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军携带大量高层政变和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证出逃美领馆,薄熙来秦城度余生,“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总头子李东生被判刑,满头白发的周永康被公审,成了阶下囚。他们都参与了迫害法轮功学员、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其实,从恶人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那一天起,报应即如影随形。
本文内容的收集整理,意在再现善恶必报的天理,劝阻至今还在做恶的人悬崖勒马。
本文收集整理了明慧网刊登的涉及北京市的部分恶报案例,并更新了部分信息。需要说明的是,因为大量的恶报信息被封锁,本文内容只是其中一部分,以遭恶报者的社会职业和身份分类。
一、中共高官遭恶报
▼黄菊,原中共十六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此前任上海市委书记,是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核心成员之一,积极追随江迫害法轮功。任副总理期间,主管国家政府财政,为迫害法轮功提供巨大财力支持和保证。黄在任职期间,得胰腺癌,不治死亡。
▼周永康,原中共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任公安部部长,此前任四川省委书记。周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政治流氓集团核心成员之一,江的亲信。周铁心追随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任四川省委书记时,四川省成为迫害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因而上任国家实施迫害的最关键部门公安部,又升任中央核心层,掌管全党全国政法大权,决策、指挥、实施全面猖狂的残酷迫害,是邪党迫害法轮功的前台一线者。二零一五年,周永康被判无期徒刑,等待他的可能还有更为严重的后果。
▼吕锡文,女,原北京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中央候补委员,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吕锡文被带走审查;二零一六年一月,最高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吕锡文曾任西城区委书记,期间竭力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她在动员大会上声称西城区是重点区,好多重点人物也在西城,西城区一定要不遗余力的“战胜法轮功”。在她的主导下,西城区迫害严重,公开报道的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五日发生的北京地区第一例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张淑琪,即西城区人。西城区还首先在全市开办了所谓的“法制教育班”(即洗脑班),地点选在房山葫芦垡的一个体育训练基地。恶人把西城区挂名的法轮功学员绑架到这里强制洗脑。
▼王洪钟,门头沟区区委书记,已被判刑。王任密云县县长期间,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他声称在密云搞试点,耗用老百姓的民脂民膏,用金钱收买歹徒,抓住一个炼法轮功的送到派出所奖2000元,举报一个1000元,举报挂条幅发传单的3000元。仅二零零二年十月,王洪钟以“稳定社会秩序”为名,秘密抓捕一批法轮功学员关进拘留所,这些人有的在外上班,有的在家操持家务,有的给别人家干活,恶警察还不让家人知道,使家属急得四处托人打听消息。
▼许杰,国家信访局副局长,二零零零年九月任国家信访局办公室主任,二零零五年六月任国家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许杰有期徒刑十三年,没收个人财产十三万元。
国家信访局原本是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国家机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全国各地大量法轮功学员抱着相信政府的善良愿望反映法轮功真实情况,结果前脚进了信访办,出来就关进了拘留所,信访办变成了抓人的公安局。期间许杰参与了对众多上访的法轮功学员的打压迫害。
▼徐业安,国家信访局副局长,湖北籍,二零一四年四月八日,当贪腐问题被追查时,在办公室内吊颈自杀死亡。
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后,国家信访局就直接参与了迫害,特别在初期尤为严重。当时全国各地法轮功学员面对邪恶的打压,不畏生死,抱着相信政府的善念,向政府反映法轮功真相,来到北京,走进国家信访局。然而,国家信访局却变成了抓人的地方。当一批批法轮功学员艰难地进入国家信访局,填表登记后却被扣留,然后一批批被公安局警察带走,遭非法关押迫害。
▼吉林,北京市原副市长,其任密云县委书记和北京市政法委书记期间,积极迫害法轮功。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吉林随团出访台湾,在台湾被以“残害人群罪”正式控告,在台中与新竹二地皆接到法轮功学员送交的诉状。吉林是近年在海外被起诉的多名大陆高官之一。
▼苏荣,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曾任中共江西省委书记,因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终遭恶报。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四日,苏荣涉嫌严重违法,接受调查。苏荣成为第一个落马的“国家级”官员。
▼王珉,十二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二零一六年三月全国“两会”期间,王珉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带走调查。王珉因迫害法轮功一路升迁,是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的得力干将。据海外媒体统计,王珉曾担任要职的江苏、吉林、辽宁三地,共有一百六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吉林、辽宁两地沦为迫害法轮功最严重地区,王珉负有主要责任。
▼佟根柱,政协北京市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佟根柱先后任昌平区副书记、区长、书记,二零零八年一月后任政协北京市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佟根柱任职期间,特别在昌平区任职时追随江泽民迫害政策,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致使昌平区沦为迫害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佟根柱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十一万元。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