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善之心化飞鸿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八月八日】

  • 致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全体医护人员的信

  • 法轮功学员致聊城市公、检、法人员的劝善信

  • 从对待律师的态度看中共肥乡县官员的邪恶

  • 给四川泸州市江阳区法院法官的信

  • 善待法轮功学员就是善待你自己

  • 给公安局长的一封信

  • 致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全体医护人员的信

    哈医大附属第二医院全体医护人员:你们好!

    请您在百忙中看完这封信。您知道吗?我们医院包括泌尿外科主任祝青国教授在内的77位医务人员上了“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公布的追查名单!海外独立机构“追查国际”通过10年的暗访,现已获得了60个调查录音,1628份资料证据。确认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是由江泽民下令主导,军队、武警医院、政法委、公检法司和900多家器官移植医疗单位,9469名医务人员具体操作实施,是国家体系运作的犯罪。

    根据对公开资料的不完全统计,在我们黑龙江省就有22家医院183名医务人员参与了器官移植(名单附后)。我们院的至少77位医生在国内公开网站、学术期刊中为自己曾经参与了器官移植手术取得的成果著书立说。

    您可能觉得活体器官移植是当前尖端领域的新科技,您可能还会为你院这些专家学者领先掌握了这些高精端技术而自豪,为他(她)们的论文在知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而骄傲。可是,你们做过这样的思考吗?这些被用来做器官移植的供体是哪里来的?为什么在国外需要等几年、十几年甚至等到死都等不到的匹配器官,在中国快的只需要等一周,慢的也就需1~2月就可获得?

    在正常的社会里,器官移植行业的瓶颈就是供体,没有供体医生想忙都忙不起来。可是,在中国却有充足的器官供体库。医生们忙到什么地步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器官移植中心的李恩刚在医院网站的科室新闻里是这么形容的:“以田军主任和董来东主任为首的器官移植团队,真正做到了‘我不在医院,就在取肾的地方;不在取肾的地方,就在去医院和取肾地方的路上’”。

    那么,在大陆大量用来器官移植的供体是哪里获得的呢?大量资料显示从1999年到2007年中国器官移植市场飞速发展。二零零三年器官移植数量大幅度增长。国外患者竟然组团来大陆做移植手术!“追查国际”(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今年2月份的一份电话调查显示,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医生承认,从1999年开始做活肾移植。(电话采访录音:2016年2月20日,哈医大第二医院泌尿外科主任医师陈昭彦:以前那尸体肾,活肾都有,99年做活肾开始,活肾移植。以前做的尸体肾移植多,后来99年以后活肾多。调查员问是不是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对方搪塞几句就挂线了)。公开资料显示仅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科研试验中心金茜、杜博等人截至2013年参与实施肾移植100例。

    早在2006年3月初,证人安妮向海外大纪元媒体披露,在她曾工作过位于沈阳苏家屯区的辽宁省血栓中西结合医院的地下,从2001年起被关进该院地下的6000名法轮功学员至今无人生还……据她了解,其中四分之三的人已被摘取心脏、肾脏、眼角膜、皮肤后被焚尸。她的前夫在该院工作期间曾主刀活体摘取两千余名法轮功学员的眼角膜。来自军医系统的证人指证:苏家屯医院仅是全国36个类似集中营的一部分,位于吉林的代号为672—S的集中营,关押了超过12万法轮功学员和异见人士,中共是通过军队系统来主导活摘器官以牟利,仅他本人经手伪造的自愿捐献器官资料就有60,000多份。

    当年在辽宁主政的薄熙来就主导了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并在大连成立了哈根斯人体塑化工厂,将惨死者的尸体制作成塑化标本,销往世界各地。很多西方人看过来自中国的塑化尸体展,不禁毛骨悚然。活摘器官是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罪恶!

    中国器官移植市场的疯狂后面,正是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带来的天价利润。这庞大的利润培植了一条从上到下的杀人链。2015年3月15日,前卫生部副部长、活摘器官的参与者、人权罪犯黄洁夫接受凤凰卫视采访时承认,器官移植形成的肮脏利益链背后的大老虎就是周永康。

    其实这早就是公开的秘密了。活摘器官是由江泽民亲自下令,周永康具体管事的。江泽民针对迫害法轮功有个内部政策,“从名誉上搞臭,从经济上截断,从肉体上消灭”。活摘器官就是为江泽民“从肉体上消灭”的迫害政策效力的。因为器官移植能给参与者带来巨额收入和声名,从而利诱了大批官员、军队医院、地方医院蜂拥而上,大发血腥财。披着白大褂的医生们,把杀人当作事业发展的基础,以此获取金钱、名利和地位,从有人类以来,绝无仅有。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独立调查员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加拿大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和调查记者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联合发布了“深度更新调查报告”(An Update To “Bloody Harvest” & “The Slaughter”),揭露中国系统性的、由国家组织驱动的大规模产业化的活体器官移植黑幕,认为器官移植数量每年达到6万到10万例,远超过中共官方所说的1万例,也比他们当时写作《大屠杀》(The Slaughter)和《血腥的活摘器官》(Bloody Harvest)所估算的规模大很多。受害者绝大部分是法轮功学员。

    我们医院曾经受人尊敬的教授、专家,受学生们爱戴的师长可能参与到了“按需杀人”牟取暴利的罪恶中,您能相信吗?!在金钱名利的驱使下,他们手中神圣的手术刀或许已经成为了杀人害命的屠刀!无影灯下凝神挥汗已经不再成就救死扶伤的“天使”,而是在打造甘当中共谋财害命产业链上的“屠夫”、“恶魔”!这是不是对其人格及列祖列宗的极大侮辱!!也许有的医生不清楚内幕,但是,更有许多大夫是绝对心知肚明的,然而金钱把人活生生地变成了魔鬼。血腥的活摘就这样上演了十几年了,而且今天还在我们身边持续发生着。

    “人在做,天在看”。在国内,习李新政首先在2013年底取消了对法轮功迫害手段之一的劳教制度;其次,一直以来反腐、打虎,打下去的都是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迫害法轮功的610头目李东生被拿下时,特别将其职务中的“中央反X教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头衔放在了第一位,昭示与江氏集团的切割。谁愿意与迫害正信的人为伍?谁愿意与“真善忍”作对呢。这也是善恶有报天理在人间的展现。

    国际上,世界围剿活摘器官这种反人类罪。仅列举几例:2013年12月10日国际组织“医生反对强摘器官“(DAFOH)在瑞士日内瓦举办新闻发布会,来自世界50多个国家的150万人签名反对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呼吁联合国和国际社会共同制止迫害;

