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六年我有幸走入法轮大法的修炼,得到慈悲伟大师尊的度化。师尊不断的给我净化身体,并时刻看护和点悟着我。弟子唯有不断的同化“真、善、忍”,归正自己的言行,把法轮大法的美好展现给世人,回报师恩!
我是做家政钟点工的。二零一五年一位大法学员给我介绍了一份工作,是给另一位正在遭迫害的大法学员的姐姐家干活。那位学员帮我与雇主讲好了条件,我负责给那个大姐家做午饭并打扫卫生。
刚到那位大姐家,我像在其他人家干活那样给这位大姐家干。干了两天后,大姐向我提出打扫卫生、收拾屋子的要求:她家有小孩(大姐女儿的孩子),每天要把地用湿抹布和干抹布各擦一遍,必须得擦干净,不能有灰尘,不能用夹毛巾的地板擦擦地,那样擦的不干净。
被大姐一说,我的脸上还有些挂不住了,心里就想:这活还能干吗?我已经擦得够好、够干净了,不用地板擦擦地,那么大的屋子怎么擦啊!做完中午饭收拾干净后从大姐家出来,我边走边想着明天这个活怎么干。我想起了师父曾讲过的法理:“你是大法弟子,在常人的公司里做工,那老板怎么管你你都怎么听。”[1]我看到了自己的人心,是我应该提高心性了,就按照大姐说的做,她让我怎么擦就怎么擦。
第二天我就用自己在家扫地的方法,把毛巾缠在笤帚上擦。拿一个湿毛巾,再拿一个干毛巾跪在地上开始擦,因为蹲着擦地擦不了,我就得跪着擦,不一会就累的满身满脸是汗,地板地,膝盖跪一会儿就特别疼。我把整个房间的每个地方还有沙发底下都擦一遍。大姐说,你擦一会就得洗一次毛巾,洗毛巾的水必须得象清水一样的,那样擦出的地才干净,我笑着说:行。
晚上一進门,丈夫满脸笑意的问我活干的怎么样?我说还行吧。两、三天下来,回家一看自己的两个膝盖都跪的紫红紫红的,还有的地方发青。
干了一段时间,大姐的女儿就回北京了。但她们还需要我每个星期收拾一次屋子,帮助照顾一下家。大姐让我说一个月应该给多少钱,这下把我难住了,我想来想去说:一个月给我二百元吧,如果太少了,我来回坐车的钱都不够。她可能猜想我会要三、四百元吧,一听我只要二百,很惊讶,和她女儿高兴的直说给你三百吧,我说不用,家里没有人也不脏,还不用做饭,二百就可以了。
大姐她们走后,我每个月收拾屋子四次,我还是象她们在家一样把屋子先扫一遍再擦两遍,用大法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家里没人我也从不偷奸取巧。大姐的女儿从北京打电话给我,说:“阿姨,家里没人你就不用那样擦了。”我笑着说:你不用管了,我有我的标准,你们都放心吧,家我会给你们照顾好的。是啊!她们不在家看不到我干活,可神在看着我呢。我是大法弟子,“真、善、忍”就是我的标准。
冬天大姐家的地热很热,他们走后我把所有能吃的东西都放在冰箱里。因为她们要两个多月后才回来,我就把电饭锅用食用塑料薄膜盖好,筷笼用食品袋装好,周五去时储存一些水,每去一次换一次,有时停水,怕她们回来时没有水用。
两个月后大姐的女儿回来了,这期间有两个星期没让我去干活。我和丈夫商量,我不能要四百元钱,因为我没干那么多活,只要三百吧。丈夫同意我的想法。大姐回来后把四百元工资放在桌上,特意打来电话嘱咐我走时别忘了拿工钱。我干完活后只拿了三百元。后来大姐和她女儿一定要把那一百元钱给我,说她们不在家时把家看的那么好,对我很感激。
给一百元我不要,她就说五十元行不行?我们推来推去的都累了,我乐了,说:不行。大姐看我不要就又给我大米,我都谢绝了。我对大姐说:你们这么信任我,把家这么放心的交给我,我很高兴,我上你家来干活也是咱们的缘份。大法是有标准的,我不能破坏标准啊!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后的一天,我正在干活,大姐和我说,她们单位董事会的人问她,你那么长时间不在家,你把家钥匙给了保姆,你放心吗?大姐说,她是炼法轮功的,人可好了,我不在家,她把家给照顾的比我自己在家还好呢!给钱也不要,给东西也不要。大姐讲了很多,董事会的那些人说:法轮功这么好,以后再也不反对法轮功了。
我听了心里非常高兴,高兴的是这些人明白真相,不反对法轮功就为这些生命得救奠定了基础。看到大姐对我的认可,还在传播大法真相,觉得这位大姐也很了不起!
过了些日子大姐公司董事会的人去台湾旅游。在台湾看到到处都是炼法轮功的,到处都是大法弟子在讲真相,台湾大法弟子还给大姐他们劝三退等,这些人又進一步的了解了大法真相得救了。
今年三月份过后,她的女儿带孩子回北京了,大约十月份回来。大姐给我打电话,让我把大米拿回家或送给别人,说都是别人送给她的,家里没人吃不了,陈米他们又不吃。这一次我同意了,我知道那米有今年的、去年的、还有前年的,家里没人,夏天大米会生虫子,正好我家也该买米了,就让丈夫取回家。称一称,共一百一十斤,我按照市场价格五十斤新米为六元一斤,六十斤陈米为三元一斤,拿出了五百元钱。我想,这钱要给大姐她肯定不要,我边干活边想,师父让我们修成为他人着想的生命,无私无我,我也应该把最好的一切给予大姐她们一家人,在这特殊的历史时期,五百元钱作成真相资料能救很多人,积下的福德,也会使她的子孙受益。所以我就把这五百元钱以大姐的名义给同修买了电话卡救人去了。
大姐每周回来一次,由于碰不到她,我给她留了条子,把五百元的大米钱我是如何处理的告诉了她。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九》〈二零零九年大纽约国际法会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