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幕后操控 邹稳玉、胡卫荣被冤判三年

更新: 2017年02月17日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明慧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省平江县法轮功学员邹稳玉、胡卫荣八月十七日被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幕后操控法院冤判三年,法官只是走过场,无视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把起诉江泽民的控告信歪曲成制作宣传品来论罪,宣读事先做出的“审判”结果。

岳阳市平江县法院原定于七月二十九日对邹稳玉、胡卫荣、杨道文三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二十八日下午突然变故,取消开庭。八月十七日,在市政法委的调配下,平江县法院借用岳阳市云溪区法院和临湘市法院,对胡卫荣、邹稳玉、杨道文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

当天平江县610主任湛喜如,以及平江县国保队长方乾坤、教导员田俊杰、副队长陈礼平及其他国保成员,乡镇综治办负责人,还在社会上请来充当维稳人员的混混,法官、法警,以及当地执勤警察等一大批人员,如临大敌。

平江县法院完全听从610的指挥,限制公民旁听,只允许三名家属进庭旁听,无论家属和律师怎么据理力争,指出法院限制和不允许旁听都是违法的,但法院仍置若罔闻,后来家属向云溪区人大投诉后,取得与平江县法院院长的联系,并得到院长电话许可和信息回复,均被610操控下以种种理由推脱和拒绝。

尽管当天高温酷暑,几十名家属和法轮功学员在烈日下从早八点坚守到傍晚八点,直到最后才离去。

庭审过程中,法官也只是走过场,根本不采信律师有理有据的正义辩护和家属的抗议,把起诉江泽民的控告信歪曲成制作宣传品来论罪,最后宣读事先已经做出的所谓“审判”结果,当庭枉判胡卫荣、邹稳玉三年冤狱。

对杨道文的非法庭审,已是下午四点半后,庭审人员都在草草了事,在家属的抗议下,维持到七点多。最后杨道文说我没有犯罪,不应该审判,也不接受审判,以解除律师的方式终止非法庭审的继续,制止了法院不负责任的宣判。

六十一岁的邹稳玉是教师,在二零零二年时被湖南株洲白马垅劳教所迫害成双目失明、双下肢瘫痪。邹稳玉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在讲真相时,遭国安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岳阳市云溪区看守所,身体状况极差,生活不能自理,看守所已出具“变更强制关押措施”的证明,家属多次提出取保候审均遭拒绝。

平江县余坪乡胡卫荣曾二十次遭绑架。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胡卫荣为营救因起诉江泽民而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杨道文、邹稳玉,向民众征签时,被余坪派出所人员抢走征签名单;十二月三日,胡卫荣及其他多名法轮功学员前去派出所取要签名单时,又遭绑架。

平江县浯口镇法轮功学员杨道文于二零零一年、二零零七年两次被非法劳教,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在家中被浯口镇派出所章滔等四人绑架,先后被拘禁在洗脑班和 看守所;期间被洗脑人员抽打致使耳鼓破裂。家人曾经到国保查原因、要人,他们回答说:从杨的电脑中发现控告江泽民的控告书底稿,称杨道文替别人写了控告状,并声称不准告江××。

此次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充分暴露了中共邪党的邪恶本质和610非法组织凌驾于政府之上左右司法、干预司法公正的恶行;从他们如临大敌的布局可以看出其做恶心虚。

平江县法院负责此案的主要人员有:
平江县法院院长:李明 13907401992
平江县法院副院长(主管刑事):吴来程 13874045698
平江县法院刑事庭庭长:王晚东 13574768739
平江县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张占南 13575054987
平江县国保大队负责此案的主要人员(区号:0730)
方乾坤 大队长 6779074 13874007788
陈礼平 副大队长(此案主要负责人)18073099066
平江县国保大队其他成员:
田俊杰 教导员 13347308777
李乾龙 副队长 13907401597
徐义芳 副队长 13607409206
徐奇文 副队长 13007301678
曾爱平 副队长 15874852789
罗克洋 副队长 13808409876
毛耀文 副队长 13973049555
邹群林 13907401818
汤注根 13077141669
喻四新 13907409168
刘辉 13575039977
江凡青 13974005399
平江县检察院公诉一科
谷毅博(具体负责此案公诉员)6288406 18390068821
袁荣 科长 6288406 15274064567
钟池海 副科长 6288406 13786003754
周娇 副科长 6288406 15873048198
张骁骥 6288406 15387400796
张瑜 6288406 15074005710
荣辰 6288406 18390164257
平江县人民法院其他成员信息: 6260500 传真6260500
方炳均 党组成员副院长 13575076789
李永红 党组成员副院长 13907401575
王伉宗 党组成员组检组长 13907401087
李放南 党组成员 15717401878
高翔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18390150088
政治部
刘建章 副主任 6260519 13974000956
朱有根 15842820288
办公室
徐锋玉 副主任 6260501 18390168788
方坚强 副主任 6260550 18711227711
李婷 18390108666
胡艳兰 13574009036
刘高妮 18390150877
监察室
彭剑波 主任、审委委员 13808407768
工会
欧阳毅刚 工会主席 6260580 18711236777
徐有根 6260552 15842821199
行装科
周梅岳 科长 6260502 18390106899
李欢规 副科长 13973023301
邱丽平 13607409689
邹坚辉 13575051679
陈维新 18390106799
慕风 13762765222
李立 15073008567
审管办
曾图强 主任 6260505 13574006746
单明 副主任 15074005566
司技室
朱田湘 主任 6266923 13574041088
袁芳 13874007165
法警大队
寇涛涛 队长 6260510 18390107099
方明文 政委 13574750488
汤艺 副队长 13607409289
立案庭
单小军 庭长 6260551 13974009567
卢梁波 审委委员 13974000298
黄喜平 18390167699
刑一庭
王晚东 庭长 6260629 13574768739
张占南 副庭长 13575054987
王响槐 18373079833
刘秀芬 13786034713
艾方方 15773068855
刑二庭
王冉 庭长兼钟洞法庭庭长 13874049383
张京平 副庭长 13762777718
杨正彪 13574001666
李向东 13874000945
王珊珊 13786076505
民一庭
钟懂柏 庭长兼法庭指导办主任 13974098716
王仲君 审委委员 6260610 13807409058
凌岳雄 13874046966
向荣 15197013555
尹盼盼 15773068992
民二庭
李振 庭长 6260619 18390106678
苏光辉 审委委员 15974363988
毛英雄 13973029891
吴湘平 13607409458
李芙蓉 15842856999
民三庭
严奇志 庭长 6281861 18390106599
涂重阳 副庭长 18390106199
袁欣欣 13874001066
彭丽平 18711208607
张彩霞 13874000125
行政庭
李霞 庭长 6298252 13874007157
欧阳琦 审委委员 15274010116
李怀宇 副局长 6298253 13973049658
张有林 15873071688
审监庭
冯四建 庭长 6260590 15074095777
罗琼 13789021788
李样斌 13217407805
执行局
余琰 局长 6260539 13874008088
吴均成 执行庭庭长 6260531 13974008862
吴呈章 副局长 6260529 13974005061
袁初勤 6260511 13762030962
李江南 6260530 18390150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