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四年冤狱家破人亡 重庆市王淑琼控告江泽民

更新: 2016年12月17日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家住重庆黔江区濯水镇的五十八岁的王淑琼女士,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刑事控告书》,起诉十几年来,使她遭受冤狱四年迫害、家庭破散的元凶江泽民。

王淑琼女士,原以经商为生,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体和精神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原来的风湿、头痛在不知不觉中消失,走路一身轻了。她丈夫是政府工作人员,她们自由恋爱结婚,生育了两个孩子,一儿一女,长女洪玲,儿子彦宾,家庭和睦。自修炼大法后,王淑琼女士身体好了,为人善良,做生意红火,事业有成。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不惜用下三滥的手段栽赃陷害抹黑法轮功,制造了“天安门自焚”骗局,电视节目整日污蔑大法,污蔑师父,神州大地黑浪滚滚。从此,王淑琼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江氏追随者迫害家无宁日,派出所、公安、国保骚扰不断,两个孩子受到惊吓,害怕得脸都变青了,时常担惊受怕。

下面是王淑琼女士在《刑事控告书》中讲述的其受迫害的部分事实。

遭诬陷,屡次被关押黔江看守所

从二零零一年四月到八月间,不法人员把我从濯水镇绑架到黔江看守所,说我是顽固分子,说我到南海发真相资料,毫无证据把我关了四十天。又把我六十八岁的父亲王朝觉绑架到看守所关了一个月,把二娘敖天娥绑架到两河镇政府,铐在树上一天一夜。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铐、固定铐、反铐在大树上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铐、固定铐、反铐在大树上

在黔江看守所,一切东西都是高价钱,吃不吃都是十元钱一天,日用品用不用都规定要拿五十元,仅一个月,我父亲就不得不交了八百元。公安局还勒索我二千元、我父亲三百元,一共二千三百元后,才把父女放了。

但回家不到十五天,我到县城进货,恶警马培生等几人又把我绑架到看守所。好多天都刑讯逼供,罚站从早到晚,天都快亮了,还不准我回监舍睡觉。我脚肿的老高,饭也不准吃,饿的头昏眼花。一次有犯人打跳,孙姓狱警问我,“是谁?”我没说,他就把我双手铐了一个多星期,连上厕所都是好心的犯人帮我。

在看守所里流行一句话:“六亲不认,要认狱警,牢门一响,心惊肉跳”关了我快一年。

再遭诬陷,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五日,黔江区检察院检察员余显波公诉我触犯刑法第300条,提起公诉,说我到南海贴标语危害社会,他们为了找到证据,连我的亲属家都搜查了两次。一次次的骚扰,拘留,绑架、判刑,我的亲属们也生活在恐怖之中。

法院庭长张太亮、刘光生冤判我四年。我说,你们是栽赃陷害,我从未去过南海。我不服,我要上诉。二审的审判长张绍福、池洪宇、王飞、书记员洪平,他们不听律师梁利均、罗天灿的请求,要求查明事实,违法坚持维持原判。由于一审判决,我是“主犯”,重庆市第四中级法院也给我冤定为维持原判。

我父母听说我被非法判了四年,从那以后,我父亲就吃不下饭,因为父亲也是修炼人,两河镇马安村委也派人监视他,不准他学法炼功。剥夺他的信仰自由,就这样,我父亲不久因迫害而离开了人世。

在永川监狱遭折磨、打毒针

在黔江看守所,关了我将近一年后,冤判我四年。黔江六一零就把我和另外两个犯人一同送到永川监狱。

当时天气很热,犯人出来,把我们的头发剪得不成样子。到了监队,成天关在一个小屋子里,只能住四、五人,连上厕所都要给警官报告,一去又是几个人,不准个人单独去。天气又热,屁股坐烂了。恶警整天逼迫我们看污蔑师父的录相,进行洗脑和精神摧残,经历着非人的折磨。

“转化”我的人员主要是徐琼,威逼恐吓,写“三书”。每个人说的、想的、做的任何事都要向恶警报告,每天都要汇报,每月都要总结,不写要罚做苦力,面壁,不准洗碗,不许洗澡,恶警们个个都是凶神恶煞的。

在这邪恶的环境中,我受到很大的精神刺激,身体一天比一天坏,一天劳动时间从早晨五点就起床,饭一吃,就到厂房上班,一直到晚上十二点,才回监区。回到监区,人又多,要洗澡或洗衣服。几乎每天只能睡两、三个小时。头痛的不行,记忆力也差了,什么都想不起来。狱警就把我送到医院去吃药打针。我也不知道吃的什么药,打的什么针,病情一天比一天严重,痛得站都站不起来了,手拿筷子拿不动了,五官变形,嘴巴歪起了,思维模糊不清了。后来,才听说给我们法轮功学员打的是毒针,吃的是毒药,是破坏中枢神经的药。

在我快要死了的时候,也正是需要亲人关爱和帮助的时候,突然我丈夫带法院人员和律师共有六人,到永川监狱来找我离婚。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我不信,因为我还有三个月就回家了。黔江法院院长杨富生、法官蔡小平、律师徐宏章、司法所晏世凡、吕德怀、张洪兵来证明我们“夫妻不和”,说了很多的谎言,让我难以承受。他们难道不知道我被囚禁而失去自由吗?落井下石,用谎言来撕破这个美好的家。

当时我不同意离婚。因为离家这几年,我原是做生意的人,多多少少也有一点积蓄,当时没有说出口,我只说了:“你要离婚,等我回家了再说吧。”从永川回到黔江前,丈夫单方面就办了离婚。

我很珍惜我的家和婚姻,十里八乡的人也很羡慕,为此我一生付出很多,辛辛苦苦经营了大半辈子。一个多月我吃不下饭,连水都咽不下,一直痛苦地过着。家里表妹来永川看我,看到我痛苦的那个样子,教我不要难过,亲人们望我好好活下去早日回家。我想我更不能给大法抹黑,我要坚强地活下去。

屡遭绑架、洗脑迫害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五日,“六一零”刘育锦带来派出所的十几个恶警,又把我绑架到重庆江北望乡台洗脑班,还把我亲妹妹绑去陪伴我。那里一天都是播放栽肮陷害、诽谤大法的录相,我受不了,头痛的厉害,病了好多天。

我妹去找他们,说你们不给她医,也要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供血不足,每天早上送我到医院,晚上接回洗脑班;十多天一直不见好转。因怕担责任,只好把我送回家。

可是他们并不死心,经常骚扰我。有一次,公安局的李庆怀、冉茂凯又把我绑架到派出所威逼恐吓,总之,一有风吹草动,就会来骚扰绑架。刘育锦、陈天必、周明光、罗言这些人都少不了参与迫害。

二零一二年十月三日,我和刘玉梅到金溪赶场,金溪派出所把我们两人的手反铐起游街,从早上到晚上,我们饭没得吃,饿了一天,就送到拘留所,刘育锦骗来我女儿,把我家门打开了,翻箱倒柜,抢走了大法书籍和神韵光碟,屋里一片狼藉。

一次一次的绑架,一次次的抄家,一次一次的关押,一次一次的迫害,这些迫害者得了“奖金”去花天酒地,而我却因为做好人而被逼无法生存。一个好好的家被毁,搞得夫妻分离,父子反目。这些都是江泽民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