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二零一五年九月,因在大街上播放歌曲“法轮大法好”,我被人举报抓到派出所。
我在一大型国企工作。公司得到消息后,局里主要负责人和下属几个单位的领导对我进行积极营救。不到三个小时就将我从派出所接了回来。
我本人一没官职,二没后台,在单位真是啥都算不上。那是领导和同事对法轮功的态度变了,他们要营救的就是一个大法弟子。
(二)
二零一五年十月末我到北京,在天安门城楼前播放歌曲“法轮大法好”。带着这首歌,由地铁东口到西口走了五个来回,而后平安回到廊坊。
(三)
一次,我边走边播放“法轮大法好”这首歌。经过消防大队时,正好碰到很多消防官兵在大门口打扫卫生。
我走到他们前面,一些年轻士兵拿着手里的工具看着我,抿着嘴乐。看到他们可爱的样子,我也忍不住乐了,一下引得大家都乐了。