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向阳区公检法对王淑英非法庭审

更新: 2017年04月10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王淑英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已有九个多月。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王淑英的辩护律师接到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的通知:将于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上午九点,在佳木斯看守所对王淑英非法开庭。

家属得知这一消息后,到向阳区法院找主管此案的法官纪忠询问详情,在法院门卫等了许久不见纪忠出来,家属只好用法院内部电话联系。

纪忠接听电话后,得知是王淑英的家属,就简单匆忙的告诉家属说:“王淑英案是一月十六日上午九点在看守所开庭,只许两名家属可以进庭旁听。”

家属想与纪法官面谈此事,想要求再多些家属能进庭旁听,纪法官忙说,有规定,不行,就以马上去开会为借口,挂断电话。

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晚八点左右,王淑英在家中被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西林派出所副所长邵昆海、片警田新民和两个特警绑架并抄家。

其中两个特警爬上王淑英家阳台一侧的走台上敲窗户,而佳木斯市西林派出所副所长邵昆海和片警田新民同时在楼道里敲门。他们从王淑英家抄走电脑、一套法轮大法书籍和一些真相资料。警察没有向家属出示任何相关手续。

四月九日,佳木斯市西林派出所警察将王淑英带到佳木斯市公安局指定的佳木斯市中心医院,强行做过体检后,将她关押到佳木斯市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四月二十四日以后,王淑英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转送到佳木斯市看守所继续关押迫害至今。家属已为王淑英聘请了两位律师。

王淑英虽身在黑窝,但是状态很好,对信仰坚信不移,拒绝配合任何非法指控。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佳木斯检察院以莫须有的罪名对王淑英提起公诉,加重迫害。

在王淑英被非法关押期间,佳木斯公检法在执法过程中,不是依法互相监督制约,对案情客观分析,而是联合起来互相掩盖,在程序多处违法的情况下,仍强制推进案子。

指控王淑英的所谓证据:

第一条: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分别向最高法院和国务院办公厅邮寄了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刑事诉状;

第二条:二零一五年十月月二十八日向黑龙江省检察院递交的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诉状。

连普通百姓都懂,举报、控告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群众发现有人做了有损人民利益或国家形象的事或自身受到侵害时进行举报、控告,说明公民对国家关心、对人民生命负责,本应受到鼓励,何以构成犯罪?

佳木斯市公检法在对王淑英的所谓执法程序中,违法违宪,超期羁押,错误引用法律条款,强制套取罪名。

王淑英的辩护律师曾起草《关于王淑英案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书》,递交于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检察院置若罔闻,依然向法院提起诉讼,将王淑英批准逮捕。

而后两名律师又向佳木斯市纪检人大等多家部门递交书面材料,《关于佳木斯市王淑英案办案人员违法犯罪的刑事控告书》,这两份法律文书目前没有任何部门给予回复,都如石沉大海。

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自知理亏,不敢让民众知道好人被诬判,限制进庭旁听人数,还要偷偷的将非法庭审地点设在郊外四周一片荒野的佳木斯看守所,剥夺了民众知情权。

王淑英原来满身是病,弱不禁风,自从修炼法轮大法后,全身疾病一扫而光,而且精力充沛,每天都有使不完的劲,更主要的是她知道了如何做人,做好人,以德为重,善待他人。

王淑英在单位工作努力,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家里,教育孩子奉公守法,她孝敬公婆,常年坚持为老人洗衣做饭。

一九九九年,法轮功被迫害,在法轮功中受益的她去北京职能部门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为了不连累所在单位、佳木斯百货大楼的领导和职工,她写下辞职报告。她从北京被警察带回当地,在佳木斯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一段时间。

回家后,为了维持生活,她在商业城兑一个摊位卖小食品,一段时间,她发现过期食品较多。商家向她承诺,你把过期食品返回来,我重新包装,你可以接着卖。王淑英在这种情况下,就舍下这个赚钱的生意,不想去坑骗顾客,更何况买小食品大多数是给儿童吃的,轻者影响孩子身体健康,重者可能因中毒造成死亡。她说:我不能见利忘义啊。

后来王淑英又以开旅店为生,现在大多数旅店都有“小姐”的色情服务,并为其提供淫秽环境。王淑英始终拒绝主动要来服务的“小姐”,她说:我绝不能为了个人私利而做损人利己的事。

王淑英因坚持修炼屡遭迫害,但她说:“我的坚持就是在澄清谎言对民众的毒害,就能让善良的人看到正义的曙光。”


参与迫害单位与相关人员
佳木斯市公安局邪恶支队
王玉君 8298229 13704545588 18645450506
李忠义 8298230 13945454488 18645450507
梁华伟 8298229 13199140111 18645450508
王忠杉 8298230 13504546999 18645450815
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
地址:佳木斯向阳公安分局。通江街南段兴城胡同34号
邮编:154002 区号:0454
局长 邹 强 8668588 13903688588
副局长:吕松滨 8688463 13903688223
向阳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刘铭 13845462789 18645451972
刘国强 8634557 13284544567
张成 13208408555 18645450809
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西林派出所
副所长 邵昆海 8246908 13836661819 18645450876
片警 田新民
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
地址:佳木斯市胜利路 大学游泳馆西侧
邮编:154000 区号:0454
检察长 吴畏 8703001 13836667777
副检察长 黄永成 8703002 13945495555
副检察长 汤浩洋 8703003 13091635767
副检察长 陈斌 8703004 13846163632
副检察长 孟力群 8703005 13945484777
副检察长 黄福成 8703006 18245411999
副检察长 张丽君 8703007 13945484688
王宏杰 8703009 15331871533
胡钥 8703008 18324647777
李蕴宏 8703010 13039607111
公诉科 科长:李利锋;
姜茗川(王淑英案的公诉人)
佳木斯向阳区法院
地址:佳木斯向阳区人民法院。胜利西路1号
邮编:154007 区号:0454
院长: 周哲 13504546655(新上任)
副院长 王晓方 8709802 13846199996
副院长 杨清江 8709803 13945499990
副院长 岳强 8709805 13504546666
副院长 张海燕 8709806 13845477975
赵玉斌 8709807 13298762222
杨国臣 8709831 13946474444
宋涛 8709816 18903687999
张恩成 8709808 13945481517
杨壮 8709811 13555580005
纪忠(王淑英的主审法官)1309163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