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制造冤案 沈阳市法库县陈淑芬被非法庭审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六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日上午九点,沈阳市法库县法院在第三法庭,对法轮功学员陈淑芬进行了所谓“公开”庭审。家属聘请律师为已被非法关押半年之久的陈淑芬做无罪辩护。很多亲属与想旁听的朋友都被法院拒之门外。

庭审过程中,检察院的公诉人员用传播两本《明慧周刊》作为陈淑芬的所谓“犯罪证据”,并反复提及。其中证人(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伊淑贤)有五份证词,只有一份证词是证明周刊是当事人陈淑芬的,而且是在派出所的压力下签的字,另四份证言都是证明周刊不是陈淑芬的。但是公诉人只向法院提交了前一份证词,后四份证词没有提交。律师当庭指出这种做法不公平,后来律师将四份证实周刊不是陈淑芬的证词提交给法院。(《明慧周刊》是明慧网出版的法轮功学员交流修炼体会的周刊,内容都是善良、光明的,无论拥有多少本《明慧周刊》,都应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律师详细论述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七个邪教组织、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七个邪教组织中都没有法轮功,我国的现行法律根本就没有法轮功是邪教的规定。当事人陈淑芬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年妇女,只是信仰法轮功,何谈利用邪教组织迫害法律实施。律师对审判长说:以前中共搞运动时经商做买卖被定为投机倒把罪加以迫害,我们现在看来是多么的荒唐可笑,今天用两本周刊给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年妇女定利用邪教组织迫害法律实施罪不是同样吗?

警察、检察官、法官的工作是维护社会公正、正义与公道的,保护民众权利为根本的。在陈淑芬一案中,人们不难看到中共公检法人员“一条龙”制造冤案:公安局、派出所警察绑架善良民众、作伪证构陷,检察院继续作假案,公诉人员只递交对当事人不利的证词、隐藏对当事人有力的证词,法庭再走过场所谓“审判”,阻止拦截家属、亲属旁听,只为一个目的--利用法律迫害法轮功学员。

陈淑芬女士是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去商店买电饭锅在回家的路上被叶茂台镇派出所所长杨海奇等人绑架的。此前十月二十三日,杨海奇等人又到七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伊淑贤家骚扰,因为伊淑贤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杨海奇等人几次来到伊淑贤家,强迫她在他们拟定好的东西上签字,用以否定控告江泽民的事实。当天,杨海奇等人在伊淑贤家发现两本《明慧周刊》,逼问伊淑贤是不是她的?老人有些害怕不敢说是。当时陈淑芬正在伊淑贤家,杨海奇这几个人就威胁陈淑芬承认周刊是她的,否则就把她抓走。当时陈淑芬考虑到她丈夫刚刚得了脑血栓正在恢复之中,自己真的被抓走了丈夫会没人照顾,就无奈承认了。杨海奇进一步逼迫陈淑芬在《周刊》上签上她的名字。

十月三十日陈淑芬很晚还没回家,她丈夫四处打听。后来听说已被杨海奇等人绑架到法库县国保大队。但直到十一月十一日,陈淑芬的丈夫才接到了陈淑芬的《拘留通知书》和《逮捕通知书》。

陈淑芬家属对陈淑芬被绑架的经过了解后,向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举报了杨海奇做假证、制造伪案的违法行为。检察院把案件打回公安局从 新调查,法库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等警察为了给陈淑芬凑证据,大年前去了陈淑芬家,找到给陈淑芬看家的亲属打开房门,翻箱倒柜找到了两本往年的法轮功真相台历 和一本光碟,以此作为“证据”补充,于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六日,再一次将陈淑芬的案卷送到检察院公诉科。

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日庭审当天通往法院的路口、法院门外、登记室内,都布置好多警察、便衣、国保人员。陈淑芬的四妹、和外甥两次递交身份证要求旁听都被拒绝,只允许陈淑芬的五妹陈淑艳(律师的委托人)和律师进入法庭。其中一名法轮功学员想进法庭旁听,被团结派出所警察强行塞进警车 拉到团结派出所,待庭审结束后在大家正义要求下才放回。

庭审前一天五月二十九日,律师委托人陈淑艳的丈夫接到派出所长杨海奇(制造假证陷害陈淑芬者)的警告、威胁电话,不让陈淑艳上庭,如果去就抓她,法轮功学员陈淑艳是几个月前刚刚被非法判刑回来的,当时迫害陈淑艳的主要责任人也是杨海奇。陈淑艳的丈夫接到电话后非常害怕极力阻拦陈淑艳到庭旁听,儿媳妇用分家相威胁。

陈淑芬的大姐陈淑媛在开庭几天前,就几次接到当地(秀水河子镇三家子村)书记陶兵、村主任张德强的电话,要求陈淑媛不许去法庭旁听。庭审当天早上,陈淑媛与本村另一名法轮功学员想去旁听,怕村干部阻拦,在附近杨家堡村坐客车前往县里,客车行至途中被村书记和村主任开轿车追上,强行把二人拽下车,并说派出所在前面也设岗拦截不许他们去旁听,如果是警察抓到他们就不是这个待遇了(大意),是国保大队给派出所下的令,派出所通知的他们。


审判长 冯静 13940104869 024-27129810
主管刑事副院长 王树新 15142505077

法库县国保大队长 廖国罡 13840300304办024-87123736宅024-87032955
叶茂台镇派出所:87191033,87191042
所长:杨海奇 15002431177 15502619379
帮办:郑兴儒 15242099007
公安局局长(书记)年军
公安局副局长 李兆军 15998126789
公安局副局长 徐鹏 13889166222
公安局副局长 侯斌 13840485588
副局长 孙立国 13998382345
政工主任 王春太 13940286444
指挥中心主任 王忠武 13842046444
政法委书记 毕海天
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刘柏坤 13998225968

