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兴公安恶行:砸玻璃、泼汽油、泼屎粪

——山东博兴县李银女士被迫害的经历

更新: 2016年08月15日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我叫李银,是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修炼前,我体弱多病,特别是癫痫病,有时一天犯三次,吃药也不见效,真是痛不欲生。修炼后我按真、善、忍做好人,严格要求自己,善心对待每一个人和每一件事,不知不觉所有的病痛不翼而飞,真正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天天心情愉快、满面红光,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法轮大法洪传世界,大法弟子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做好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小肚鸡肠,在妒嫉心的驱使下,一手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这些年中,我六次被绑架、二次被抄家,三次被关洗脑班,一次遭毒打(腿上还留有疤痕),二次酷刑逼供,被砸玻璃、泼汽油、泼屎粪、放液化气等无数次的骚扰、恐吓,无数次的被跟踪、长期遭监视、监控,使我的身心遭到极大的伤害,使我的亲人遭受的伤痛和打击苦不堪言、无以言表。

一九九九年十月,我与当地的法轮功学员戴东武、李玲、安德华去北京依法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刘健民强行带回,从此我便成了他们重点迫害的对象。

二零零零年三月,三位法轮功学员(王明秀、吴奇、王素贞)不约而同的来我开的文具店玩,十分钟后博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刘健民、副大队长周乃春气势汹汹赶到说我们是“非法聚集”,并对我们进行威胁恐吓,到了晚上十一点就给我的文具店门窗泼了很多很多的屎粪。

二零零零年五月的一天,我正在文具店看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材料,被突然闯进来的博兴公安局的副局长王彬、国保大队长刘健民看到,他们暴跳如雷,抢走材料,并砸碎了所有的门窗玻璃。

二零零零年七月,他们又把文具店的门窗上泼了很多很多的汽油。

二零零一年二月,在博兴县董王村洗脑班上,博兴县公安局副局长朱法禹当着我和博兴县公安国保大队长刘健民的面,揭露了刘健民对我家文具店泼屎粪、砸玻璃、泼汽油的流氓手段,当时刘健民面红耳赤,走开了。

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是中小学开学的第一天,文具店很忙,在国保大队长刘健民的指使下,两警察把我骗走,刘健民亲自抄了我家。强行把我关进博兴县看守所迫害十一天。二零零一年二月份,刘健民又把我骗到博兴县董王村洗脑班,强行让我们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写不再炼法轮功的所谓“保证”,进行精神迫害十一天,勒索二千元。

二零零一年七月,博兴县政法委书记马光健、公安副局长王彬强行逼迫我参加博行县技校洗脑班七天。

二零零一年十月,博兴县政法委马光健、县社张曦妄图绑架我去山东省淄博市王村监狱,我坚决不配合,最后张曦在地上拖着我走,我悲痛交加,口吐白沫,昏死过去,犯了癫痫病,他们才没把我带走。

二零零二年一月,博兴县公安国保,又强行让我参加武装部洗脑班一天。二零零二年大约是四月份,博兴县公安国保大队杨永平等突然闯进我家,强行让我说出法轮功学员宋宝庆的事,我坚决不配合,于是他们就对我先生施加压力,我先生在他们强大的压力下失去理智,掐着我的脖子不放,我痛苦万分,几乎窒息,那次迫害,三天我瘦了九斤。就这样在这种没完没了的迫害下,二零零三年五月我被迫离开了我亲爱的孩子和家两年多。

二零一四年七月一日,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政法委办公室主任610(专门为迫害法轮功设的机构)主任赵福玉、公安国保大队长吴亮、教育花苑管理员顾廷圣预谋迫害我,早晨六点多我正在买早餐,他们强行把我拖上车,野蛮绑架到博兴县公安局,吴亮、齐留生两人把我从车上重重的摔在地上(磕伤了腿,现在还留有疤痕),当时我疼痛难忍,吴亮还狠狠的打我的后脑(被打后我的左脑发麻,左手、左腿也发麻),然后又强行把我塞进铁椅子内(当时铁椅子锁着,没钥匙)吴亮又给我戴上手铐,然后吴亮又拧着我的左耳打我的脸。随后 ,他们又去我家抄家,赵福玉先去的,家人问他姓什么,赵福玉说姓“吴”,他们抄走法轮功的书籍,还破坏了新唐人电视台接收器。那天把我锁在铁椅子上,我腿流着血,全身发紫,又犯了癫痫病。晚上九点多把我放回了家。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博兴县公安国保大队长吴亮、齐留生、祁洪生、赵福玉的司机四人又闯入我家,又想把我带走,并说法轮功学员张玉贞已被他们关押,并说张玉贞从我处拿了光盘、真相币。我坚决不配合,僵持了很久,在这种强大的压力和恐吓中,我再次犯了癫痫病,真是痛不欲生。吴亮撕毁了法轮功的对联。随后,赵福玉不断恐吓、骚扰,家人被迫无奈又送礼又送购物卡,但他们还是不放过,我被迫流离失所,给家人和孩子造成深深的伤害和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