    2013年12月欧洲议会通过紧急议案:要求欧盟对中国境内器官移植以及与这种不道德行为相关的迫害做出全面、透明度调查。决议呼吁中共立即释放包括法轮功学员在内的所有良心犯。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美国国会众议院全体通过343号决议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针对法轮功学员和其他良心犯的“活摘器官”行径。并对活摘器官罪行的采取相应措施。通俗地说,外国人申请绿卡和成为美国公民的申请表格上,除了询问申请人是否加入过共产党的问题之外,还新增加了六个关于“安全和背景信息”的问题,其中之一是:“你是否曾经直接参与强制移植人体器官或身体组织?”(Have you ever been directly involved in the coercive transplantation of human organs or bodily tissue?)如果答案是肯定的,申请人通常不能获得签证。如果是共产党员、曾经参与迫害法轮功,甚至涉及活摘器官,在国际社会恐将面临“天下之大,竟无容身之地”的窘境。

    即使成功移民后,他日也有可能被追诉的罪责。最近就有类似案例:2016年5月16日,瑞典斯德哥尔摩地方法院以曾参与1994年卢安达种族大屠杀为由,将原籍卢安达的61岁瑞典公民贝林金蒂判处终生监禁,罪名包括种族灭绝,以及在卢安达进行谋杀、谋杀未遂与绑架等国际法的严重罪行。贝林金蒂是参与种族屠杀的罪犯,是杀人机器的一分子,虽然隐瞒身份加入瑞典籍,瑞典和卢安达远隔万里又时隔22年,他还是逃不过正义的审判。

    这件判决给中国人的启示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可谓21世纪最严重的群体灭绝罪,残酷程度远超过卢安达种族大屠杀,无论是拟定迫害政策的首恶之徒、执行命令的从犯帮凶或仅是普通成员,即使天涯海角都难逃法律究责。

    当年德国纳粹臭名昭著的奥斯维辛集中营里的护士因其供职在集中关押犹太人的监狱,纽伦堡国际战犯法庭经过对纳粹集中营死亡护士组在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中所犯罪行的认定,于1946年对她们执行绞刑!

    如果我们医生有意无意间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群体灭绝罪恶中,也必将遭到天理和人间道义的追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宗旨是: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看到这些,震惊之余,您一定会关注,作为参与器官移植77位医生的亲朋、同事,我们该怎么做?

    首先,请您一定告诉身边的同行们,千万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是一群遵循“真、善、忍”的善良好人,无辜遭到中共铺天盖地的残酷迫害。当年江泽民妄想3个月消灭法轮功,可是至今17年,法轮功洪传了全世界。今年6月一篇关于《修炼法轮功延长癌末病患存活及改善或治愈其症状》的论文发表在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官网。ASCO年会是全球最大、最具影响力的癌症、肿瘤学术研究的医学年会,每年吸引逾3万名来自全球的肿瘤学专家参加。6月3日,论文第一作者、任职于瑞士诺华制药公司(Novartis)的董宇红博士,在芝加哥参加美国临床肿瘤学会2016年年会之际,接受了美国针对癌症患者发行最大的CURE杂志专访,向癌症治疗的专业领域介绍该论文的研究内容(您可以在国际网站上查找)。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其次,请您一定告诉您院参与移植的医生,也许他们真的不知道供体来源,但希望他们一定关注来源。人命关天的大事,不要只顾眼前利益。力所能及地帮助收集更多证据,共同还原一段历史的真相,全面制止对“真善忍”信仰者的迫害。替中共掩盖、守口如瓶并不能减轻自己的罪责,用良心和智慧讲出真相,减轻甚至抵消过去有意无意间所犯下的罪恶,才是光明之路,才会给自己和家人创造美好的未来。

    再次,中共江氏流氓集团竟然不拿人命当回事,是杀人的魔鬼,与其为伍注定遭殃。2004年《九评共产党》一书问世后,认清中共本质的人越来越多,引发了全球范围的退党、团、队热潮。迄今在大纪元退党网站公开声明“三退”的人数已超过二亿四千多万。中共就象一艘漏船,灭亡之日已指日可待。无辜的人若不想成为中共垮台时的殉葬品,请您赶快声明退出加入过的党、团、队组织。可以翻墙登录大纪元网站或全球退党服务中心选择“三退”,声明退出后得到的退党证书,可证明已和共产党及其组织没有联系。 如果没有上网条件,可以暂时写在人民币上:自愿三退,签上自己的名字或者化名,花出去,以后有机会让你身边的朋友或你遇到的法轮功学员再帮助到国外大纪元网上登记退出即可。这丝毫不会影响你的工作和生活。“三退”承天道,和地坤,顺民心!

    最后,您若在心中经常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遇到危难时,一定会逢凶化吉,遇难呈祥的,请一定要记住哟,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咱们的命可是父母所生,是自己的啊,“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

    真心关心您的法轮功学员
    2016年7月

    随信附上以下资料,愿您早明真相,早“三退”,佛光普照!
    明慧人权报告《死刑犯遮不住器官市场的蘑菇云》


    法轮功学员致聊城市公、检、法人员的劝善信

    法轮功学员马玉芝老人被送往聊城看守所非法关押已四个多月了,她的案子目前已交到东昌府区检察院进入司法审理程序。关于马玉芝的情况,我们可以负责的告诉您,她是一个非常善良的老人,无论在家里还是在邻里之间,都是被公认的好人,更何况,她已是七、八十岁的老人,家人天天望眼欲穿地盼望着老人回家,颐养天年。当他们看到别人家全家人围坐在桌旁品尝美味佳肴时,当看到别人家子女在父母身边问寒问暖时,他们内心的苦楚,也为人子女、为人父母的您,是否想过?

