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双城区公安局,和哈尔滨市公安局防暴警察,非法抓捕了五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双城区法院胡业林及检察院张振庭非法判以重刑,康昌江、岳宝庆、田晓萍、姜晓燕、各判十四年、骆彦杰判十三年、葛欣判十一年。
在非法庭审那天双城区法院构结各级政府在双城区各城乡境内,凡是有法轮功学员的村屯,村干部都把法轮功学员看起来不让出门,各个路口设卡通往双城的客车都有人查看。甚至有法轮功学员出门办事、走亲戚、去赶集、赴宴会都不允许。并且还有该村的村书记到双城法院门前,查看本村的法轮功学员有没有在场,法院附近大街小巷、公路,社区布满了公安,武警,附近的几条街道都设置了警界线。至于庭审大厅就更不允许当事人的家属旁听了,都是他们安排好的公检法司610的人在里边,为他们庭审施加压力。胡业林不让律师多说话,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日韩甸镇小马屯法轮功学员徐彦被韩甸派出所非法抓捕,在开庭前胡业林却没有通知其家属前去旁听,胡业林选在晚上秘密开庭,他安排了一些他们的人旁听,他给徐彦冤判三年。事先胡业林威胁徐彦家属不让请律师、不准上诉。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一日哈尔滨市出动了大批警力,协同双城区公安局各个派出所非法抓捕了八十多名参与诉江的法轮功学员。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胡业林非法判刑,刘丽被判五年,曹启才被判四年,王文娟被判四年,高慧玲被判一年。
二零一五年十二日十七日韩甸镇荣生村法轮功学员裴庭久,六家子村王永久被韩甸派出所非法抓捕。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被非法开庭,裴庭久家的亲戚和村民去了很多人想进法庭旁听,他们都想听一听这样的好人,法官怎样给他扣上罪名,可是只准四个家属进去旁听,旁听席上,有派出所的国保大队的、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O人员,还有镇政府干部、村干部,并且由村干部在门旁看着。
在庭审中律师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当说到关键地方时,胡业林违犯最高法院关于对庭审法官的相关规定,他强行阻止律师不让继续说下去,致使辩护中断,并强行逼迫两个当事人按他的旨意说话。还唆使他安排的那些人起哄,想把律师撵走,他怕上诉,在判决书下来第十天才通知家属,延误了上诉期。胡业林每次给法轮功学员判刑的时候,他都绕开国家法律,完全听命于江泽民栽赃给法轮功的一言堂,或者政法委非法组织610的指示。
二零零五年《公务员法》新增第九章第五十四条:“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二零一三年八月,当局首次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要终身负责”。大陆媒体的报道特别引述了浙江省公安厅厅长刘力伟的一段话:“对于造成冤假错案的责任人,无论在职还是退休,无论是否离开公安系统,都要追究到底!”
胡业林电话:18346585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