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所见:展现大法赋予我的力量 而不是“我”的力量

更新: 2019年01月20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二日】昨日晚,我正在思考一件证实法的事情如何与同修配合,我看到师父法身走过来,师父身体巨大,此时的我真的非常的渺小。

师父把我托在掌心,拿出一件金黄色“法服”(只能这样形容,没有别的语言)给我穿上,然后先后把我放在不同的队伍(项目组)里面,有的是很多同修组成的,有的是两三位同修组成的,我也在其中承担着不同的事情。此时的我只是展现大法赋予我这个生命应该展现的力量,而不是展现“我”的力量。

通过看到这一幕,我悟到:拿我自己来说,很多时候,在证实大法中,还掺杂着“自我”的因素,而不是完全的为了证实法而做,最起码在做的过程中,个人的想法还占一定的比例,不是为了完全圆容师父所要。

此刻,对于师父说的“作为一个大法弟子,这宇宙大法的一个粒子”[1],我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生命是展现大法赋予的智慧与力量的,而不是在做证实法的事情时,用人心找理由、找借口,那是在证实后天背离宇宙特性的“自我”。而这种“自我”的因素正是我们要在修炼中彻底修掉的东西。

任何时候,我们都铭记着师父的告诫:“我今天在正法中所做的一切,我所要的一切,说白了就是未来宇宙的选择,就是未来宇宙的需要。(鼓掌)作为旧宇宙的生命,包括一切生命因素,在正法这件事情上、在我的选择中,所有的生命都来按照我所选择的来圆容它,把你们最好的办法拿出来,不是为改动我要的,而是按照我说的去圆容它,这就是宇宙中生命最大的善念。”[2]

证实法的时间和机缘有限,我们在做具体事情上少走弯路,彻底放下形形色色的自我因素,做好我们该做的,真正的成为大法中的一个粒子。

个人层次所见、所悟,不足之处,请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导航》〈美国西部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