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好坏出自人的一念”的体验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师父在《转法轮》中讲:“好坏出自人的一念,这一念之差也会带来不同的后果。”我是有亲身体会的。

我少儿时正赶上“文化大革命”,每天见到的就是你斗我、我斗你,为了个人名利任意编造谎言、诬陷好人,人人自危,互相防备。上学后受到的又是邪党文化的教育,都是斗争哲学,一遇到事情首先想到的就是怎样整治对方,压制对方;在金钱利益上,唯利是图,没事都想讹人,何况有事。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我在下班的路上被汽车给撞了,当时我就想:“这一摔,骨头若是被摔坏了,我一定要他多赔钱。”结果骨盆真被摔成粉碎性骨折。

幸运的是我因祸得福,走進了大法修炼,并没有让他赔钱。

修炼十多年后,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我又被当地派出所的警车给撞了,这一次我的第一念就是:“我有师父保护,没事。”摔在地上我又想:“我平时没有机会向他们(警察)讲真相、证实法,今天我就借这个机会讲真相、救他们。”

我被撞出去三米多远,摔在马路上,浑身上下都是血,当两个年轻的警察要扶我起来的时候,我说:“你们不用扶我,我是修法轮大法的,有师父保护,不会有事。”我慢慢从地上爬起来,真的没有事。他们见我没大妨碍,就打电话叫来了他们的领导来处理此事。

时间不长,他们的教导员来了,查看完现场后对我说:“大伯,是我们的责任,我们负全责。”并埋怨开车的警察不小心把我撞成这样。

我想:“也许是我以前在哪一世欠过他的命,这一世我修炼了大法,利用这种方式算是还了,对我来说是好事。是我以前没有留下善因,自然没有善果,怨不得开车的小伙子。也许是师父利用这种方式,去我不敢给警察讲真相、证实法的怕心。我是大法弟子,只要我做的堂堂正正,在哪里都应该证实法。” 于是,我接过来说:“这位领导,你可别这么说,这个小伙子也不是故意要撞我的,他和我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他不是故意的,我都不怨他,你就别埋怨他了。”

当时把那个警察小伙子感动的眼泪汪汪的,不知说什么好。接着,教导员掏钱要给我物质补偿,我说:“我是炼法轮功的,我们师父叫我们与人为善,不能讹人,我一分钱也不会要你的。”教导员和新来的几个警察一下都愣在那里,没想到我会说是炼法轮功的,因为,我们地区在迫害法轮功这方面是重灾区。他看我被撞的满身是血,连一句怨言也没有,还拒绝补偿,就吩咐警察强行把我送到医院去检查。

到医院后,大夫又要照相、做全面检查;又要打破伤风针;又安排病床。我心想:大法弟子到哪里都应该证实法,于是,我和医生说:“我是炼法轮功的,有师父保护,什么事也不会有,你们就把我的伤口用水洗净就可以了,其它的什么也不用做。”那个主治医生说:“那你得签字,以后出现任何问题,我们也不负责任。”我说:“行,我有师父保护,以后任何问题也出不了。”于是,我马上签了字。最后,医生只用了一小瓶双氧水和清水把几处擦伤洗净,我就回来了。

在回来的路上,我给车上的警察讲述了大法真相和三退的意义,虽然他们没有同意三退(可能是人多的原因),但是也都听到了大法的真相,见证了大法弟子的善良,为以后得救奠定了基础。

通过这两次车祸,使我认识到修炼人与常人根本上的差别,也决定了结果的好坏。作为常人每一思、每一念都是为私的,特别是生活在中国大陆的人们,满脑子斗争哲学,为了自己能多捞到一些好处,唯利是图。一个满脑子邪念的人,神佛能保护他吗?

而修炼人第一念是为他人着想的,从根本上就不考虑个人的得失,遇到事情首先考虑为别人好,为救他们,过程中又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为对方着想,在邪恶疯狂的打压中不顾个人安危,面对作为迫害实施者的警察不是怨恨,而是慈悲、是救度。一个大法修炼者在特定的那一时刻,发出的不是人念,而是神念,符合新宇宙的法理,师父能不保护你吗?那神迹不就出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