    在家里,马玉芝是母亲、是长者、是大姐,是一家人的主心骨和顶梁柱。她用勤劳和善良撑起了这个家:她的几个妹妹生活在偏远的农村,生活艰苦,她就经常把自己有限的工资拿出大部分来周济几个妹妹,而自己却舍不得买一身像样的衣服;一次她看到外面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她便把自家的棉被和一壶开水送去而不求一丝的回报,默默无闻;尤其是在遇到她唯一的儿子被警察误伤导致死亡时,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巨难,马玉芝老人清楚的知道抱怨和报复都不能使已逝去的儿再回来,她清楚的知道对真、善、忍信仰的坚守更重要。她没有向那位误伤儿子的年轻警察无理的索要物质赔偿,更没有对他进行司法起诉。当时感动的这位年轻的警察跪在马玉芝老人面前哭着说:“今后,我就是您的儿子。”这些已被街坊、邻居们传为美谈。这些真实的故事,也都是在马玉芝修炼法轮功以后发生的。

    其实大家都知道,母亲和儿子是天底下最亲近的。如果用倾家荡产、沿街乞讨;如果用自己所有的心、肝、肺等器官或自己的命能换回逝去的儿子,我想天底下任何一位母亲都会义无反顾、无怨无悔。况且一早还欢蹦乱跳的儿子,瞬间就这样与自己诀别了,而且未看上最后一眼,面对这样的巨难,天底下哪个母亲不瞬间变老?哪个母亲不黑发变白?哪个母亲不日夜无眠?哪个母亲不报复、抱怨?试想如果没有对法轮佛法真、善、忍信仰的坚守,谁能够做到这样的大义处事?谁能够做到这样的不计前仇呢?面对这样一位本份、善良,历尽沧桑和苦难,而又爽朗、健康的老人,难道您认为只有继续关押才能彰显出法律的公正和神圣吗?

    《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言论、出版、结社等自由,马玉芝老人告诉人们法轮功真相,散发真相资料,完全是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事,是合法的。政府说法轮功是X教,人们怎么没在马玉芝老人身上看出一点邪的地方呢?换句话说,如果真诚、善良、宽容是邪的话,那什么又是正的呢?

    何况2000年、2005年公安部和国务院联合发布通告(公通字[2000]39号、公通字[2005]39号)认定的14种邪教中,根本没有法轮功。也就是说,现在对法轮功的一切迫害全是违法的,对法轮功的打压与迫害完全是江泽民凌驾于法律之上一手发起的,是严重违宪违法犯罪行为,也终将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更何况《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中说:建立公检法人员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建立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将依法查处。

    因为在法轮功问题上,考虑到您的无奈与被动,所以才想给您讲清事实。法轮大法是佛家大法,迫害佛法和修炼人罪大如天。现在有不少公检法人员在处理法轮功事情时,采取给自己留后路的明智做法:有的前面抓后面放,有的找理由不予起诉,有的善待被非法关押的炼功人。请您也用自己的善念与智慧看待、分析马玉芝老人的案子,明辨是非、善恶,真正地伸张正义,主持公道!

    近期,百姓们常私下议论,说目前纷纷落马的各级官员都是因为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报应了,连“610”的总头子李东生都已经落马;政法委的总头子周永康也已因此锒铛入狱。真的假的,连老百姓都看得出来,作为公、检、法工作人员的您更能看出其中的端倪,毕竟“善恶有报”是天理啊!

    在这大是大非面前,相信您一定能做出理性智慧的判断,利用手中的权力和自己的智慧,让马玉芝老人尽早平安回家,全家团圆,这也将会给您带来永久的安宁与幸福。

    祝一生平安!

    此致

    聊城法轮功学员


    从对待律师的态度看中共肥乡县官员的邪恶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晚,河北省邯郸市法轮功学员栗从春、李明涛、罗金玉、万梅花、王英茹等五人到肥乡县城悬挂、张贴控告元凶江泽民的真相条幅,被城关派出所警察绑架,两辆车及钱物都被扣押。之后,肥乡县国保警察怀疑扣押的一车与法轮功学员申有亮有关,于三月十四日又绑架了申有亮。五月十二日,肥乡县检察院将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到肥乡县法院。

    另外,在此之前的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肥乡县检察院将已经被关押了一年多的法轮功学员武海明再次非法起诉到肥乡县法院。据悉,肥乡县公安局第一次将武海明案报给检察院后,被检察院退卷,正准备放人之际,因县委书记殷立君下迫害指令,肥乡县警、检机构遂非法起诉武海明。

    几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为亲人请了辩护律师。其中武海明、李明涛的家人都聘请了江西华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赞宁。栗从春的家属聘请了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董前勇。

    一、肥乡县法院刑庭庭长柳延峰三次违法阻止律师阅卷

    1、二零一六年一月五日上午十点,律师张赞宁第一次到肥乡法院,见到了武海明的主审法官、法院刑事庭庭长柳延峰,张律师向柳延峰递交了武海明家属的委托书,律师会见介绍信和职业证等证件,提出要阅卷之事,柳延峰百般阻挠不让律师阅卷。律师给柳延峰讲:我来这一次很不容易,路途很远,希望法官能提供方便。但柳延峰无视律师所言,仍不让阅卷。在反复争执中,律师非常着急,指着柳延峰说:“我要告你!。”张律师的一句话,柳延峰瞬间满头大汗,很尴尬的夸奖张律师学历如何如何的高……。柳为尽快脱身,骗律师说,要阅卷我得向院长请示,要律师下午再来。下午上班后,法院人员都上班了,律师再找柳延峰就再也找不到他了,张赞宁律师摇了摇头,很无奈的离开肥乡县法院。

    2、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下午两点十分,张赞宁律师第二次来到肥乡县法院,庭长柳延峰接待了律师。律师仍提出要阅卷问题。柳延峰说,武海明的案子我们已经退回检察院了,并拿出退卷手续让律师看。张律师一看,那张退卷手续上的日期竟是当天的日期。张赞宁律师说:“案子证据不足,应该是检察院主动提出要求将案卷退回重新侦察补充证据。按法律规定,法院是不能直接给检察院退卷的。法院审理一个案子,证据确凿该判就判;证据不够该放就放,不存在法院主动退卷的?”

    3、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上午九点十六分,律师张赞宁第三次到肥乡法院。张律师首先到肥乡县看守所接见了当事人武海明和李明涛,此时已近10点半,为赶时间,律师直接赶到刑庭办公室,柳延峰不在。停了一会,书记员回到办公室,律师向书记员递交了证件,说明来意并提出要阅卷一事。书记员说:柳庭长请假了,律师问他啥时间能来,书记员说不知道,可能是柳庭长母亲有病了,现在在邯郸看病。律师提议阅卷,他说我没有拿档案室门上钥匙,开不了门。律师要书员给柳庭长拨个电话说明此事,书记员拒绝了。经过律师和当事人家属再三争取,书记员才答应吃午饭时给柳要电话。

