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都笑着走了

更新: 2016年08月02日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我今年七十六岁,是因身患癌症于一九九八年走入法轮大法修炼的。修炼时间不长,我的病就好了。去年六月,我实名控告元凶江泽民。九月中旬,本地派出所警察在“610”操控下,同一天下午对诉江大法弟子实施了大面积的绑架,许多同修被非法关進了看守所和拘留所。

那天下午四点多钟,有人敲我家的门。我开门一看,有五个人站在门口,有的穿警服,有的穿便装,其中有一个女的。我没有紧张,也不害怕,就问:“有什么事吗?”无人回答。我说:“進来吧。”

進屋后,我又问:“有事吗?”还是无人回答。停了一会儿,有人问:“你还炼法轮功吗?”我说:“炼啊!如果不炼法轮功,你们现在可能看不到我了。你们有事吗?”还是没人说话。

这时,我开始说话了:“你们这些小孩子。”我指着那个年龄稍微大一点的说:“我七十多岁了。在我眼中你也是个小孩子。你们做事也该动动脑子了。共产党想迫害谁,超不过三天,没有不倒的。“六四”学生民主运动一天一夜就被镇压下去了。而法轮功被迫害十七年了,不但没被迫害倒,反而全球都要控告江泽民。为什么?想想吧!”

我对着那个女警察,用手指指自己的头脑,她对我笑笑,点点头。稍停,有人问我:“你控告江泽民了吗?”“控告了!”“为什么?”我说:“若不是他迫害法轮功,我家老头子也不会去世。”(我家老头子看我炼法轮功,癌症都好了,也炼过,可是打压后,由于害怕,不炼了。)

后来那人又问我:“你什么时候、什么地点,谁叫你炼功的?”我说:“没人叫,是我自己去的。是谁叫你们来的?”他说:“上面。”我问:“那个上面,有文件吗?”他又说:“不是上面,是上级,省公安厅。”“有文件吗?”他没有回答。

我说:“没有文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柏林墙卫兵执行上级命令开枪打死投奔西德的人都被判有罪。何况你们什么也没有。这些你们考虑过吗?”

这时,坐在我旁边记录的人被蚊子叮了一下说:“还有蚊子。”我说:“你看看,我跟你坐在一起,蚊子咬你不咬我。”一会儿,另一个人也拍了一下腿说:“还真有蚊子。”那个记录的人说:“蚊子现在不咬我了。”我说:“因为你思想转变过来了。”他们都笑了。

过一会儿,派出所那边打电话来了,记录人接的电话,叫我去派出所一趟,我说:“不去。”记录人对着电话说:“她身体不太好,家里什么也没有。”其实他们什么也没动。接着他又要我照相、抽血,我拒绝了。他把记录念给我听,我一听也没记什么,叫我签字我就签了(现在知道,不应该签字)。

后来,又来了三个人,大家都站在客厅里。我对他们说:“你们能看明慧网,可能比一般人知道的真相都多。把你们入过的党、团、队都退出来吧!”那个记录的人说:“这都是老师叫入的。”我说:“那时候被共产党骗了。现在知道错了。”这时后来的一个人要宣读什么处罚。我问:“什么处罚?”他说:“拘留。”我说:“算了吧!我让你们進屋来就不错了,还拘留?拿来!我给撕了。”那人连忙说“不行”。

我又对他们说:“你们经常诚心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危难来时命能保。”他们转身都走了,我送他们到门口说:“祝你们幸福平安!”他们都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