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会众议院通过343号决议
要求中共停止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明慧记者王英综合报道)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美国国会众议院于美国东岸时间晚上六点半表决,全体通过343号决议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针对法轮功学员和其他良心犯的“强摘器官”行径;决议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已持续十七年的迫害,立即释放所有法轮功修炼者和其他良心犯;决议还要求对中共器官移植系统进行可信、透明和独立的调查。

343号决议案为美国国会共和党与民主党议员联合提出,由美国众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前主席、佛罗里达州共和党籍资深国会众议员罗斯-雷婷恩(Ileana Ros-Lehtinen)、弗吉尼亚州民主党众议员杰拉德•康诺利(Gerald Connolly)、加州共和党籍资深众议员戴纳•罗拉巴克(Dana Rohrabacher)、德州共和党众议员泰德•坡伊(Ted Poe)、佛罗里达州共和党众议员马里奥•迪亚斯-巴拉特( Mario Diaz-Balart )、加州民主党众议员朱莉娅•布朗妮(Julia Brownley)、加州民主党众议员山姆•法尔(Sam Farr)、加州共和党众议员大卫•瓦拉戴奥(David Valadao)等八位国会议员共同发起。

国会两党议员共同谴责迫害

343号决议案谴责中共从法轮功学员身上强摘器官的行径,并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这种暴行。

国会议员罗斯-雷婷恩:美国反对中共迫害法轮功

图1:决议案发起人罗斯-雷婷恩
图1:决议案发起人罗斯-雷婷恩

决议案发起人罗斯-雷婷恩(Ileana Ros-Lehtinen)议员在投票当天的发言中说:“能与我的同僚康诺利议员一起发起343号决议,我感到骄傲。这项决议谴责中共持续摘取良心犯器官的滔天罪行。中共残酷迫害和侵犯人权的罪行早已臭名昭著,但这一极端恐怖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暴行没有受到应有的关注。”

雷婷恩说:“如果报道所说的中国正在进行全身器官移植的消息属实,那么法轮功学员就处在更大的危险中。上星期,纽约时报报道说,中国医生正在准备进行全身器官移植。我们不禁要问:这些医生将如何进行这项器官移植试验?他们很可能会去中国的监狱找法轮功学员和其他良心犯做试验品。”

雷婷恩说:“此决议的通过,向中共发出信息:我们谴责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持续迫害,这一令人作呕的迫害必须停止,尤其是摘取器官的行径必须停止。美国反对中共严重侵犯人权的行径,特别是反对对法轮功的迫害。”

国会议员恩格尔:摘取器官是滔天罪行

图2:纽约州国会议员恩格尔
图2:纽约州国会议员恩格尔

纽约州国会议员恩格尔(Eliot Engel)在众议院发言中说,“343号决议案是非常重要的法案。摘取器官的暴行特别针对包括法轮功学员在内的良心犯,这尤其令人感到困扰。这是严重侵犯人权的罪行。中共监狱因为人们的信仰就摘取他们的器官,这令人震惊。没有比这更令人厌恶的了。摘取器官是滔天罪行,令人震惊。我们需要刨根揭底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此决议要求中共停止摘取器官的行径,停止迫害法轮功。我支持这一决议。”

国会议员史密斯:对法轮功的迫害是最大的恐怖之一

图:新泽西州国会议员史密斯
图3:新泽西州国会议员史密斯

新泽西州国会议员史密斯(Chris Smith)说:“这项决议是为那些无法说话的人发声,是为那些遭受无法用语言形容的酷刑的人发声,是为那些在中国监狱中失去亲人的人发声。此决议是追究二十一世纪最大罪行之一的犯罪人责任的重要一步。”

史密斯说:“中共十七年来对法轮功的迫害,这是最大的恐怖之一。迫害法轮功的证据越来越多,包括令人发指的摘取器官罪行。”

他说:“大卫•乔高、大卫•麦塔斯和伊滕•葛特曼进行了仔细的调查,令人震惊的是,他们发现大约有四万五千至六万五千名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而死。根据三位调查员的最新报告,被活摘器官的人数可能更高。

此决议谴责摘取器官暴行,并要求中共停止摘取器官,立即制止中共十七年来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以下为美国众议院通过的343号决议案全文译文:

第343号决议案

就持续、可信的,在中国发生的系统性从非自愿的良心犯身上强摘器官行径,包括从大量法轮功学员、其他宗教和少数族裔人士身上摘取器官的报告,表达关切。

鉴于,如按道德标准执业,器官移植是现代医学最为伟大的成就之一;

鉴于,自愿和本人同意是器官捐献的前提条件,国际医学组织声明,被剥夺自由的犯人,不能自由地授权,并且从犯人身上摘取器官违反医学伦理准则;

鉴于,中共当局继续否认很多器官在未经犯人同意的情况下即被摘取的报告,与此同时,他们阻止对其移植系统进行独立考证;

鉴于,中共的器官移植系统不符合世界卫生组织(WHO)对器官获取途径要求透明和可追溯性的要求;

鉴于,美国国务院二零一四年度国别人权报告中国章节部分指出,“倡导团体继续报告犯人被强摘器官的案例”;

鉴于,中共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黄洁夫在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宣布,中国将在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停止摘取死刑犯器官,但是没有说明强摘良心犯器官问题;

鉴于,法轮功是包括打坐的修炼,以“真、善、忍”为原则,在九十年代广受欢迎;

鉴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在全国范围内迫害法轮功,这反映了中共一贯对大型独立民间团体进行排斥的政策;

鉴于,自一九九九年以来,数十万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劳教所、拘留中心和监狱中,在这些场所酷刑和虐待司空见惯;

鉴于,在很多拘留所和劳教所,大部分被关押者是法轮功学员,他们被判最长刑期,并遭受最严酷的虐待;

鉴于,自由之家在二零一五年的报告中说,法轮功学员是中国良心犯的最大组成部分,他们在拘留所面临死亡或被杀害的风险增加。

鉴于,加拿大人权律师、调查员麦塔斯(David Matas)和前亚太司司长乔高(David Kilgour)在二零零六年对法轮功学员在中国监狱中被强摘器官的指控进行独立的调查;他们得出结论说,法轮功学员因被摘取器官而被杀害的可能性非常高;

鉴于,麦塔斯和乔高发现,中共党政机构,包括安全部门和军队医院都参与了非法摘取器官的行径;

鉴于,葛特曼出版了他的调查结果--中共安全机构在九十年代开始对维吾尔少数族裔,包括对维吾尔政治犯进行强摘器官;

鉴于,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和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已经表达过对法轮功学员被强摘器官的指控的关注,并呼吁中共提高器官移植系统的问责和透明度,惩罚那些滥用职权者;

鉴于,以售卖器官为目的而杀害宗教或政治犯人是臭名昭彰的和不可容忍的,这是对生命基本权利的侵犯;

因此众议院决定,

(1)谴责在中国发生的国家批准的强摘器官行径;

(2)要求中共立即停止摘取所有良心犯的器官;

(3)要求中共政权和中共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已持续十七年的迫害,立即释放所有法轮功修炼者和其他良心犯;

(4)鼓励美国医疗界帮助提高对发生在中国的非道德器官移植的认知;

(5)要求中共允许针对器官移植滥用进行可信的、透明的和独立的调查;

(6)要求美国国务院在年度人权报告中,对国家批准的从非自愿的良心犯身上进行的器官移植进行更加详尽的分析;就实行美国法律禁止向那些参与强摘器官和人体组织的中国人和其它国家的人员提供签证等移民规定每年向国会提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