    下午两点三十分律师又找到了书记员,书记员说:柳庭长现在在北京给他家属(指柳妻子)看病,不能回来。律师在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就把写好的《关于对武海明和李明涛变更强制措施改成取保候审》的理由说给书记员听:“武海明是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接到起诉书的;李明涛是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接到起诉书的。李明涛的起诉书到七月十二日(就是当时的第二天)就到了法定的审结期限。武海明的案子已大大的超过了审结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二)、(四)两项之规定,特此为武海明和李明涛申请取保候审。”并将两人的“取保候审书”递与书记员。但书记员不接,对律师说:“你拿回去自己往这里寄吧。”律师说:“我已经到这里来了,为什么还要让我回去寄?那样不增加诉讼费吗?你是书记员,(他紧接话说我不是书记员,书记员在耍无赖)……”经过一番争执,书记员勉强接住了两份取保候审书,律师要他签字作证,书记员就是不签,说我给了庭长就是了,为啥要让我签字?律师说:“对一般的法院,我都不会让他们签字的,对你们法院,我不让你签字不行,因为你们说话都不算数,我不放心。”

    二、肥乡县公安局看守所三次违法禁止律师会见当事人栗从春

    1、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上午律师来到肥乡县看守所,向肥乡县看守所递交了家属委托书,律师会见介绍信和职业证,要求会见当事人栗从春。看守所先以通知办案机关拖延安排会见时间,后以办案单位要求律师先去备案再安排会见,这样一直拖到中午。说下午安排会见,下午,律师向办案人常建辉递交了律师手续后就一直没有安排会见。

    2、二零一六年二月五日下午,律师第二次到肥乡县看守所,持三证要求会见当事人栗从春,接待的是一个女的,让律师出去打电话请示办案机关后,拿出一张纸和笔,对律师说:“办案单位说了'你写上法轮功是邪教'就安排你会见。”辩护人认为没有法律依据、也很荒唐,当即要找所领导反映情况。并给市长热线投诉此事,说明看守所二楼三楼办公室均没有人员在岗。一楼一年轻人阻止律师上楼找领导反映情况,又因律师给市长热线打电话,被那年轻人从办公室驱赶了出去。律师在给值班室电话投诉此事时说:“接待人让我写法轮功是邪教,因为这是江泽民说的,我不能写。”最后看守所连所长还是以给办案机关沟通为由没有安排会见。连所长对律师说,大年二十九他们领导上班可以安排律师会见,大年二十九(就是新年的前一天),律师电话联系看守所连所长,但连所长一直没有接电话。

    3、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六日上午,律师第三次到肥乡县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栗从春。接待律师的是个女的,请示值班领导后,将会见室玻璃窗打开准备会见,可是迟迟不予安排,最后说正和市公安局沟通,让明天再来。律师说:“国家机关不能不顾形象,已安排准备会见,为什么不让会见?”

    律师当即写了要求看守所赔偿三次违法不安排会见的国家赔偿申请书,并和律师手续一并交与看守所接待处。

    被聘请的辩护律师会见自己的当事人、阅读当事人的卷宗是律师的职责,是法律赋予律师的正当权利,合情、合理、合法。潘纪强、柳延峰等人受中共谎言蒙骗,看不清当前形势的巨变,不明真相、不听善劝,仍在执行江泽民的迫害政策。所有涉案人员从上到下有权的滥用职权,没权的依仗有权人的势力,相互勾结利用,不顾自身形象、不顾法律尊严、不顾道德良知、霸道横行,对远隔千里之遥的两位律师多次耍弄、欺骗、刁难。均连续三次阻止两位律师会见和阅卷,无理干涉律师工作正常进行,情节严重。根据《刑法》第397条:滥用职权罪。肥乡县公安局局长潘纪强、大队长闫艳民和法院刑事庭庭长柳延峰以及看守所所长连玉河等人已触犯《刑法》第397条之规定,构成滥用职权罪。

    以上事实,赤裸裸地暴露了中共肥乡县各级官员执法犯法、违法犯罪恶行。同时昭示了中共邪党灭亡前的败象。

    三、法轮功是佛家高德大法 修炼法轮功合法

    法轮功是造福民众的上乘高德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一九九二年从长春传出的一种修炼功法,五套功法简单易学,有着神奇的强身健体疗效。据大陆医学界统计,法轮功治病有效率在98%以上。全国人大的调查报告显示,对任何人都“有百利而无一害。”

    法轮功在反迫害中洪传世界一百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功及其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受到世界各国各种褒奖、支持议案和信函三千多项;《转法轮》被译成四十种语言;受到世界人民的喜爱。

    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挂条幅、贴不干胶也是合法的:

    1、《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法轮功学员以不干胶、条幅形式告诉人们法轮功真相是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事,是合法的。

    2、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全国人大《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全文内容没有提到法轮功三个字。

    3、公安部二零零零年和二零零五年发布了《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宣布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此通知在二零一四年又一次公布,也没有法轮功。

    4、自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今,公检法对法轮功定罪的借口有:《公安部通知》、《民政部通知》,还有两个《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司法解释》,这两个司法解释全文内容没有提到法轮功。

    《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公安部通知》、《民政部通知》、两个《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司法解释》以及《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与宪法第36条相违背,本身就是违法的。

    四、政府出台新政,迫害者要自己终身承担责任

    从现行政策方面来看,中国政府出台和重申了一个个针对国家公务员和公、检、法的规定和法规。

    1、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的《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参与迫害的“610”、公、检、法、司人员妄图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

    2、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文中说:建立公检法人员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建立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将依法查处。

    3、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中政委[二零一三]27号),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

    4、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出台了对法官、检察官办的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的规定。

    5、从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开始,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同一天,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一日开始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废止。新规定去除了旧规定中因执行上级命令而犯错,可以不追究警察责任的条款。新规定中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如果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因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刑讯逼供、伪造证据、通风报信、蓄意报复、陷害等故意造成执法过错等情形,将被从重追究。”

    五、迫害法轮功必遭天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时任中共党魁的江泽民发动了对上亿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谎言、暴力、酷刑无所不用其极,江泽民对法轮功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的指令是,:对法轮功要“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法轮功学员遭受了上百种酷刑,如钉竹签、老虎凳、死人床、打毒针等,手段极其残忍,导致无数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疯、致死,甚至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牟取暴利。这场迫害历史上绝无仅有。

    善恶有报是亘古不变的天理。江氏流氓集团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王立军、苏荣、徐才厚等一百多名迫害元凶、恶官,一个个象走马灯似的遭到天理的严惩;还有多少公检法人员因自己的恶行遭到恶报以至殃及家人,明慧网报道的数字是触目惊心的。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现政府推行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司法新政。大陆和海外已有二十多亿民众向中国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并收到妥投回执。海外各国政府、国家元首、议员纷纷发声支持大陆诉江大潮;亚洲有一百二十三万民众声援支持诉江,谴责中共的暴行,要求中共停止迫害。