副书记国安办主任 刘治修 13066786683
610主任 姜荣彪 13940340444
综治办主任 彭云飞 13840031155
纪检组长 陈建华 13940341444
维稳办主任 闫绍刚 13998293567
法库县法院电话号码:
部门 姓名 手机号
院领导 王文革 13840087000

郭松岩 13940580200
王文阁 13609899287
金健男 13909883364
杨春玉 13940505965
郑喜东 13591642727
尹万丰 13940383557
刑庭 刘玮 13840072533
杨轩昂 13709818082
姜昕 13889891086
李秋爽 18640166108
孙凯 13898161029
王洁 15802450695
毛玉娜 13889159278
孙海 13998370044
审监庭 刘占新 13940366677
民一庭 周铮 13504973497
安鸿雁 13840504000
李相儒 13689887994
丁 一 15998809551
李博 13940123371
李大伟 15998156119
民二庭 韩子孚 13604053059
田秀珍 13234011715
李春宇 13889363693
王东明 13904014280
季艳飞 13940100628
徐智 13840040177
邵东方 13591645106
民三庭 马成林 13990103877
赵玉春 13840148604
张天宇 13940580842
丁 丽 15942322052
左小腾 15242010990
郑顺 13940162042
部门 姓名 手机号
少年法庭 张慧 13940144135
刘丽 15940355122
李艳 15940205988
王海燕 13709858134
崔巍 13604032789
姚文江 15040397100
执行一庭 王德春 13604920727
鲁赞东 13898174995
童阳 13840292250
李江波 13694199033
张百才 13840487484
蒋宏伟 15942316890
赵本刚 13998254294
执行二庭 何子贵 15041202217
刘志元 15942087155
曹彦亮 15040183694
张俊富 15940585188
周永成 13940372184
莫俊东 13940355304
执行三庭 杨春伟 13322423205
吴凯 13940169933
田彬 13614053052
冯羽 13904044345
乌晓光 13840452918
立案一庭 来丽玲 13889156762
汤爽 13998251029
蔡竞 13940533082
鲍世兴 13998225439
立案二庭 孙柏华 13124259108
夏福权 13591642241
杨洋 15940337174
刘洁 15942071100
尹玉非 13909886204
乔国辉 13889185321
孙利 13700032127
审管办 杨树新 13700032127
李进伟 13998279624
孙亦然 15309872531
薛硗颍 13516007066
耿旭 13504070307
部门 姓名 手机号
政治处 田阳 15998840495
侯彦平 13998179605
张哲 15940092277
研究室 董进 15840406901
李佳媚 18704028166
赵波 13909889934
法警队 王彦昌 13998126007
张继明 13889884603
张玉民 13066640404
姜海东 13555895067
刘弛 13889233547
王思阳 15804032073
刘刚 13904027517
刘肖夫 13998890194
办公室 董大文 13840292224
刘志宏 13940493403
暴志峰 13591641777
李凌飞 15140297800
乔刚 13840351963
李培武 13840279893
姜利杰 15940388152
基建办 刘勇 13840385288
监察室 毕冬梅 13889370022
杨莉 杨莉 13909880177
部门 姓名 手机号
大 李健荣 13591641533
孤 邸俊杰 15840173789
家 白志文 13555861968
子 王晓伟 13904008033
法 李博 13804042799
庭 陈海华 15940425577
秀 水 河 子 法 庭 郁洪强 15940120165
刘永强 13842003726
金春雷 15802487949
周峰 15140248024
杨靓 18940156265
许茹欣 13998323344
温建国 15524518698
巡回法庭 臧大海 13709854292
张哲英 13654065599
古今 13804009953
徐文弟 13704022038
卢竟波 13709753896
院领导 司机 李帅 18640328503
姚远 13889349911
陈松华 13889201629
王亮 13998225432
常用电话:
值班室:87118160 —楼大厅:9849 传真:87122330
法库县检察院电话号码:
姓名 手机
靳伟 13998206200
毛文友 13940362727
张晖 13504985757
陈国 13604031000
马淑艳 15904070200
李宏伟 15904030181
刘德强 15904030116
黄晖 15904030126
刘洪亮 15904030118
刘志伟 15002461620
赵舒 13704019400
沈军 13504018195
王雷 13840340882
李海波 15904030115
刘扬 15804054278
姚天驰 15802440356
武雄飞 13840077071
佟艳萍 15904031399
魏娜 15840097518
侯煜 13624063060
韩凤彬 13940162828
刘守奇 15904030130
张颖 15904030125
孙世界 15840254866
王平 15904030158
付杨 13504016629
杨文 15904030169
钱东衡 15904030127
刘艳杰 15904030121
于靖 15904030146
王松涛 15904030140
王大东 13478323888
孙越 13940084908
王晓荷 13624008191
王健 13704029927
陈飞 13709843670
周坦 15904030145
曹阳 15909826861
张倩娟 15904030139
李海林 15904030136
杨晓英 15904030178
高昕 15904030160
朱焱 15904030175
丁显超 13804067798
张学伟 15904030165
宋石 15040147010
石俊英 13840138556
郑志强 15904030138
李杰 15904030108
马洪生 13898198545
熊洋 15204086978
陈国华 15904031366
于勐 15904030107
王勇 13940370077
付龙 15904030102
盛亚军 15904031200
刘义恩 13804059720
张权 13889238877
夏历 15904030206
周成鲲 13998134433
刘鹏 15904031277
李勇 15904031433
丛微笑 15242496633
传真: 87118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