押七个多月,原本健康的身体,被折磨患淋巴结核、肝肾都不好,身体浮肿。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二日含冤离开人世。

'田彩英'
田彩英

绑架迫害经过

田彩英女士未婚,心地善良,独居在抚顺市新抚区南阳街。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早上,田彩英在家突遭绑架。当时,田家楼梯有蹲坑的,后窗对面阳台隐藏着录像的,楼外停着八、九辆车。大约八点多钟警察撬门,闯入三、四人,自称是新抚区分局的,说;现在有一个杀人的案子,在排查……说话间闯入十几人,其中有市国保支队长彭越,及永安派出所警察等。

他们进屋就开始录像、抄家,法轮大法书籍、师父法像、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等均被抢劫,还有八、九万元现金被洗劫,另有加起来几万元的银行卡和存折,以及众多私人物品也被掠走。

上午十点左右,警察将田彩英非法押送到永安台派出所进行关押审讯。办案人:永安台派出所王延超(手机:15504939220)。审后,将田彩英非法刑拘在抚顺看守所。

看守所迫害经过

田彩英刚进看守所时,只因为不报数,或不背监规,就被打耳光,罚站,不让睡觉。甚至还有一天,田彩英被多名打手施以拳加脚踢。

家属临时请个律师去看守所见田彩英,田跟律师说:我要出去。

市国保支队长彭越到看守所告诉田彩英,说:拿钱能出去。并让田敦促家属出钱“捞人”,由他来“帮忙”办此事。田彩英被彭越的伪善所蒙蔽,捎信让姐姐想办法凑钱给彭越,等自己出去了把房子卖了再还给姐姐,后来又多次要钱都未能达成。

在非法关押的半年多,田的身体越来越弱,颈部生病流脓淌水,肝肾都不好,身体浮肿。要求办理保外就医,警察居然还说不够条件。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份,看守所先后四次送田到结核病医院。起先到抚顺市中医院检查无果,后经穿刺检查发现淋巴结核,送到结核病院确诊后又返回看守所。

看守所看田彩英病重怕担当责任,主动给办理监外执行,联系家属。看守所所长把田送到永安台派出所,家属又被补交了一千多元的看守所最后阶段的医疗费。

田彩英在病痛期间被非法开庭,但法院没有通知家属。家属几次询问,当局也没告诉实况。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田彩英被新抚区法院诬判七年六个月,监外执行一年。

在恐惧与病痛中含冤离世

田的姐姐把妹妹接到自己家里,看到疾病缠身,瘦得脱像的妹妹心痛不已,又带妹妹去住院治疗。

七年半的非法刑期压在田的心里,眼看刑期快要到了,担心再被关押,因而恐惧与病痛相随,先后住了三次院也未治好。

就这样,精神上的摧残,肉体的伤害,经济上的掠夺,使其精神与身体的承受力到了极限,又一次支撑不住被折磨得瘦弱不堪的身子,再次倒在床上不能自理。脖颈还在溃烂的田彩英再也没有起床……

她在中共的迫害中带着恐惧与病痛含冤离世。离世时间:二零一七年八月二日早上六点四十五分。年仅五十九周岁。

一个行善,力争做好人的田彩英,一个从未得过什么病的完全健康的人,就这样被活活的折磨出病导致离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的理念,要求自己做更好的人是合法的。抓捕、起诉、判刑法轮功学员是违法的。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官员及警员应该看清当前的形势,多了解法轮功真相,用属于你自己的思想重新考虑:为什么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了法轮功?反省自己迫害法轮功是不是自己也是个被迫害者呢?人命关天的事能不偿还吗?希望明白后不再助纣为虐,赎回良知,给自己留条后路,清算就在眼前。


相关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信息:

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公安分局
地址:新抚区五道街邮编:113005

邵希默 局长 02452624852 02452603336
吴明智 政委 02452622382 02452639058 13050155151
郑岩 副局长 02452782190 02452648730 13904136538
张庆超 副局长 02452626240 02457519766 13904136631
张铁成 法制科长 02452780009 02452335050
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永安台派出所:
办案人王延超:15504939220
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3楼
地址:西一路一号邮编113008
国保支队长彭越13841334590
副科长魏振兴13841301212

辽宁抚顺市新抚区法院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丹凤街4号
邮编113008
值班电话:52421206 办 公 室:52427308
传真:2420291
职务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院长 于海波 57567199/52426080
副院长(常务)郭冕 57567099/52428190 18604139388
副院长 赵建华 57567066/52428910 18604139566
副院长 罗跃辉 57567166/52424250 18604139766
副院长 李浩
刑事庭庭长 王荣国 57567101 18604139676
刑事庭副庭长刘展57567171万福海57567126(二人参与刑事审判)

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抚顺新抚区迎宾路14号
邮编113008
侦查监督科:02452867001
辽宁省抚顺市看守所:
地址:抚顺市望花区古城子街道南沟 邮编:113001
值班室:024-66530504
邹成武 教导员
原长伟 副所长 13842368078
臧建茂 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