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了六小时真相后警察送我回家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下午,为营救被非法关押的同修,我和同修们配合去近距离发正念。四点发完正念后我和两名同修边走边给遇到的世人讲真相劝“三退”。

迎面来了十多个中学生,我给他们讲真相,劝他们退出共青团和少先队。讲完后他们表示明白了,并主动写下了自己的名字,退出了加入的团、队组织。我告诉他们要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四点半左右,据说其中一个孩子的朋友报警的缘故,三个“一一零”的警察带着录像机把我围住,并索要我的手提包。我说:“我是合法公民,没有违法,我有人身自由、言论自由,你们这种行为犯法。”说完我转身就走。两个警察上前拦住我,并给我录像。我给他们讲真相,他们不听,让我跟他们走。我不配合,他们将我强行劫持到派出所。我继续给他们讲真相,两个警察连拖带架将我关進铁笼子里。

我想起师父的法:“修炼人嘛,向内找这是一个法宝。”[1]我开始向内找。找到自己没有完全放下名利情,和没修去的各种执着心,这是被旧势力钻空子的原因。但我有漏也不许旧势力和邪恶迫害我,我会在法中归正。于是我开始双盘立掌发正念清理自己,并清除操控派出所警察对我行恶的一切邪恶因素和黑手烂鬼及共产邪灵。

发完正念,背诵师父的《论语》后,师父的法理显现在眼前:“我的根都扎在宇宙上,谁能动了你,就能动了我,说白了,他就能动了这个宇宙”[2],“弟子正念足 师有回天力”[3],“你有怕 它就抓 念一正 恶就垮 修炼人 装着法 发正念 烂鬼炸 神在世 证实法”[4],“我是李洪志的弟子,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认”[5],背完师父有关的法后,尽快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接着给警察讲法轮大法的真相,讲大法的美好,修炼人修大法后身心健康、道德提升,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江泽民出于小人的妒嫉一意孤行迫害法轮功;讲江泽民集团制造“天安门自焚”伪案,目地是煽动民众仇恨法轮功,挑动群众斗群众,让不明真相的人对大法犯罪;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违法违宪,让公检法人员为他卖命,作为警察千万别再跟着江泽民走,警察也得守法、也得保命。接着讲了“公务员办案责任终身制”和贵州出现的“中国共产党亡”的“藏字石”等真相。

警察听后说,好就在家炼吧,这些事我们也管不了,有举报的我们就得管。还说什么他们不能放我,我是走不了了。我心想:“你们怎么把我抓来的就得怎么给我送回去。”

派出所所长说要让国保大队来管。他找来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警察。国保警察说要给我做体检并拘留。

我换了一种讲真相的方式,开始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时有的警察也跟着说:“好,好……”

一个警察把我拽去做笔录,我不去,只讲法轮大法好。他们就自编自写了一份假笔录,又把我拖回铁笼子里。

过了一会,一男一女两警察看我在双盘发正念,就把我拽到地上,我仍然双盘。女警就给我穿上鞋,几个警察一起把我拖出铁笼子抬上警车拉去医院体检。

我一路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他们全程给我录像。到医院,那些男女警察一齐上阵,有的按我的手,有的按我的腿,强行给我做心电图、量血压,看到我的身体被他们折腾的抽搐了,他们就把我抬上警车。

我继续喊“法轮大法好!”喊累了就发正念,并求师父救我,让我回去救人。他们一直把我放在车上,我就躺在车里。晚上八点多,他们将我拉到看守所。

我不下车,他们连抬带拽,把我拖進拘留所扔在大厅的地上。我依然不停的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罪恶滔天!”“迫害大法天理不容!……”

拘留所警察要给我测血压,我不让,我说这不是我呆的地方!由于坚决不配合,他们无法量血压,没办法只好去商量下一步怎么办?

这时我就给周围的警察大声说:“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功教人向善做好人,使人道德回升,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罪恶滔天,迫害大法天理不容,善待大法功德无量!警察们,给自己及家人留条后路吧,不要再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了。迫害法轮功的坏人:薄熙来、周永康、徐才厚、李东生、武常顺等等等等,都已落马遭恶报。你们今天迫害法轮功的所作所为就是你们的犯罪记录……”

我越讲声音越大。看到警察不明真相很可怜,我就流泪了。我说:“法轮功没有错,我们的师父在慈悲救众生,大法弟子讲真相没有错,我们给人讲真相是让人明白真相得救度,我们对得起你们每一个人,对得起当地的父老乡亲,希望你们人人都有好的未来……”

晚上十点,那几个警察过来对我说要送我回家。十点二十二分,我回到了家中。

回想这六个小时,无论在派出所还是拘留所,我始终没配合警察的要求,我做到了信师信法,也没让这些警察对大法犯罪。

感谢师尊的慈悲呵护!叩谢师尊!
谢谢同修们的正念加持!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九》〈二零零九年华盛顿DC国际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3]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二》〈师徒恩〉
[4]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二》〈怕啥〉
[5] 李洪志师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