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控告江泽民 赤峰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六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以来,内蒙古赤峰地区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陆续依法起诉元凶江泽民,十月份后,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绑架、关押,日前,已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一、徐殿林、张悦舫夫妇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五年九月底,赤峰市松山区国保大队徐国峰带领警察以查“诉江”为名,闯入松山区徐殿林、张悦舫夫妇家,抢劫两位老人的家庭财产,并把两位老人绑架到松山区看守所,因看守所体检时,发现两位老人的身体不能关押,才将两位老人放回家。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松山区法院对两位老人非法开庭。近日得知,徐殿林被非法判刑五年,张悦舫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刘瑞芹、赵艳敏母女被投入监狱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赤峰法轮功学员赵艳敏和母亲刘瑞芹被抄家绑架,关押在喀喇沁旗看守所。

家人给赵艳敏聘请的律师蔺其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律师从北京赶到内蒙古赤峰喀喇沁旗看守所,依法会见赵艳敏,遭到当地不法之徒的刁难。为此,律师依法控告喀喇沁旗看守所的所长暴晓滨、副所长胡玉成、张文泽和喀喇沁旗监所检察室主任刘祥元,并在喀喇沁旗法院立案。同时,还分别投诉到最高检、公安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和检察院、赤峰市检察院和公安局以及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求依法追究上述四人的滥用职权罪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并且要求所长暴晓滨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二千元。

但喀喇沁旗法院为了报复律师及当事人赵艳敏,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在不通知律师的情况下,对赵艳敏秘密开庭,赵艳敏被非法判刑四年,其母亲刘瑞芹被非法判刑二年,刘瑞芹、赵艳敏母女俩在二零一六年四月十日被劫持到内蒙古呼市女子监狱迫害。

三、赤峰潘丽娟女士被非法庭审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元宝山区法院非法庭审潘丽娟女士。直到今日潘丽娟女士仍被非法关押,关押时间已超过七个多月。

实际上在非法庭审之前,潘丽娟的亲朋已聘请了律师,一是为潘丽娟女士做无罪辩护,二是依法控告元宝山区公检法司执法犯法的行为。但是来自元宝山区公安局部分人员的威胁、恐吓,潘丽娟的丈夫被迫辞去了聘请的律师。

庭审当日,两个公安国保警察在场,法庭上相关人员极力阻挠潘丽娟女士为自己做无罪辩护。潘丽娟女士虽然没说上几句话,但句句在理,足以震慑执法犯法的公检法人员。最后,早早休庭。

潘丽娟女士是赤峰元宝山区建昌营镇人,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八日,元宝山区警察以诉江为借口上门骚扰,绑架了潘丽娟,并抢走法轮功书籍和大量私人财物,室内被翻得一片狼藉。潘丽娟被非法关押在元宝山区平庄看守所,至今已经近八个月。

迫害诉江公民是严重的侵犯人权,不但违反了中国的宪法和相关法律,也违反《世界人权宣言》。江派的余党继续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只能被彻底清算,疯狂迫害只能加速其灭亡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