    凡现在还仍在迫害法轮功而不思悔过赎罪的人,最终都将受到法律和天理的严惩。在此,我们奉劝肥乡县所有涉及栗从春、武海明等七人案件的公、检、法、司及所有行政机关仍在参与迫害的官员,停止迫害并立即释放栗从春、武海明等七名法轮功学员。法轮功真相已给了你们每个人了解、选择的机会,在这场善与恶、正与邪的世纪较量中,栗从春和武海明的案子就是对你们每个人良知、善念的考核,也是对你们道德底线的最终检验。清醒吧,肥乡县的法官及其他大小官员们,把枪口抬高一厘米、不立危墙之下、不要做中共替罪羊。现在只有早做早赎罪,多做多赎罪,才能在天灭中共时免于你们成为中共邪党的殉葬品,你们及你们的家人才能有未来。

    肥乡县法轮功学员


    给四川泸州市江阳区法院法官的信

    梅益法官:你好。

    我们素不相识,给你写这封信,是想给你说一些掏心的话。当局三令五申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执法”,“防止冤假错案”,并颁布了冤假错案终身追责制等新政法规。可以想象,凡是用违法手段制造了冤假错案的人,一旦被追责,厄运就如影随形了,或许大好的人生就完了。

    梅法官,这些年来对法轮功学员所有的判刑,都是冤案。据悉你最近在审理法轮功学员梁文德一案, 我们不希望这类的冤案继续发生,不希望这类冤案与你有牵连。你年富力强,如果因冤判了法轮功学员从而给自己带来的终身麻烦,或毁掉了你的前程,那是很不值的。所以为了你好,我们真诚的提醒你:多多了解法轮功真相,及司法迫害法轮功的真相,以至于办案时不被外来因素所左右、所干扰,确保公正执法。

    梅法官,法轮功是合法的,这是一个无法掩盖的事实。你是熟知法律的司法工作者,你一定知道,我国宪法保障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中国的宪法,及任何一部法律法规从来就没有将法轮功定为什么教,也从来没有限制或禁止公民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而且,国务院、公安部公开发布文件所规定的邪教十四种,法轮功不在其中。这说明,中国公民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反之,任何以邪教定罪、治罪法轮功的举动,都是违法的,对吧?

    当法轮功学员的信仰遭到暴力对待时,法轮功被国家媒体抹黑、诬陷时,法轮功学员和平理智的讲真相,依法行使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也是合理合法的,对吧?反之,以讲真相、拥有真相资料为由对法轮功学员抓捕、关押、判刑,那才是真正的在违法犯罪,破坏法律实施,对吧?

    那么,这些年来,无罪的法轮功学员却遭到了大量的非法判刑,这成千上万的冤狱是怎样炮制出来的呢?我们把看到的部分情况简要与你交流一下。

    1、抛弃法律原则屈从于个人权势

    一九九九年十月,江泽民信口开河对法国记者说,法轮功是×教。然后《人民日报》跟风炒作,一时间江泽民的×教之说鼓噪全国。但是江泽民的个人胡言、《人民日报》的舆论宣传并不是法律。

    然而,在宪法保护信仰自由的重大原则,与江泽民打击信仰、破坏法律的个人意志之间,中国司法抛弃了国法而选择了江泽民的权势,采用了江泽民的污蔑之词去处罚法轮功学员,甚至对法轮功学员判重刑迫害。

    庞大的国家机器服务于江泽民的个人权势,其结果必然导致中国的法制更加的黑暗,法轮功遭迫害冤案连连,冤狱丛生。这是中国司法的耻辱与悲哀。

    2、故意错用法律

    迄今为止,宪法保护公民修炼法轮功的信仰自由不变不动,任何人不得滥立罪名强加法轮功进行处罚。在法律的制约下,江泽民要绑架司法去实现他的迫害,只能玩弄法律,黑箱操作走黑道。如,刑法300条中“邪教”所指与受法律保护的法轮功没有关系,司法却移花接木的拿300条来栽到法轮功头上。有了刑法300条做幌子,江氏流氓集团便可大打出手了。十多年来有上万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有七、八十岁的老人。有的被非法判刑两次,还有的被判重刑十年以上。

    刑法300条登堂对付法轮功,其中的蹊跷,初期有人认为这是“法律适用不当”,进而很多人恍然大悟,原来这是一种整人的伎俩:“故意错用法律”。

    现在人们越来越清楚,司法迫害法轮功,是以司法诈骗的手段来进行的。所以我们经常看到,泸州市一些地区每次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时都很心虚,开庭地点在偏僻的看守所内而不敢在法院,而且出动大量的国安、公安、武警及各乡镇政府、社区人员堵截,不准民众旁听,携带了身份证都不准进去,甚至还将人绑架带走。

    政法委、610(专门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还到各律师事务所恐吓、施压,不准律师介入法轮功的案子,更不准无罪辩护。怕什么?不就是怕司法诈骗的骗局被人识破吗?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对梁文德庭审,据悉孙华也在参与。孙华在二零一四年曾沿用司法诈骗的手段制造了一起冤案,诬判唐明海老太太四年徒刑。失去自由的唐明海至今还在冤狱中饱受痛苦的折磨。

    唐明海老人现年六十八岁,以前全身疾病,经常昏倒,精神抑郁,沉默寡言。修炼法轮功后才摆脱了病魔的纠缠,获得了身心的健康。为了信仰坚持修炼,她曾被非法劳教迫害,在劳教所黑窝里遭到非常残酷的身心摧残。孙华把唐明海曾遭到非法劳教的痛苦经历,作为他对唐明海判刑的砝码。站在江泽民的立场上对法轮功学员加重迫害,当然很合江泽民的胃口。

    孙华明知道唐明海的家属急切的关注何日开庭,可到了开庭日却不告知其家人,避免他们旁听。江阳区法院在诬判唐明海的判决书上写到,“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书上没有开庭日期。之所以判决书上要隐瞒开庭日期,是因为唐明海案根本就没有公开开庭审理。当家属打听到“开庭”都开过了的时候,唐明海的女儿气的大哭。

    因上诉期有限,为拖延时间,判决下来后,孙华故意不告知唐明海家人判决的结果。对法官孙华寄予信任的当事人家属,义愤填膺的说,你们黑审秘判肯定有猫腻,我要告你们。

    孙华作为一名法官,为江泽民实施迫害,制造冤案既成事实。我们为他遗憾,为他担忧,下一步他将如何为自己的错误承担终身的责任呢?

