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州市董桂文第五次被非法庭审

更新: 2017年01月05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青州法轮功学员董桂文于二零一六年三月七日被非法抓捕,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是她第五次被非法开庭,其中两次从潍坊市中级法院发回青州当地法院重审。

潍坊中院的法官表示,对董的判决太重了,所以才发回重审。

一月三日的开庭,家人聘请的律师被通知到潍坊市看守所开庭,家人们也早早赶到,却被无情的拦截在了看守所外面,律师表示这种案子理应公开审理,这种做法不合法,但是看守所以董的身体不好,看守所条件有限为借口,拒绝家人参与庭审。

此次庭审由检察官窦益涛宣读完对董罗列的罪状后,由律师熊冬梅为其做了无罪辩护。律师从法律的角度提问了公诉人窦益涛有关董不构成犯罪的多个问题,窦益涛都未作答。董还是慷慨激昂地说:我无罪,讲真相救人是为别人好,是对的。

庭审过后,青州法院的刘姓(女)法官对律师说,董如果在庭上稍微嘴软点,就能给她判个缓期执行,让她年前回家。窦益涛则说,你要给她判缓期,我们还不愿意呢……

青州刘姓法官不敢透露自己的电话和名字,原因是他们院长最近几天,一天能接到三十多个的真相电话,她本人很怕电话被人打爆了。

青州市检察院检察员 窦益涛 05363222753 地址:青州市凤凰山东路新检察院大楼 公诉科

青州市法院法官 刘姓(女) 05363235138 (如果找不到,可以让其给转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