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女教授生前的控告

更新: 2016年08月18日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一、我叫李莉,生于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七日,原是最高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综合教研室副教授。我于一九九二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健康,工作兢兢业业。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我被停课隔离审查,学院领导将我开除公职,工龄二十四年的我被赶出校门。我的房子被没收,我和孩子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没有了。二零零一年一月,我被迫流离失所。警察为了找到我,几次将我儿子抓進派出所,不让睡觉進行审讯,我娘家的亲属遭骚扰,电话被监控,信件被拆开检查,亲属的工作升迁也因此受到影响。

二、我流离失所到广东深圳。为了让世人了解法轮功真相,我开始在当地发放真相资料。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我被绑架,一个月后被劫持回北京。在石景山看守所,一个警察抽我嘴巴,一个用皮鞋猛踹我的腿,因为怕人看见我被打的痕迹,他们又用力揉我肿胀的脸,等脸消肿后,才把我送回监室。

三、二零零四年三月,我被非法判刑九年,被劫持到北京女子监狱十监区。从进去那天开始,狱方就不让我睡床,只能睡在一张破桌子上。我决定给监狱长和检察院写信,但是他们拦住我不让我投信。

四、我每天被罚在监室里坐小凳子。

五、我被逼制作好利来月饼盒,往四楼背纸盒箱子,我一个人要干两个人的活。七、八月的大热天,我的衣服湿透得可以拧出水来。

六、监区长郑玉梅调动全监区的在押人员经常开会批斗我。

七、一次,我被带到一层空闲的楼上,狱警把监控器掰下,开始对我进行封闭式“攻坚”。我刚一进房间,犯人就一拥而上,把我摔倒在一块床板上。狱警指挥犯人在我的后背写污蔑大法的字,往我的内裤里塞污蔑大法的纸条。

八、关押我的房间的墙上、地上、厕所都用黑墨汁写满了侮辱大法的话,警察和犯人让我踩上面的字,我不踩,两犯人就架我的胳膊拖着我走。

九、监区长郑玉梅用穿着高跟鞋的脚踩着我,辱骂嘲笑我,逼迫我放弃修炼。

十、我被罚站,两个犯人一边给警察织毛衣,一边监控我,我的腿、脚、和手都肿得像馒头一样,一按一个坑,四十几号的鞋子我都穿不进去,右腿没知觉了。我昏倒在地,醒来接着站,我站了十四天,精神恍惚,神智不清,没有了方向感,一下又摔倒在地,太阳穴摔了一个大包,血液渗透进眼睛,两只眼睛变成了熊猫状。

十一、犯人做了一顶高帽子,上面写着侮辱口号,硬是给我扣上,和文化大革命时的一样。

十二、后来我被转到魔鬼监区——四区,四区过道的墙壁上,张贴着各种法律条文,而且四区还大讲佛教,电视中播放着某某和尚讲的所谓讲法,在图书室悬挂佛像、点香,监区长刘迎春强迫法轮功学员信佛教。我被要求抄写佛教知识,白天抄一天,晚上都睡觉熄灯了还要继续抄,有时抄通宵,手僵硬、麻木,最后胳膊都麻木了,有时神情恍惚,刚一闭眼就撞到墙上。

十三、后来我被强迫干奴工活——包筷子,不停地干,象机器一样,不敢怠慢,不敢喝水,不敢上厕所。我脸色蜡黄,开始尿血,身上浮肿。

十四、出狱后我没有退休金,没有最低生活保证金,没地方住,我又流离失所了。九年监狱和一年多的流离失所使我的身体伤痕累累。

(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六日中午,李莉在北京昌平的临时租住房内离世,终年六十二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