    梅法官,请你一定记取前车之鉴,不要重蹈他人的覆辙。

    江泽民是迫害法轮功的罪魁祸首,绑架司法参与迫害,坑害无数司法人员涉及违法犯罪,同时也给法轮功学员及他们的家庭、亲人带来无尽的伤害。

    就说说梁文德吧。梁文德女士六十一岁。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不久,她一身的病痛彻底好了。在法轮功“真、善、忍”法理的启悟下,她明白了应该怎样处处为他人着想,才能做一个真正的好人。她改变了工作作风,成为了一个有口皆碑的工商干部。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出于私愤,出于对“真善忍”普世价值的仇恨,一手发动了对法轮功群体灭绝性的大迫害。梁文德因坚定信仰、坚持修炼被开除了公职;关洗脑班五次,遭到强制改变信仰精神迫害;被非法抄家五次、非法拘留三次、非法劳教两次、非法判刑四年半;遭到监狱饥饿、挨打、罚站、蹲、跪、铐、捆绑、灌凉水等等种种酷刑的摧残;经济损失数十万元……一次,在苦难中长大成人的儿子对着母亲放声大哭,他说:妈妈呀,你不知道我这些年是怎么熬过来的哟!

    二零一五年五月诉江(控告江泽民)大潮兴起,梁文德向最高检察院、法院控告了江泽民。

    提起法西斯纳粹的大屠杀,人们至今还不寒而栗。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罪恶比纳粹更血腥,更残忍、更恐怖。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惊天黑幕全球曝光,因“活摘器官牟取暴利”超过人类历史上的任何暴行,被称为“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三位资深调查员历经十年不懈努力的独立调查,向全世界发布了活摘器官的最新报告。该报告以更充足、更翔实的证据揭示出由江泽民授意的器官活摘、十几年来达百万量级的惊人数据,从而证明一场大屠杀的存在。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下午,在美国国会关于中共江泽民强摘器官联合听证会会上,李祥春博士披露,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共前卫生部部长黄洁夫在新疆演示的一次肝移植,短时间内重庆、广州两地的两个备用肝几乎同时到达新疆。而这两个备用肝只能是两个大活人。

    自中共江泽民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轮功开始,中国的器官移植数量陡然飙升。中共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临床应用专家委员会委员何晓顺曾公开表示:“2000年全国的肝移植比1999年翻了十倍,2005年又翻了三倍。”

    在国际上,器官移植的配型等待时间平均为2~3年,但在中国,其配型等待时间只需2~3周,许多大医院登广告招揽海外病人,有的鼓吹本院一年成功的做了几千例移植手术,等待时间短,供体身体健康,器官质量好……海量证据证明中国存在着一个庞大的活体器官库,军队、武警、地方医院做移植赚钱可以按需杀人,按订单杀人。遭谋杀的绝大多数是被秘密囚禁的法轮功学员。

    由江泽民授意、驱动中共来进行的活体摘取器官震惊世界。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343号决议案,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轮功、调查活摘器官;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欧洲议会通过了反活摘、反迫害法轮功的决议;多国议会纷纷举行听证;世界主要舆论聚焦活摘,国际各大媒体的曝光、声讨;全球民众踊跃征签反活摘等等,结束迫害法轮功,严惩江泽民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

    世界在觉醒,人心在觉醒,这场迫害正在紧锣密鼓的结束之中,只有江泽民的余孽还在负隅顽抗。江泽民已被二十多万人实名控告,被亚太地区一百多万人联名起诉,还在继续追随江泽民作恶的人会与什么好下场呢?

    梅法官,如何对待这场惨绝人寰的迫害,如何对待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检验着每个人的道德与良知。据悉,今年 7月11日在纳溪看守所内庭审法轮功学员梁文德,你是主审法官。那日你不准律师携带工作包进入法庭,律师被阻挡庭外。而律师的工作包里有本案卷宗及辩护所必需的相关法律。关注梁文德开庭的民众几十人全部被堵截看守所大门外,有许多的是七、八十岁的老人。不准民众旁听不知是不是你审案的特别要求?如果不是,是别人要这样做的,那么,你在群众不准进入旁听,律师不准入庭辩护的情况下,采取封闭式庭审,你是不是在违法呢?这样做,对当事人梁文德公正吗?

    梅法官,在这场迫害即将结束的时刻,你目前还在直接面对法轮功的问题。怎么对待法轮功,于你来说事关重大。我们相信,你是一个善良的、有理智的、积极进取的青年司法工作者,想来你是不会去认同、或苟同这场反人类的、血腥残酷的迫害,对吧?卖国、贪腐、淫乱的江泽民在人民的唾骂声中,迫害法轮功的滔天大罪在全世界人民强大的声讨之中,想来你是不会去追随江泽民作恶、不会为江泽民去诬判法轮功学员的,是吧?谁再为这场迫害增添冤狱,那不是为自己添罪吗?目前对法轮功学员梁文德判刑,还是撤销冤案无罪释放,你的抉择表达你的信念,你的抉择决定你的未来。

    法官享有独立审判权,希望你独立行驶你审判的权力,担当起你独立审判的道义,不要被江氏政法委、610的淫威所左右。政法委、610最大的头目周永康、李东生都是铁窗内的囚徒了,从中央到省部级的政法委、610官员遭恶报落马的比比皆是,其余的人又能挺多长时日呢?

    梅法官,判决书你是要签字的,如果你制造了冤案,将来追究责任时谁也不会替你担当半斤八两的。我们知道,其实很多冤判都不是法官自愿的,迫于“上面”的压力不得已而为之。但是并不等于自己就不承担后果,就能逃脱追究。唯一的办法是拒绝迫害,撤销梁文德冤案。还梁文德的公正与自由,对孙华来说,也是一次与江泽民切割、洗刷自己的机会。

    梅法官,你年轻有为,未来的美好应该属于你。希望你坚守法律保护信仰、保护言论自由的法定原则,坚守你的善良与正义,释放梁文德回家。

    为了那些为坚持真理失去了生命的无数法轮功学员,为了那些为救世人讲真相付出巨大代价的法轮功学员,希望你对法轮功学员做出对得起良知,对得起历史,对得起未来的、公正的无罪判决。

    真诚为了你好的法轮功学员

    2016年8月


    善待法轮功学员就是善待你自己

    ——致公安司法人员

    公安司法界的朋友:

    你们好,你们曾经是令人尊敬的,这是法律职业本身正义的属性成就了你们。可是近年来,你们自己是不是也有这样的觉察,人们对你们的态度已经发生了一些改变,除了对你们手中的权力还有一些敬畏之外,大家心中对你们的那份敬重已经淡去。当然,这与整体的社会风气有一定的关系,但我觉得也与你们这些年来参与迫害法轮大法修炼者更有关系。而且迫害修炼者给你们带来的坏处还远不止这些,所以今天想就这个问题与你们唠一唠。

    第一、迫害运动于法无据

    镇压法轮功是一场严重违反中国国家宪法和法律的非法运动。是一场由江泽民以权代法、滥用职权发动的对中国人民的迫害运动。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这是当今世界很多国家都在宪法中明确赋予公民的权利,当然这是经过人民不断抗争、努力,甚至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之后所取得的权利,并被各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我们知道所有的宗教信仰其本质上就是对佛、道、神高级生命的信仰。

    当然信仰者即包括在寺院、道观、教堂中的专职神职人员,也包括在世俗中生活的普通信仰者。通俗地讲就是国家保护人民在思想中对高级生命的信仰这种权利。只要信仰者的行为没有触犯国家的法律,国家的法律对于人民在思想信仰的权利是保护的,是不受任何人、任何组织侵犯的。信仰法轮大法真善忍这种理念,完全是一种人的思想和精神领域的东西,这种自由是不受任何人侵犯的,也是任何国家的公权力不能介入的。江泽民利用当时手中的权力,公然违反中国国家宪法,并且对于涉及到中国百姓十分之一人口这样的大事件,在没有得到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的情况下私自给法轮功定性,并发动迫害法轮功运动,这是江泽民滥用职权、以权代法的违法违宪及犯罪行为,因此,这场本身就属非法的迫害运动不可能长久。

    第二、迫害好人于理无凭

    惩恶扬善、匡扶正义这是法律工作者的职责所在。但是如果执法者利用法律职权反过来去打击良善、欺压人民,那么法律也就失去了其自身存在的价值与意义。当南宋的大理寺运用宋朝的刑律迫害“还我河山、精忠报国”的岳飞时,当元朝的法律处死“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爱国忠良文天祥时,当明朝的法律将冤沉海底的护国良将袁崇焕凌迟处死时,法律便褪去了其神圣的光环,变成了统治者杀人的工具。

    江泽民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的这场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成百上千万的人被中国的各级执法司法机关以违反法律的名义拘捕、酷刑、起诉、劳教、判刑,但是这些修炼者只不过是一群坚守真善忍信仰的好人,他们只是用法轮功来锻炼自己的身体,提升自己的道德,改掉自身的缺点,不做坏事,专做好事。同在法轮受到不公的对待时,站出来揭露迫害,讲清真相,何罪之有?在东北牡丹江监狱里有二百多名警察,其中只有二名修炼法轮大法的警察从来不收取任何犯人的贿赂和礼品,后来这二名警察因为讲真相先后都被开除警察队伍,还被送进了监狱,连在押的犯人都替他们鸣不平。在这场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中法律及执法者不但不是正义的维护者,反而是不公与冤屈的制造者,成了助纣为虐的帮凶与工具,这实在是对法律的亵渎和嘲讽。

    第三、执行命令难脱其责

    公职人员执行上级命令确实是工作的需要,但却不成为推脱自身责任的借口和理由。二战结束后,在德国纽伦堡审判中很多德国纳粹分子都以服从上级命令为自己辩护,但是这种理由并没有被国际法庭采信,原因是作为一个人你应该知道你所执行的命令是否是正确的。最后很多军人包括军队中的护士都被处以绞刑。

    德国统一后,法庭在审理守卫柏林墙的士兵射杀东德逃亡人员的案件时,士兵们同样以执行上级命令为借口进行辩解,法庭同样没有采纳,法庭认为你在执行命令时完全可以将枪口抬高,而不是直接射杀逃亡者。

    今天当我们在受理关于迫害法轮功的案件时,虽然你说案件是上级领导让办的,怎么处理也是由政法委610决定的,但这些并不能改变你是案件承办者,你直接具体参与迫害了法轮大法修炼者的这一事实,因为你可以用自己的方法抵制这种迫害,你也完全可以在保护自己的同时用智慧的办法来保护法轮功修炼者,因为你是具有独立人格与思想的成年人。

    第四、纠错机制令人生畏

    目前,国内公安部、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全部实施了错案终身追究制。这是几十年来国家公安司法机关所实行的最为严厉的案件纠错机制,这就要求执法者对自己所办的案件要严把质量关,案件要能经得住时间和历史的检验,否则办案人员要终身承担由此给自己带来的不利后果。镇压法轮功本身就是一场由江泽民发动的迫害运动,而且运动本身又是以违背国家宪法为前提下发动的,因此从根本上讲,所有因法轮功问题而受到处理的案件全部都是错案,二零零三年成立的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已经以明慧网的报道,收集了十多年来所有对法轮功迫害的具体案例,这场迫害运动一旦结束,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将全部平反,案件的承办者都将面临不同程度的追责。因此,今后当您再遇到涉及法轮功学员的案件时,一定要在自己所掌控的范围内,坚决抵制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最大限度的保护好法轮功学员,当然保护他们其实也等于是在保护你们自己。

    第五、历史的经验应引以为戒

    中国的所有运动就是当权者利用一部分人去打击另一部分人,从而达到运动发起者的个人目的。其实在运动中不管是被打击迫害的对象,还是被当权者利用打击迫害别人的人,大家都是运动的受害者。文革期间,毛泽东利用公安、军队的很多人去打击迫害老干部,反过来迫害老干部的警察、军队人员,运动刚一结束就被中共秘密押往云南枪毙,通知家属说是因公殉职;当年八九“六四”时,邓小平利用军队来镇压学生,镇压刚一结束,参与镇压学生的那支装甲部队就全部被隔离,不准与外界联络至今。

    今天镇压法轮功修炼者这场运动一旦结束,中共能不能再故伎重演,让那些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安司法人员来为自己当替罪羊呢?所以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不要再上中共的当,因为到时吃亏的可是咱自己!

    第六、当前的社会形势让人警醒

    目前社会的形势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值得人们去深思,值得继续迫害法轮功的人警醒。首先、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主要帮凶恶报频传。原中央政法委书记、迫害法轮功的前台总指挥周永康、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原军委副主席徐才厚、郭伯雄、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捞取政治资本的薄熙来、原公安部副部长兼迫害法轮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东生等一大批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高官在习近平的反腐中落马。

    其次、习近平上台后,取消了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最得力的法律武器——劳动教养制度。这一制度的取消对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起到了釜底抽薪的作用,全国的劳动教养院全部解体,所有被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得以释放。

    再次、诉江大潮席卷国内。二零一五年五月起,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实名向中国“两高”起诉控告江泽民,除个别地区外,大部分控告江泽民的当事人人身安全没有受到影响。这与迫害初期,王杰、朱柯明二人只因起诉江泽民就一人被投入监狱,一人被酷刑致死相比,已明显感受到社会形势的变化。

    中华民族是一个历经苦难饱经沧桑的民族,回首过去中共发动的任何一次运动没有一次是正确的,也没有哪一次能够长久,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也一定会结束。希望身在公安司法战线的朋友们,利用自身有利的条件保护好蒙难中的法轮功学员,这不仅是因为法律人理应就是正义的维护者,更是为了您自己生命更久远的未来!

    法轮功学员


    给公安局长的一封信

    赵局长:

    炎炎夏日、忙碌的工作,但还是希望您能稍坐休息,静心看完这封信。我们素不相识,我自己怎么也想不到会给您写一封信。事情是这样的:

    我的两位朋友宋兴伟和薄长城,被宝山分局带走了,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在网上搜到了你的照片,没有我印象中公安局长的满脸横肉,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远在河北沧州,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我先用我的亲身经历告诉你法轮功是什么。他可不像媒体中宣传的这些人精神不正常,自杀、自焚的,那是利用一言堂的媒体把他妖魔化了。

    一九九七年 我因为身体不好走进法轮功,发现他不是气功而是佛法修炼,明白了修炼人是为灵魂活着,灵魂才是真正的自己嘛,放淡人的欲望执着,让生命变的高尚更高尚,直至成为高级生命,境界升华身体一定也升华,这便是很多得绝症的人为什么修炼法轮功就不治而愈。而人是为肉身活着,一切的所为都是想让肉身更舒服一点,但肉身百年后是要扔在这的,这样看来其不是白忙一生了?修炼过程中发现经书中所讲一切一切包括天堂地狱都是真实存在的,那是随着修炼境界升华所展现给不同境界修炼人的。

    大法师父告诉我们要想升华必须从做一个好人做起,同化宇宙的特性真、善、忍。当我们知道了这是千年不遇的佛法在人间洪传时,当然首先要告诉亲人朋友,这便是法轮功不做广告会有上亿人修炼的原因了。而中共的理念是斗争哲学,是与真、善、忍完全对立的。在迫害法轮功的十几年中,中共有意在社会上助长着假恶斗,叫人无恶不作,从根本上毁灭着人性和良知。如今中共治下的社会道德已全面崩溃,什么坏事都在疯狂上演。特别是水源的污染,土壤的污染,空气的污染,环境的污染,生态严重失衡,饮食普遍含毒等等,这些维持人生命生存的最基本的东西都不行了,人还有什么希望呢?如果人的道德不回升,谁也改变不了这一切。此时的法轮功在世上洪传不正是人类的希望吗,中共如果不迫害法轮功,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修炼真、善、忍,这个社会能沦落到这种地步吗?中共才是给中华民族造成一切灾难的祸根。

    人们大多见了泥菩萨都要磕头烧香的,但真正的佛法在世间洪传却遭到了诽谤镇压,人人几乎都推波助流了,这会给这个民族和个人带来灾难,所以我们这些修炼人不顾个人的安危利用各种方式告诉人们真相。众多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判刑、被酷刑致伤、致残、致死,导致一个个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甚至被活摘器官(活摘器官这个血腥惊天的产业,其规模之大、参与者之残忍,骇人听闻,却成为中共党政军医疗体系牟取暴利的巨大财源,是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这场惨绝人寰的迫害令天地震怒,人神共愤;令所有有正义感的人士发指、关注。

    从小学的教科书中就知道共产党是西来幽灵,它才会在没有战争的情况下用历次的运动杀害八千多万的神州子民,它要打倒谁都不会超过三天,可是这次不同了,被迫害十七年的法轮功传遍世界,请您想一想是人力可达到的吗,那是佛法的力量啊!明眼人都知道,现当权者打虎的终极目标就是江泽民。从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徐才厚、苏荣、周本顺、王立军到令计划等大小官员,细心的人不难发现他们都是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人。被以反腐等名义拿下的中共贪官上万名。

    现政府在法制方面紧锣密鼓地制定了一系列的新规定,并重申、修订了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劳教所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黑窝,现政权上任以后废除了劳教制度,得到国际社会的肯定。这一举措说明什么?

    抓捕李东生时公布的第一个头衔是“610办公室主任”,这不是一个明显的信号吗?现任领导人是想与江泽民犯罪集团切割,不想背负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血债。

    从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开始,大陆法院实施“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登记制度后,到现在已有超过二十万人控告江泽民,而且收到两高签收的妥投短信。在江泽民、周永康执政时期是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的。

    现在许多政法系统的司法警官,检察官,警察,法官明白真相后,不再承受胁迫,选择了正义,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尽力保护法轮功学员,不为违法行为背书、不为历史的债务“买单”,收集好上级让他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种资料文件、证据,积极加入到检举揭发和暗中提供情况,保护法轮功学员的行列中来,曾经参与过迫害的人也在为自己选择将功补过的机会。譬如:有的警察接警后则把警笛鸣得大大的,到那绕一圈就回去;而有的则将大法修炼者拉到没人的地方放下就回单位;有的检察官将案卷退回公安部门;有的法官将案子办成因病取保候审拖着。

    现在我的同修朋友关在你那儿,他淳朴、没有一点坏心眼,曾经在迫害初期被无端判刑八年,在监狱里度过了他的青春年少,可他确实是个好人哪!身为公检法人员,如果上司命令你参与迫害,“枪口抬高一厘米”是人类面对恶政时的抵抗与良知的自救,也是明哲保身的智慧宝典。

    柏林墙倒塌两年后的一九九二年二月,一名东德卫兵因为开枪杀死偷越柏林墙的青年接受审判。二十七岁的卫兵英格•亨里奇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时说:“那个时候我只是在遵循法律和执行上级的命令,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罪不在己。”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开枪射杀无辜平民的卫兵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法官当庭指 出:“作为士兵,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枪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利,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赵局长,希望你利用现在的身份,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给后代子孙留下可讲的故事。释迦牟尼佛曾说给僧人一口饭吃功德无量,现在的善举也一定会给你和家人带来大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